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50歲萬姓男子,因發現板橋區環河西路、華江八路附近一處停車場有5分鐘離場免收費的優惠,且可使用悠遊卡付費,又無人看管,便鑽漏洞在此停車,還陸續讓家裡的三台車在該停車場免費停了半年,後來東窗事發,遭業者提告,新北地檢署今(17)日依詐欺罪起訴萬男。
萬男去年5月初即在該停車場停車,他利用五分鐘內離場便可免收費的優惠,動起歪腦筋,將車子開進去停好後,立即到出口處刷悠遊卡,讓機器誤認車輛已於五分鐘內離場;要取車時,再到入口處刷卡,讓系統誤判有車要進場,再趕緊把車開走,刷卡免費離開。
萬男免費停車成功後,更陸續將自家三台車全部免費停放在該停車場,長達半年之久,之後才被業者揭發。
業者查帳時發現,有三台車進場、離場次數高達194次,且離場都沒繳過錢,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萬男行徑,憤而提出告訴。
業者表示,難以計算萬男三台車半年來實際停放時數,只好依照月租費計算,因此向萬男求償四萬元。萬男雖坦承犯行,但雙方對於和解金額談不攏,檢察官今天依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詐欺得利罪嫌,起訴萬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