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季到了,學生被當廉價勞力案例卻頻傳。逼迫超時工作等情況時有所聞,凸顯制度保障不足。有學生自發架設「實習透視鏡」網站,揭露各公司實習問題,教育部也正研擬專法,規範要如何一次到位?
三年前阿廷在網路上看見該公司實習徵才訊息,雖然載明只有微薄「車馬費」,但他考慮先前沒有相關經歷,基於想學習的心情,還是投了履歷過去。沒料到進去後發現,是直接上工而非學習,公司未給予任何指導、全靠自行摸索,超時工作更是常有的事。實習一學期後,阿廷最終選擇離去。
另一位台大李同學的實習經驗,也好不到哪去。李同學幾年前在學校舉辦的新創企業媒合會上,與某新創公司相談甚歡,對方強調,將倚重他的專業知識,請他協助相關技術開發。不料進去實習後,公司起初一天只給餐費六十元,許多與自身專長毫無關聯的工作,也陸續落在他頭上。
雖然李同學反映後,拿到相關報酬,但他仍沒有得到預期收穫,實習草草結束。
問卷調查,無薪實習逾一成
去年底,一份名為「實習中肯資訊調查」的問卷,在臉書上廣為流傳。原先外界想像,很多新創公司因為尚未營利,且缺乏制度,「無薪實習加打雜」的狀況應該較嚴重。但該調查蒐集三百多筆匿名實習心得後發現,新創公司與其他大公司實習生「無薪」的比率差距不大(新創公司十四.三%、大公司十一.八%)。這樣的數據顯見,不論公司規模大小,都有規避法規、濫用實習制度的問題。
製作這份「實習中肯資訊調查」問卷的,是台灣大學生醫電子與資訊研究所學生藍偉任,他見證身邊諸多朋友的實習「血淚史」,決定發問卷調查實際情況。沒想到問卷結果揭露後,意外引發廣大回響,甚至還讓問卷中被點名的公司,緊急修改無薪實習制度,給付實習生適當薪資。
藍偉任發送問卷過程中,認識同為台大學生的John,兩人都意識到,要改變實習制度、讓資訊透明化,不是發問卷就結束了。兩人討論後找了資工系學生共同組成團隊,在今年四月中對外發布「實習透視鏡」網站,讓曾參與實習的學生,能在此平台上公開揭露對不同公司實習經驗的正、負面評價,業主也可留言回饋、說明。
由學生自發性成立的「實習透視鏡」,反映了青年世代對實習制度的擔憂。
自洽實習,無人管灰色地帶
長期關注青年權益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和「關注世代正義連線」,五月針對超過兩千位「青年主考官」所做的青年政策問卷調查也發現,有近六成青年認為,「清點檢討現行法令規範不足部分,修法保障建教、實習、技術生權益,建立媒合平台與監督機制」是蔡政府最迫切需要完成的青年政策。
事實上,因實習制度給薪、權益保障不完整而引發爭議的案例,國外早有前例。
二○一一年,電影《黑天鵝》劇組的兩名實習生,控告製作部門母公司福克斯娛樂集團(Fox Entertainment Group)違法使用無薪實習生,他們沒拿到半毛錢,公司也未安排在職訓練及後續工作機會。最終紐約聯邦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劇組應該支付無薪實習生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薪水,並批准提起集體訴訟。
國內部分,今年二月台中知名烘焙坊向離職員工和實習生提告求償,接連爆出實習生長期被要求超時工作的違法事實。雖然該公司被罰款並勒令停業,卻再次引發討論,台灣的實習制度和法規,究竟還有哪些不足?
