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稅改法案歷經多次調整,經眾議院再次表決通過,美國稅改計畫終宣告塵埃落定。
法案將立即送至川普總統簽署,簽署完成便正式生效。隨著2018年期中選舉即將到來,稅改計畫將成為共和黨重要之已兌現競選諾言。此次共和黨提出之最終版本極其詳盡,不僅針對細項法規做充分解釋,甚至透過表格與範例加以說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稅務及併購交易負責人張豐淦會計師指出,稅改法案對個人與企業減稅,並將企業的課稅體制由屬人主義改為屬地主義,提升美國公司相對於外國公司的競爭力,有利台商赴美投資設廠。
勤業眾信稅務部國際稅務部副總經理江育維表示,最終版的稅改草案依循參議院版本,保留現行七項個人所得級距,最高稅率也由參議院提議的38.5%,進一步調降為37%。個人免稅額雖被廢除,但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將由6,350元,調升為12,000元;夫妻合併申報則由12,700元,調升為24,000元。
由於標準扣除額的金額幾乎變為現行稅法的兩倍,未來保留憑證以進行列舉扣除之納稅義務人將減少,可同時簡化納稅與稽徵程序。
至於列舉扣除額方面,參眾兩院皆主張保留房屋貸款利息。不過,眾議院版本將貸款上限由現行的100萬元降為50萬元,參議院則提議保留現行的100萬元。最後經兩院折衷決議,75萬元以內之貸款所產生之利息支出,可以列舉扣除。
醫療費用之列舉扣除則與參議院版本相同,可扣除超過調整後收入10%的部分,並於2017年及2018年,將10%改為7.5%,使納稅義務人可以列舉扣除更多的醫療支出。
另一方面,受扶養兒童之扣除額金額,也與參眾兩院所提出的版本不同。眾議院版本中,每位17歲以下兒童可扣除1,600元;而參議院版本則是,每位18歲以下兒童(2025年改為17歲以下)可扣除2,000元。
最後經兩院協商,將年齡上限定為17歲,但可扣除的金額為2,000元。江育維提醒,大部分與個人所得稅相關之規定將於2018年生效,並於2025年底落日。
另一方面,企業適用之最高稅率原為35%,將降為單一稅率21%。使美國為原本OECD稅率最高的國家,降為排名第13者,有效提升美國經濟環境。
不過,最終版本稅率稍高於參眾兩院各自提出的20%,而獨資、合夥等穿透個體,也從參議院版本之收入的23%可予以減除,改為20%,以彌補其他稅改優惠造成財政赤字問題。至於本國生產扣除額、資本性投資、利息費用與盈虧互抵等規定,則大致與參議院版本相同。
張豐淦表示,最終版本對於防止稅基侵蝕的做法,大致依循參議院提出的版本。美國企業支付給外國關係企業的付款,若將其從總收入中減除,則會落入「稅基侵蝕付款(base erosion payment)」的範疇。因此,公司需比較兩種情形:
第一,10%的修正後課稅所得,修正後課稅所得為一般課稅所得,加上因稅基侵蝕付款所享受之稅務利益;
第二,一般稅負減除各項扣抵額(但不包括研發扣抵)。
若前者高於後者,則可能被課徵防止稅基侵蝕稅。最終法案也賦予美國財政部制定與外國關係企業申報相關之規定,包括:揭露外國關係企業的名稱、營運地、註冊地及其與美國企業間的交易。
張豐淦提醒,在美國設有公司的台商需特別留意。
若台灣公司對在美國設立的公司持股超過25%,而該美國公司支付給台灣公司的款項,可從總收入中減除(不包括銷貨成本),使美國公司稅負低於修正後課稅所得的10%,美國公司將可能會被課徵稅基侵蝕稅。未來,關係企業間移轉訂價之安排及符合BEPS相關規定將更形重要。
此外,張豐淦也指出,科技公司可望受惠於此次稅改計畫。共和黨最終版本廢除公司之最低稅負制,有利高科技公司從事更多研發、購置新設備及針對無形資產進行租稅規畫。
現行稅法下,高科技公司可選擇於研發費用發生當年全部費用化,或將其資本化後於未來五年或十年攤提。除了研發費用減除,高科技公司還可享受研發扣抵的租稅優惠。
不過,研發扣抵等租稅優惠須於計算最低稅負時加回課稅所得。本月初,參議院主張保留最低稅負制,而致使美國科技股大跌。而如今最終版本將廢除最低稅負制,並保留研發扣抵、鼓勵創新,可望幫助各界對科技股重拾信心。張豐淦也補充,配合最低稅負制的廢除,研發費用於2020年起,將只能於未來五年進行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