每年入冬,臺北一〇一或高雄八五大樓身影開始「消失」的時候,代表臺灣進入民眾擔憂的空氣品質不良高峰期。為了回應國人對於改善空氣品質的殷切期盼,今年六月二十五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並於八月一日由總統正式公告,希望二〇〇二年以來最大的修法幅度,能夠賦予地方政府更多防制利器與執法權力。
高雄長期是臺灣重工業與石化業中心,讓人以為空氣品質向來不好,其實根據環保署的研究資料,高雄細懸浮微粒(PM2.5)來源二十四%屬於境外、四十一%是其他縣市、三十五%才是來自本地,所以每年入冬後在東北季風吹拂下,受制於背風面地形及大氣垂直擴散不佳等因素,容易頻傳空品警報。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局長蔡孟裕
四大面向管制污染源 追求質與量的顯著改善
面對無法改變的地形、天候與氣流等自然因素,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局長蔡孟裕表示:「空氣污染防制並未就此停擺,反而從固定源、移動源、逸散源、港區等四大層面,著手降低本地污染排放量。」舉凡全國首推的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石化工廠設備元件加嚴標準、燃燒設備加嚴標準、電力設施排放加嚴標準、進港船舶切換低硫油、工地強化防塵效率、補助汰換二行程機車及一、二期柴油車等共計四十八項作為,即是希望多管齊下改善空氣品質,加上今年又增添修法後的《空氣污染防制法》利器,更能落實相關舉措,讓市民每口呼吸感受到「質」與「量」的顯著改變。
像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授權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劃設管制高污染車輛的「空氣品質維護區」,這對於二〇一七年前已依自治條例公告高雄港、澄清湖「低污染運具示範運行區」的環保局來說,有了更明確的法規依據,可以限制未符合排放標準的汽機車通行,並且蔡孟裕局長還提到:「我們正思考運用這項條款,在全市各國小與幼稚園門口一定距離之內,劃定上下學期間的禁止汽機車怠速區域」,藉以避免引擎廢氣直接影響學童們的呼吸健康。
另外,《空氣污染防制法》也增訂「好鄰居條款」,要求地方政府與鄰近縣市會商空污防制計畫,蔡孟裕局長表示:「高雄有六十五%空氣污染源非本地產生,跨縣市推動改善與減量計畫, 確實能達到事半功倍效果。」例如臺南有科學園區,高雄則有石化廠區,可以將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減量,列為南高屏的跨區防制重點。同時生煤、石油焦等燃料管制規範也列入修法,政府便可要求提升燃料品質,加嚴硫氧化物或粒狀物排放標準,像明年一月起,所有港區船舶的使用油料,含硫量必須從現在的二· 七% 降至〇· 五%,接軌國際標準。
高雄空污防制見成效 環保局持續改善不鬆懈
隨著環保局陸續推出多項防制措施,高雄空氣品質確實獲得改善,包括成功脫離臭氧三級防制區惡名,PM10 連續四年平均值符合標準,市民最關切的PM2.5,二〇一八年上半年的紅害等級天數,也從去年同期的二十九天降低至十四天,創下史上最低記錄。
然而部分政策與措施仍遭受市民誤解,蔡孟裕局長於是進一次說明:「首先,空污防制並不是只管車輛而不管工廠,我們推動的空污總量計畫、燃燒設備加嚴標準、VOC 排放管制等,全部都針對工廠!」跟大眾生活息息相關的車輛,則並非十年以上的汽機車都要強迫淘汰,「我們只管制沒有妥善保養的老舊烏賊車,如果定期檢查符合排放標準,繼續騎乘是沒有問題的。」至於引起大眾議論的「污染源抵換交易」政策,「除了有害空氣污染物不在交易範圍,事實上排放總量天花板逐年降低,以固定源抵固定源比例是一·二比一來說,每交易一噸便會削減〇·二噸排放量,而移動源抵固定源比例是一比〇·三,交易之後會有七十%排放量減少。」能夠確保空氣品質越來越好。
展望未來,空氣品質改善的腳步不會停歇,高雄市環保局將善用《空氣污染防制法》賦予地方政府的權限,透過提高裁罰額度、健全吹哨者機制、鼓勵檢舉不法、公開資訊以及擴大公民參與等方法,持續與企業、市民建立理性對話與共識基礎,一同為提升高雄市空氣品質而努力。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