首先,必須先釐清「實習」的定義。國內常見實習主要分為建教合作、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課程,以及就職前實習三種模式。建教合作多為職業或特教學校與企業、機構長期合作,例如餐飲學校、醫院等;大專院校實習課程,則是有學分的正式課程,這兩種情況大多是透過學校媒合實習機會。
外界對實習的認知,大多來自前兩者。不過,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由學生自行和企業接觸,尋找「就職前實習」的樣態出現,但因缺乏明文規定,成為實習市場的「灰色地帶」。
雖然教育部明確表示,只要實習生與企業之間有雇傭關係,就須符合《勞基法》規範,包括必須給付基本薪資、保勞健保等;但《勞基法》中僅有「技術生」專章,並未將實習生納入。
維護權益,教育部擬定專法
此外,目前針對校外實習,教育部僅「形式化」在今年四月公布最新版「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由各學校參考手冊說明、自行訂定實習規範。
問題在於,此手冊並無強制力,僅有「參考」價值,且此類規定僅保障具正式學分的實習,學生自行尋找的實習,仍然沒有完整法律規範。
對此,台灣少年權益與福 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現在學生實習碰上問題,往往是向學校老師回報,但僅能由學校成立的實習委員會處理。葉大華認為,實習生兼具學生和勞工身分,無論是修勞基法專章,或是另立實習生專法,都應建立統一的申訴管道和救濟程序,讓實習生權益有明確的法源保障。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執行祕書高詩雯則指出,許多具學分的實習,也往往帶有「工作」成分,三年前高雄醫學大學口腔衛生學系便被質疑,大四學生必須前往醫院牙科部「實習」一年,實際上是處理所有牙科助理工作,不僅沒有薪資,學校還拒保勞健保。
「看起來是學習,但只要有勞務關係就是勞工。」高詩雯說,除了《勞基法》中應明文規範實習生權益,高教工會也認為,實習也不該被納入必修學分,即使要申請實習,學校也應嚴格把關,建立明確的流程、管道。
面對把實習生納入《勞基法》的呼聲,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表示,實習樣態多元,要全適用《勞基法》有難度,以教育系學生前往教育部實習「教育行政」為例,若實習生適用《勞基法》,政府單位便無法採用。因此,教育部已召集相關學者專家、研議實習生專法,預計年底前提出草案。
楊玉惠強調, 現行實習至少有三分之二以學習為主,專法中會明確區分實習樣態,例如餐飲學校學生前往餐廳實習等「勞雇型實習」,就會在專法中規範應適用《勞基法》。
不過,實習形態的多樣化,成為制定法規的一大困難點。例如前述的阿廷,實習時間為一周十六到二十小時,李同學則是由最初每天進公司,變成一天一小時,最後甚至在公司外「遠端工作」即可。如何依據不同實習產業、內容、時間訂定明確規範,將是教育部研擬實習生專法時,必須考慮進去的。
至於學生對哪類型實習最感興趣?根據一○四人力銀行統計,前五名職務類型包括:行政及總務類、門市營業類、餐飲類、行銷類、設計類。
零售、餐飲缺工,實習最熱門
學生透過實習獲得職場體驗之餘,也不能輕忽自身權益。(攝影/吳東岳)
一○四資訊科技公共事務部經理張雅惠分析,零售、餐飲、批發業原本就較缺工,因此勞務型實習需求較大、進入門檻相對較低。但「行銷、設計類」實習職務也擠進前五名,顯示學生對需要「創新動腦」的實習,也抱持高度興趣,這類實習應多分布在網路、廣告行銷等產業中。
相較其他實習生的血汗經驗,另名畢業生郭品妤顯然較「幸運」。去年一月到七月,大四的她參與台灣新創公司「綠藤生機」的實習計畫,從中獲益良多。郭品妤說,以推動有機綠食品、清潔保養品為主的綠藤生機,培訓課程豐富,還有完善導師制度,「主管很鼓勵我去做」,讓她的構想有機會實踐。
綠藤生機為何有完整實習制度?這與創辦人鄭涵睿的個人經驗有關。
鄭涵睿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就讀MBA時,發現美國學校十分重視實習,甚至會主動提供媒合機會。鄭涵睿說,「全班沒有人不去實習」,因為這是和業界接軌的最好機會。
鄭涵睿二○一○年回台創辦綠藤生機後,便開始著手建立實習制度,包括由老闆、主管親自面試實習生,實習時薪不低於《勞基法》規範,還安排培訓課程,以及一位實習生配一位導師的機制,讓學習「很有感」。
制度完整, 綠藤生機留用率高
綠藤生機從一三年推實習機制以來,總共收了二十七位實習生,至今已有七位實習生轉為正職員工,「留用率」高於一般公司水準;且現任四十六位正職員工中,這七位都還在職,相當死忠。
「我們在找月薪三萬五的實習生!」知名社群媒體DCard創辦人簡勤佑,是另一位「逆向操作」的老闆。五月初,他臉書上發布徵實習生的文章,引發熱烈回響,不少人驚訝,竟有公司願意提供實習生幾乎與正職相當的月薪。
對此簡勤佑說,身邊朋友實習經驗大多不佳,「去企業實習沒有錢,又做得要死要活」,因此公司今年上軌道後,他便想著「要來改變糟糕的實習環境」。
簡勤佑表示,由公司提供高於市場行情的實習薪資,如果把實習生培育成好人才,對台灣產業將有正面助益。他並舉Google為例,即便很多優秀員工後來被挖角,但也成為其他公司的人才。
近年來「人才外流」成為台灣社會焦慮的問題,而青年作為社會的中堅分子,如何健全實習制度、保障實習生權益,也是產業留才的重要一步。政府部門應盡速研議完整法規,別讓壓低勞動條件的「血汗」實習環境,嚇跑青年人才,反而扼殺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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