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自2005年動工、2007年完工後,因環評爭議始終無法營運,歷經13年紛擾,業者決定退場,並已在上月提出仲裁,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
綜合媒體報導,13年前,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杉原海灘出租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盼美麗灣成為產業指標帶動觀光發展。未料,美麗灣主體建築在2007年完工後,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等訴訟,美麗灣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多次補評,最高法院仍在2016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盡管美麗灣案已走完所有程序,建照、執照皆為合法,環評提出撤照官司也敗訴,但判決結果出爐仍無法營運,讓業者相當無奈選擇退場。業者並向媒體證實,已在日前提出仲裁,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
對此,台東縣長黃健庭表示,縣府去年就已知業者打算退出,已與業者召開過協調委員會,達成尋求仲裁的決定,直到一個多月前業者才提出仲裁。台東副縣長陳金虎則表示已接到仲裁通知,縣府正在尋找仲裁人爭取最有利結果,盼將縣府損失降到最少。至於未來美麗灣下一步該怎麼辦?目前仍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