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力推縮小兩性職場平權,成績不差,台灣十年來兩性平均薪資從18%降到14%,同工同酬日由67天拉近到52天,遠遠小於韓國的35.4%、日本的31.9%及美國的18.2%。
勞動部性別勞動統計報告顯示,去年台灣女性就業人數已達504.7萬人,男性630.5餘萬人,近20年來女性就業人數增加39.69%,男性只增加13.36%,顯示女性大量投入職場,勞動參與率大升。
由於產業結構遷遷,女性從事服務業占比大幅增加,從1997年的224.5萬人增加到去年的363.3萬人,占女性就業人口比率從1997年的62.14%,提高到去年的71.98%,等於近七成二女性從事服務業。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工作日數,去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71元,為男性315元的86.0%,兩性薪資差距14.0%,也就是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兩性薪資差距14.0%×365日曆天≒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
儘管男女同工不同酬問題仍在,但隨著女性職場表現漸受肯定,薪資差距幅度逐漸縮小。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2007年18.2%下降至2017年14.0%,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7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4.2個百分點、減少15個工作天數。
事實上,歷年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都較美、日、韓等國為小,去年我國14.0%,也遠低於韓國35.4%(2016年) 、日本31.9%及美國18.2%。各國也努力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近十年來日本減幅最大,縮小4.7個百分點,其次為我國縮小4.2個百分點,韓國縮小3.7個百分點,美國縮小1.6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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