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後,台灣有很長一段時間「聞都更色變」,好不容易最近逐漸恢復活力,卻又因長安西路都更案再激起檢討聲浪,這樁爭議怎麼落幕?將牽動都更之路如如何走下去。
三月三日上午,都更實施者欣偉傑建設拆除同意戶的建築物,不同意戶住家結構也跟著成了危樓,基於公共安全考量,三月二十三日台北市政府將張權嶔的房屋完全拆除。
「我從來沒有否認向建商開價一.二億元這個事實。」三月二十八日,張權嶔接受《今周刊》專訪時指出,他是根據實價登錄網中,大同區新成屋每坪九十餘萬元的成交價(為大同區當時最高價)計算,但建商只願意用每坪五十七萬元的房價進行都更權利變換,因此他一直抗拒參與都更。
「最後一戶」開1.2億天價
張權嶔說,他二○○四年進入信義房屋擔任房仲,因為離上班地點近,承租了如今都更的這戶二十二.六坪的房子,○六年屋主想要賣屋,他就買下來繼續住,直到房子被拆之前,他一直住在裡面。
欣偉傑建設董事長鄭可熙則說,一○年開始整合長安西路都更案,就與張權嶔見面談合建細節,但此後,雙方來來往往,張也仲介兩個房屋與土地案件給欣偉傑,協調溝通上百次,張權嶔開的價錢一路從一.二億元降至今年初八千八百萬元,但雙方仍無共識。關鍵其實就卡在都更戶分配回的面積、購回金額。
在都更整合的前三年半,張權嶔要求分回六十三坪的房屋面積,這個數字怎麼來的?五年前他認知房屋每坪造價約八萬元,再以自己的房屋土地持分七.五六坪換算容積率與容積獎勵,得到可建七十五坪的樓地板面積。又假設未來完工後每坪房價為八十萬元,扣除六百萬元(八萬七十五坪=六百萬)的營建成本,認為欣偉傑只要分得八坪就可回本,接著扣掉一個車位所能換算的建坪為三.五坪,再以七十五坪減八坪減去三.五坪,認為自己可得六十三.五坪。
但一四年十月九日,張權嶔又改口提出以一.二億元將房屋賣給建商,鄭可熙指出,「張打聽到自己是該案最後一個不同意戶,以為依市場往例,公司為了成案,會答應。」
不過,欣偉傑向張權嶔分析,若以一.二億元推算他所持分的七.五六坪土地,每坪高達一五八七.三萬元無法同意,最多只願意給四十八坪加一個車位;若以每坪八十萬元換算,加上車位二五○萬元,可拿到四○九○萬元。
但張權嶔仍不同意,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他又向欣偉傑提試算,認為土地成本應該為一六七.二萬元才是合理數字。
- 算式:1.2 億元÷7.56 坪÷500% 容積率÷1.61 坪效÷1.793 都更獎勵=167.2 萬/ 坪
一五年八月,張權嶔又向欣偉傑表示,「最近看上一戶要價七千萬元的房子,若欣偉傑願意跟他買長安西路的房子,都更條件願意降至九千萬元。」
當時欣偉傑問張權嶔,「要買的房子七千萬元,為何要籌九千萬元?」他指稱「第一,他不想有貸款壓力;第二,他除了想要購屋款外,還要準備一些錢過日子及還大同區房子貸款」。
對此,張權嶔並未否認,但他強調建商也曾開口願意付六千六百萬元,但現在提這些沒意義。
「程序都走完了,才提反對」
七年來,欣偉傑持續透過大同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里長與張權嶔協商,但張權嶔說,他因被鄰居威脅,考量都更完成後管理費、房屋稅高昂住不起,所以不願參與都更,衝突終於在三月三日爆發。
由於張權嶔不同意參與都更的意見,是在市府核定事業計畫後才正式提出陳情,這也是市府會展現強硬態度的主因。「不應該在該走的程序都走過了,才反對。」台北市都更處更新事業科長江中信說。
如今,依據都更審議委員會循法令換算,張權嶔分配到的權利變換價值是一戶八樓二十四坪的房屋以及找補的數百萬元現金,合計價值二三八○萬元;對比當時欣偉傑願意以每坪八十萬元,給四十八坪加上一個車位可拿到四○九○萬元價值的房屋,甚至六千六百萬元,差距不止一倍。
張權嶔說,如今房子沒了,只好與女友在外租房子住,自己另外在大同區買的小套房,每月不到二萬元的租金,是唯一收入來源。
對於未來,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原本他要求回復房屋,但現在看起來有難度,受訪時已鬆口,「不排除與建商有協議的空間」,他的委任律師蔡志揚則建議,雙方和解是最好的結果。
這樁拆屋引發的都更爭議會怎麼落幕?將牽動台北市都更之路如何走下去。
長安西路都更案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177巷
基地面積:約390坪
規畫戶數:119戶(原戶數26戶)
實施者:欣偉傑建設
樓層規畫:21F/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