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將來台進行第三輪評鑑,攸關我國是否能從加強追蹤名單進入一般追蹤名單,堪稱法務部部長邱太三任內重大考驗。
七月六日,折騰了半年的《公司法》修法,終於在立法院敲槌過關,但令人捏一把冷汗的是,攸關台灣可能被列為洗錢國家的「防制洗錢條款」只做半套。條款內容為「公司應每年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十%股東資料」,此舉僅揭露第一層股東,而非讓真正影子股東現形。面對十一月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第三輪評鑑,只剩下倒數一百多天,該條文會不會成為評鑑未過的罪魁禍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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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APG為亞太地區防制洗錢犯罪之多邊機制,目前有41個會員,我國獲邀參加「捐助及技術提供工作組」。
主導我國力拚APG評鑑的是法務部長邱太三,過去邱太三在擔任立委時曾提出《洗錢防制法》修正版本,當時為亞洲首屈一指的專法。過了十多年,轉任部長的邱太三又再次主導《洗錢防制法》大修工程。這次他不僅矛頭對準金融界機構,連非金融機構如銀樓、農會也統統納入,每一項條文都要細膩到與國際無縫接軌,力拚年底通過評鑑考驗。
我被列為過渡追蹤名單 與菲律賓、阿富汗等同級
談起這段機緣,邱太三接受《今周刊》訪問時輕鬆回憶道,當年他由律師轉任立委,其實也很少接觸洗錢防制案例,是看到其他立委提版本,研究後認為不盡周延,才著手了解。當年光是推動「匯款五十萬元要留下紀錄」這一條就難關重重,「如今回頭一看,我當時的立法,仍然沒辦法與國際接軌。」邱太三這一番自嘲,連在場的檢察官聽了也不禁哈哈大笑。
事實上,邱太三一上任,原把推動司法改革列為第一要務,直到聽到官員報告我國已被APG列為「過渡追蹤」名單,與菲律賓、阿富汗等國同級,才深覺事情非同小可,必須列為優先處理。邱太三說,「我國洗錢防制原是亞洲第一,未料這幾年輕忽怠慢,完全跟不上國際,現在必須面對更嚴格的第三輪評鑑,一定要拚過。」邱太三講到此、不自覺握緊拳頭,透露著非過不可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