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亭妃今年因在民視本土劇中軋一角,引發外界質疑是置入行銷,事後陳亭妃稱只是巧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以違反廣電法置入規定,對民視開罰35萬。
陳亭妃於今年2月於民視本土劇《幸福來了》出鏡,且正值民進黨台南市長初選,遭外界質疑花錢置入,陳亭妃則表示她當時正騎著腳踏車掃街,導演順勢約她軋一角。
但有網友在《大台南新聞論壇》貼出劇本內容爆料,陳亭妃出鏡不是巧遇,劇本上還標註「本場為立委陳亭妃的置入場次,相關內容勿刪」。
民視節目事業群資深副總許念台接受《NOWnews》專訪時表示,之前和陳亭妃聊到自行車話題,並對「幸福鐵馬行」活動感興趣,於是主動提出邀約,希望陳亭妃可以來客串一下。
敲定時間後,許念台表示「就交代製作單位把這段劇本寫進去,請陳委員來演出」,劇本內容上,明載「本場為立委陳亭妃的置入場次,相關內容勿刪」是確有其事。並表示陳亭妃的「巧遇」說,是因為不想讓他太為難,所以才這麼說。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委員檢視劇中對話內容,認為違反廣電法第34條戲劇節目不得置入性行銷,陳亭妃在劇中有台詞及畫面,已明顯為個人形象行銷,且未揭露置入者名稱,因此,對民視開罰3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