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高速公路上,一般市區和省道,或是臺鐵高鐵的方向指示資訊上,文創園區是經常出現的四個字。從北到南,西部平原橫跨中央山脈,東部沿海公路及花東縱谷內,遍佈各式各樣的文創園區,令人目不暇給。
可是往往興致沖沖的造訪之後,是大大的敗興而歸。有些園區因為人潮不足而殘敗頹廢,有些園區因為主題不明而淪為小吃攤商的集聚地,有些園區因為進駐的所謂文藝創新單位或個人太著重商機而走味,更有甚者,整個園區發展成為販售廉價商品的大賣場,美食街和含有博奕遊戲性質的商店。
可以瞭解在冠上文創園區四個字的招牌之下,瞬間提升了觀光的價值,容易驅動人潮,帶動錢潮。但是老百姓不會一再上當,雖然每一個人對於藝術和文化的理念不可能一致,欣賞的角度不會相同,但是對於打著文創的旗幟,所展現出來的只是低俗廉價的商業行為,和一味謀取利益的鋪陳,則會立即產生反感。
這幾年政府積極推動文創產業,冀望培育出更多的藝術創作人才,提供充分的空間來展現各種不同的創作,一方面是在提供國人更多的休閒空間,可以接觸藝文陶冶性情,閣家在假期有怡情養性的地方可去。另外一方面,也是促進地方觀光,協助文創產業和業者可以有生存茁壯的空間。
把老舊荒廢閒置的建築物,原本設計為糧倉、製糖工廠和機械維修廠等,拿來整治翻修,恢復原狀,希望藉由這樣的努力,可以善加利用空間,提供藝術文化展覧的場地。這樣的政策是用心良苦,而一般人也由衷的感激和高興可以讓這些歷史建築重返昔日風華。
但是老建築物的翻修重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原始建材的取得、原本施作的工法、當初設計的理念,都不是隨便湊合,虛應故事,就可以蒙騙得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