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台灣女遊客近日去香港旅遊,卻因為身上攜帶一罐防狼噴霧,就在香港迪士尼遭警方帶走,差點被拘留一夜,一天半的行程全泡湯。港警表示,這類產品在香港屬於「槍枝管制」,嚴重的話可能會判監禁兩個月。
遊客在《爆怨公社》表示,她將迷你防狼噴霧鑰匙扣掛在自己背包上,卻在進入迪士尼樂園時安檢被攔下,隨即被警方登記護照,帶回警局。被要求抽掉鞋帶、髮圈沒收,並要做口攻及筆錄,還在拘留室待了七個小時。
她也表示,當值律師問她身上有帶多少港幣,因為可能會被監禁或罰款,如果罰款5千港幣繳得出來嗎?若情形嚴重的話可能會判監禁兩個月,若不想監禁要轉成罰款,繳不出來可能要請親友匯款。
她指出,還好當天在法院法官只覆誦筆錄,判1000港幣罰款,律師直說很幸運,之後去會計處繳款就可以離開了。
香港旅遊發展局官網也寫道「某些國家視為合法的自衛裝備如梅斯催淚氣(即防狼噴霧劑)及電槍,在香港乃屬違禁品」,網友紛紛表示「長知識了」、「真的是花錢學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