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晴
政治社會
今周刊攝影團隊
2018-04-27 13:05
頂新劣油案今(27)天二審宣判,頂新前董座魏應充被判15年徒刑,其中6年可易科罰金,頂新製油公司改判罰金2.5億,仍可上訴。
魏應充、頂新製油公司與6被告原先一審全獲判無罪,事後檢方補充多項證據,上訴翻盤成功,台中高分院今逆轉改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名,重判魏應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易科罰金。
今天魏應充未出庭聽判,僅由律師等人代表出庭聆判,律師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並表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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