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接連發生論文造假,引發國際關注。除檢討大學評鑑衝論文數的「量化迷思」外,也應參照美日規範,追回違規者研究經費或停止申請計畫權限,加重懲處力道,杜絕亂象。
郭明良事後雖召開記者會澄清,但整件事已重創台灣學界。我國「學術倫理」的防火牆,究竟為何失效?
據教育部統計,二○○二年到○六年間,台灣的SCI(科學引文索引)論文發表數量僅七萬二六八七篇,○六年至一○年,論文數增加至十萬七三七五篇,一○年到一五年間,更高達十六萬四○六五篇。
重量不重質 助長掛名亂象
其中一個關鍵分界點,是教育部自○六年起推動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讓各校教授在國際期刊、研討會發表論文的數量,變成重要評鑑指標之一。
十年來,我國論文數直線上升,違反學術倫理的事件卻一再發生。過度強調「量化」標準的後遺症,已成學界必須面對的問題。
一翻開「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第一個目標直指,要讓至少十個研究中心或領域成為世界一流;指標第一項更指出,「要在該領域權威期刊或國際研討會發表之論文數為世界前十名」。此外,SCI和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的引用率,也是另一重要標準。
將「量化」標準奉為圭臬的結果,導致台灣學界「掛名」歪風盛行。郭明良遭爆料疑似收錢,讓其他教授在論文上掛名,更令台灣學界掛名浮濫的問題浮上枱面。
長期研究學術倫理的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表示,具學術聲譽的學者,較容易獲得經費,常得到主持研究計畫的機會;但這些學者事務繁忙,常將研究交由研究員、學生執行,甚至完全沒有進入研究團隊中。
掛名就應負責、詳細了解論文內容的基本學術倫理,如今反成為模糊地帶,完全憑作者良心。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祕書長、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則指出,現行論文考核標準,讓教授拚命衝論文數,等於變相鼓勵掛名,部分學門甚至存在「讓大老掛名」的不良文化,導致把持學術資源的「學閥」林立。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預計今年底走入歷史,如何調整建立在「量化」迷思上的評鑑標準,應是未來任何高教發展計畫的首要改革重點。
此事爆發後,教育部表示已修訂《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增列違反學術倫理樣態,並研擬修訂《教師法》,將嚴重違反學術倫理納入解聘、停聘、不續聘的法定事由。
科技部也表示,將研擬是否提高追回經費比例、追究研究機構連帶責任及違規者是否應公布姓名、機構。
5年73案 僅5件追回補助
檢視我國目前的事後懲處制度,科技部或各大學的處理流程和違規罰則,與美國、日本相較,並無太大差別,關鍵在於處罰力度。
據統計,科技部近五年共發生七十三件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分多為書面告誡,或停止申請計畫一到十年不等,只有五件處分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金額約一百六十五萬元,僅占補助經費的一%。
此外,與美、日制度相較,我國在違反學術倫理事件確立後,並不會公布違規研究者的姓名及其機構,也不會揭露違規事件內容,嚇阻力明顯不足。
美國學術倫理辦公室(ORI)的後續監督機制,值得有關單位借鏡。除追回經費、停止申請計畫權限,ORI還要求往後聘雇違規者的機構(學校或研究單位)提交「監管計畫」,未核准前,當事人不得參與任何聯邦資金補助的研究。
此外,違規者投稿或參與任何聯邦資金補助的研究、論文、專案報告,聘雇機構都必須向ORI提交「誠信證明」,擔保此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和內容為真,形同要求研究機構也應擔負責任。這些都是未來有關單位修正相關規範時,可參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