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聯貸案,官股銀行幾乎是最大重災戶,更因監督不周,遭到財政部一口氣換掉其中三家行庫董事長。事實上,官股銀行中的彰銀、合庫,原本放貸比率還更高,因有董事、獨董適時發揮作用,攔腰警示,大大降低受傷程度。
據悉,二○一四年時,慶富就曾二度向彰銀申請貸款,但當時代表台新金出任彰銀董事長的陳淮舟,就以無法掌握慶富財務狀況力阻,慶富貸款案因此被打回票。
沒想到,一六年初,慶富造船董事長陳慶男捲土重來,上門向彰銀高雄新興分行提案,以獵雷艦案申請三十億七千五百萬元融資,並請出承辦獵雷艦的主辦行第一銀向官股指派擔任董事長的張明道請託,訴求彰銀應配合政策參與聯貸。一開始,拿到案子的彰銀審查部門以陳淮舟任內已擋掉兩次,回應彰銀不宜參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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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據聞張明道卻不作此想,反而認為應該配合政策參與聯貸,最後彰銀審查部才用附註方式,建議若要貸款,僅貸款十億元,於是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慶富貸款案送進彰銀董事會,並決議通過;這一次,儘管彰銀董事會上,三席的台新金還是強烈表達否決的態度,卻因無力對抗官股投票的表決優勢,未竟全功,「最後以最低消費門檻參與,否則如今損失可能更為慘重,」知情人士透露。
由於慶富案的聯貸徵審都由主辦行一銀進行,事件爆發前,參加聯貸的官股銀行把稽核監督責任都以一銀為首,未落實管理、催收等責任。事發後,更因官股金控獨董都認為應該究責,並要求稽核部門針對慶富案提出借貸情形檢討報告,官股銀行才被動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