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今日(1/18)召開記者會,踢爆彰化銀行東莞分行的經理與副理涉嫌向鑑價公司收受回扣,並於記者會現場公布具體收賄事證的相關影片。他更指控彰化銀行董事長張明道與副總經理孫慧蘭先前就已知情,卻決定包庇到底。
圖/翻攝自立法委員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指出,彰化銀行東莞分行為了放款給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向兩家鑑價公司徵求不動產鑑價報告,其中一家鑑價較低,另一家較高。依據授信原則,為了降低風險,一般會挑選較低的價格,但東莞分行卻選擇了開價較高的金尺評估公司,鑑價費用共人民幣6萬8千元。黃國昌表示,這是因為東莞分行經理與副理向金尺要求收取六成回扣,而金尺只能收取四成費用。
從記者會現場公布的影片來看,黃國昌表示,金尺公司去年8月7日開出發票,8月8日就拿著錢到東莞分行的會議室找副理游志仁現場分錢、點錢。
根據現場對話,黃國昌指出有三點事證。首先,這不是單一個案,影片中明顯看到是一筆一筆在算錢,顯見還有其他案件;第二,游志仁收了六成還不夠,另外又向金尺要求多給1成,黃國昌痛批是貪得無厭;第三,游志仁在影片中很清楚地說,還要跟上面交代,顯然不只是副理個人的行為。
記者會上,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阮清華、彰化銀行總經理施建安皆表示,今天以前,對於此事一無所悉,絕不允許這樣子的事情發生,回去會要求內部進行徹查,嚴格要求內部紀律,給全體國人一個明確的交代。不過,黃國昌進一步指控,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與彰銀董座與副總事先皆早已接獲舉報,但彰銀卻未展開調查,反倒還拔擢東莞分行游姓副理為南京分行的行長。
對於此事,黃國昌要求金管會徹查彰銀包庇部屬的狀況,並要求檢察官立即偵辦此案,行為人已涉嫌違反銀行法第125條之2。此外,因該鑑價公司已喪失公正客觀性,他也要求金管會針對相關鑑價報告提出金融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