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嗎?我們的鄰近國家日本,全國年用電量竟然逐年下降!二○一六年的用電量相較一二年減少一五○○億度電,下降近一三%。
一一年福島核災發生後,深知能源得來不易的日本人,除了全力發展再生能源外,他們還力行節能,本著一部《節能法》創造節電奇蹟。
日本修法降夏冬日間用電 幫助企業導入節能器材
一九七九年爆發中東石油危機,對原油全仰賴進口的日本影響甚巨,《節能法》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目的是如何讓有限的能源使用更有效率。
法規明定能源(包含油、電)年使用量超過一五○○公秉油當量(約六五○萬度電)的企業必須列管,遭列管企業每年都要登記能源使用量,且必須提出報告書,說明具體省電方法,須達成單位耗能平均每年減少一%的目標;更將適用範圍分成工廠、事務、運輸、家庭四大部門,全民都要節電。
此外,日本政府更於福島核災後再啟修法,一三年推動「電力平均化」,使企業必須降低冬夏兩季的尖峰時段用電,讓整日電力使用率趨近平均值,去年底編列逾六百億日圓預算,輔導企業更換最新節能設備。
所有細項都規定得清清楚楚,政府還提出具體改善措施,鼓勵企業利用廢棄熱能進行「汽電共生」或是裝設高機能蓄電池,在夜間儲電,白天發電,補足尖峰電力缺口。
以汽電共生系統為例,設置兩組裝置容量一千瓩的熱電發電機,就能成功節約尖峰時間十四%的用電量。
根據日本產經省統計,一五年日本政府列管的一萬兩千家企業中,節能超過一%以上的比率高達九成!光是以列管大戶最低門檻一年六五○萬度電計算,一年就能省下七億度電。
事實上,台灣也有性質相似的《能源管理法》,但如同名稱,「管理」大過於「規範」。
目前行政院正在推動「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要求契約用電容量超過八○○瓩的能源用戶,一五年至一九年平均年節電率和日本一樣,同樣也是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