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擔任收銀員的網友在ptt貼文抱怨,經常碰到信用卡背面沒簽名的持卡人,請他簽名不太理會,甚至有人拿爸媽或閨蜜的卡來刷,結帳刷卡要求簽名時就露餡。發卡業者提醒,信用卡背面不簽名或刷卡時才簽名都是很危險的行為,消費者千萬別踩雷,否則下場恐GG了。
「持卡人若沒有在信用卡背面簽名而被他人盜用,包括台新、國泰世華和花旗銀行都主張得自行承擔卡片遭冒用的所有損失。」聯合報報導,現行持卡人遺失信用卡,自向銀行辦理掛失時起被冒用的損失,由銀行負擔,但辦理掛失前,信用卡就被冒用,須負擔最高3000元自負額。
此外,如遇卡片背面未簽名,國內商家多半會提醒持卡人簽名,並接受刷卡,但國外可不一定行得通。
報導指出,1位銀行主管舉自己親身經歷,他赴日本旅遊大肆血拚,刷卡結帳時才想到信用卡背面忘了簽名,正準備要簽,沒想到店員認為他是剛撿到的卡片而拒絕這張卡,儘管事後確認是該名主管的信用卡,但他自知理虧,只好付現了事。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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