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近日傳出五歲女童遭虐待事件,該女童平日由其阿姨與姨丈照顧,二十二日早晨卻因休克送醫,送到醫院後,女童被發現除頭部遭受鈍器重擊,全身亦有多數受傷。昨日(23號)傍晚,該女最終因心肺功能衰竭,宣告不治。
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兒少死亡人數近十年來一路攀升,從○九年的四十二人猛增到去年的一五五人,台灣遭到性剝削(性交易)的兒少人數也已連續四年增加,至於兒虐案件的通報部分,數據亦從一三年的三四五四五件,大幅上升至一七年的五九九一二件,四年間大幅成長了七十三‧四%。
若進一步與國際比較,去年台灣兒少事故死亡率達十萬分之十一,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二十四的國家中高居第三。
此次兒虐案爆出的一大爭議,在於外界質疑,涉嫌施暴的楊男過去就有三次的家暴前科紀錄,為何卻看不出政府相關單位的列管措施,這是否顯示衛政體系在管制上已出現破口?
對此,彰化縣社會處科長黃荻受訪時指出,涉嫌施暴者儘管有家暴前科(103年至今通報三次),但其家暴評分未達高危險級。此外,「過去社工幾次訪視,皆未目睹小孩在現場,又根據訪談記錄,小孩生母一直到去年都還是其主要照顧者。」黃荻解釋。
然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則質疑,既然存在家暴歷史,不管是不是高風險,都應該要持續追蹤。林月琴引用國外的研究說明,小孩撫養者若非原生父母、爸媽若未滿二十歲,以及父母投入親職程度不高,這三者,都是家暴犯罪需要特別留意的族群。「然而對於那些人應該被關注與防堵,我們當前的機制仍不夠清楚。」
如何防範?台大醫院小兒部兒童胸腔與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建議,目前家暴防治仍側重於直系血親(父母)的調查,然而在家暴預防重點上更應該放在與小孩同居者,「只要同居,不管是親友或非親友應該都要一起查。」
對此,林月琴表示,應該趁此機會加快「兒童死因複查機制」的推動。「根據英國經驗顯示,透過死因複查機制的建立,針對兒虐案可達到六成的預防效果。」衛服部今年也針對事故傷害與不明死因的五歲以下兒童,選地台中、彰化及花蓮三地初步試辦。
然而,兒福聯盟基金會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認為,鑑於目前國內兒童事故傷害的數據資料四散在警政署、交通部、衛福部等各部會,目前中央亦缺乏統一規範法源,零散的資料如何有效整合將會是個問題。「像兒少相關保護法都有規定所謂的『配合義務』,不配合有相應的罰則,若缺乏完整資料,死因檢視的效果也將打上很大折扣!」
對於兒虐解方,李宏文指出,事後的追究都已太慢,根本之道仍須回歸源頭,如「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的落實、新手父母到宅服務的建置與宣導。「以美國加州為例,其醫院通報紀錄結合衛政體系,針對五歲以下的兒童,長期推動照護員到宅的服務,許多小爸爸小媽媽們的育兒能力也因此得以養成!」
最終,林月琴認為,台灣社會對待兒童的態度需要有根本的翻轉,「台灣人始終認為孩子是個人財產,這與多數先進國家趨勢是背道而馳的,政府在相關公民意識的宣導上應該更積極。」她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