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加入自主節電行列,台電日前表示.只要當月的用電量比去年同期還少,就可獲得節電獎勵,每節省1度電,當期就可獲得獎勵金0.6元 ,每期獎勵金若低於84元,仍以84元計算,而低收入戶最低則是100元。
台電表示,用戶只要在4月30日(含)前完成電號登錄,節電獎勵可回溯至1月起適用,107年全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均可獲得獎勵金,5月1日以後登錄者,自登錄日起之107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有民眾表示,他只是更換了 LED燈泡,每月就能平均拿到150元的節電獎勵,不過,今年開始,節電獎勵多了一道「登錄」手續,台電則強調,改以登錄制的節電成效高出一成,希望藉此激發民眾自主節電意識。
以下為申請流程:
2018 台電節電獎勵金活動說明
一、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二、參加對象:住宅用戶(含住宅公共設施用戶)及國中小學之用電戶,惟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不及底度、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廢止用電、用電種別變更及1年內曾辦理分戶者不適用。
三、參加辦法:
(一)上網報名:至活動官網登錄參加電號。
(二)臨櫃或電話報名:至台電服務中心、服務所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報名。
(三)107年4月30日(含)前報名登錄成功者,107年全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均可獲得獎勵金;107年5月1日至107年12月17日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107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四、獎勵方式:參加活動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如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84元者,按84元計算,登錄之電號如屬電業法第52條所稱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若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100元者,按100元計算。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每期(2個月)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
五、節電量計算方式:
(一)每期節電量=(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負值不計,計算至整數位,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
(二)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去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 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三)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四)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