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呂秋遠去年曾在臉書分享《年終尾牙十大須知》,包括慎選舉辦地點、不該有尾牙員工表演、不強迫敬酒等,其中「尾牙表演,不該舉辦,不得有員工構思、基層犧牲之行為」引發網友共鳴,紛紛表示,「為何不發發錢就好了」、「根本在整員工,老闆怎麼不自己上台表演」,還有人說「可以立法禁止嗎?」
呂秋遠列出的《年終尾牙十大須知》如下:
1.舉辦地點,必須慎選,不得有便宜行事、敷衍搪塞之態度。
2.餐點價位,應有品味,不得有CP過低、有吃就好之狀況。
3.尾牙表演,不該舉辦,不得有員工構思、基層犧牲之行為。
4.活動摸彩,最好慷慨,不得有少了現金、收了想丟之獎品。
5.主管致詞,簡短扼要,不得有不切實際、妨礙消化之內容。
6.邀請團體,不宜昂貴,不得有消耗預算、唱歌百萬之情況。
7.喝酒敬酒,不能強迫,不得有假借職權、藉酒裝瘋之問題。
8.加碼現金,理所當然,不得有阮囊羞澀、不知進退之為難。
9.吃完餐點,儘速散場,不得有藉故加班、有下一攤之要求。
10.沒有尾牙,趕快離職,不得有流連忘返、心存僥倖之念頭。
醫師林煜軒的文章「沒有員工表演的尾牙 是幸福企業的象徵」也討論到尾牙表演的現象,文章提到,尾牙真正的「傳統」,是老闆作東以豐盛的一餐,感謝員工一年來的辛勞,但曾幾何時,「傳統」上應該享受招待的員工們,紛紛反客為主,利用下班時間挖空心思、加班排演,在尾牙的表演娛樂老闆們。
而勞動部認定,下班時間全體員工都要參加的尾牙,應發加班費。政府都規定吃尾牙要付加班費了,如果遇到努力爭取權益的員工,要求尾牙表演三分鐘,練習幾月功的加班費,那又該值多少?舞台表演本來就是一種昂貴的高度專業,同事們為了戲劇效果在舞台上犧牲的形象,更是難以用價格來衡量。
林煜軒最後表示,取消畫蛇添足的幾分鐘表演,不僅減輕同事們不必要的壓力,更是一種真正凝聚部門向心力、有感的員工關懷文化。希望今年的尾牙,我們都能回到那淳樸年代的優良「傳統」:不再為了上台緊張、不必加班排演而煩惱;能夠安心做客,享受老闆為了感謝我們一年辛勞而擺下的豐盛宴席。
此文引起網友熱議,有人留言談到過去的尾牙經驗:「我以前也是尾牙受害者,不但公司工作做不好,還要熬夜練習跳舞...累出一身病」,也有人抱怨「讓員工表演是為了省錢,更讓人覺得不開心的事,就是還有些老闆寧可花幾千萬元請影視名星表演也不願多給員工幾千元紅包」,不過,也有人提議表示,「如果真的沒有大牌明星的預算,其實很建議考慮身障人士哦!之前有機緣認識啟明學校老師,才知道原來許多學生們都有商演實力唷!何不把預算留給他們,給學生舞台發揮的機會?」
至於呂秋遠提到的最後一點,「沒有尾牙,趕快離職」,也有人大呼大夢初醒,「最後一點是真正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