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16)日召開107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距離上次電價調整已有兩年時間,對此經濟部表示,為了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節約能源三個原則,確定4月份平均電價調漲3%,平均電價每度從現在的2.5488元,調漲為2.6253元。
近年電價持續調降,在2015、2016年間經3次調降,降幅累計達19.23%,2017年雖無調整,但台灣電價是亞洲鄰國家最低。其實立法院2015年1月中通過試辦電價法則,訂定國內電價每半年檢討一次,並在每年4月和10月調整電價費率,台電2015年4月、10月,以及2016年4月,分別將電價調降7.34%、2.33%、9.56%,2017年則未調整,每度電平均電價目前為2.5488元。
經濟部之前對外承諾的民生基本用電330度以下849萬用戶約68%用戶不會調漲外,電價審議會另決議500度以下用戶也不調整,等於共有1055萬用戶電價4月都不調漲;另外,小商家1500度以下用戶電價也凍漲。
經濟部解釋這次會調整電價歸因,國際燃料價格上漲,由於燃料成本占電價成本項超過5成,相較上次105年下半年電價調整,煤價由每公噸50美元上升至每公噸80美元,油價由每桶50美元上升至每桶63美元,天然氣價格因與油價具連動性,也由每立方公尺9.54元上升至每立方公尺11.16元。
經濟部表示,依台電提報資料,這次電價漲幅應為14.54%,經審議會審議下降為10.24%,仍超過電價漲幅上限,所以審議會決議本次漲幅3%,調幅不足部分,未來依台電實際盈虧情形、由電價穩定準備管理支應。
經濟部表示,鼓勵住宅用戶踴躍登錄台電節電優惠活動,而小商家用戶則可尋求「中小能源用戶節能診斷服務中心」協助用戶進行節電,若民眾努力控制用電量在調漲的度數以下時,則不受電價調整影響的戶數會再擴大。此外,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分析,電價調漲3%,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之影響約增加0.08 %,影響應屬輕微。
台電公司將依審議會決議及調價原則調整電價表,並報經濟部核定後,將在4月1日起實施。民眾自3月26日起可透過經濟部或能源局首頁連結至「電價及費率資訊揭露專區」,瞭解本次電價費率審議相關資訊及台電公司成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