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政治系網紅教授李錫錕日前宣布投入台北市長選戰,不過,有網友發現過去讓他一炮而紅的臉書粉絲專頁「Power錕的紙牌屋」已經停止運作,改創新的粉絲團「李錫錕 POWER 台北」,但粉絲人數從過去的70萬,剩下2000人。據透露,經營臉書專頁的人都曾是李錫錕學生,但應粉絲團越做越大,最後竟為錢分手。原小編指出,「Power錕的紙牌屋」粉絲專頁,一開始就是由原小編團隊自行發起成立,並徵詢李錫錕是否願意授權上課影片進行剪輯,李明確表示其影片為公共財,任何剪輯播送均無問題。
想法如下:
1.有一句話叫做「不假他人之手」,經營粉絲頁也是如此,要注意的是,網友愛的是你,不是小編(當然如果小編長得像學姊那就沒辦法了)
如果你覺得粉絲很重要,請用真誠的心思對待他們,一直找槍手,到最後,大家遲早要愛上槍手移情別戀的~
2.曾經有律師朋友找受雇律師寫網路文章,我知道後的建議是看情況,如果你要透露給網友的是專業能力,那找受雇律師是可以的,反正硬梆梆的法律文章誰來寫都差不多,如果你要顯示你這個律師的獨特魅力,那文章就得自己寫,不管多忙都要親力親為,要知道網友看你文章也是沒找人代看的,是吧~
3.回到法律面,今天現實情況是「Power錕的紙牌屋」(a粉絲頁)是別人架設的粉絲頁,現在人家不幫你了,李教授就是要自救,怎麼自救?
(1)第一個當然是自立門戶弄一個自己的粉絲頁(b粉絲頁),
(2)可是弔詭的是,你自己這個新的粉絲頁,出來比較晚,明明是正牌,看起來卻反倒像仿冒品,這就有品牌混淆的問題,那當務之急,當然是把a粉絲頁的主導權拿回來,可是人家現在開價ooo萬元,李教授大概也負擔不起~
那怎麼辦?
如果是我的話,就會建議李教授停止授權,(前面是有授權沒錯,但性質上是無償授權給別人,對方沒有付費,我現在終止授權總可以吧!至於是否為公共財大家上法院談~)
終止授權後,任何人都不能使用我的肖像權或上課內容,(當然如果業者有本事取得台大授權,是另外一回事)將a粉絲頁的價值變低,甚至弄得沒價值,(一個沒辦法放李錫錕教授的影像的李錫錕粉絲頁,是沒搞頭的)當對方沒辦法利用我的影像牟取利益時,他的想法就會改變,交易條件也會改變,那我們再來談購買的問題,價錢一定會調降的~
不過要說的是,上面的作法,都是亡羊補牢,執行過程也是難看醜陋的,如果一開始就把主導權拿在手裡,就不會出現後面的問題跟難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