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法院批准公司重整件數不到兩成,重整成功機率更低,興航明快解散,反而較有可能完整清償。但興航第一時間澄清不停飛,是重大瑕疵。
興航董事長林明昇宣稱「每天一開門就燒掉一千萬元」,虧損壓力極大,因此在董事會同意下宣布解散興航。 不過,包括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在內,不少人建議興航應「重整」而非「解散」,只是,重整真那麼容易嗎?對債權銀行、興航員工來說,重整比較有利嗎?
啟示一:重整難度高 解散未必不好
依《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發起、經股東會決議即可解散公司。但公司重整的先決條件,是要認定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有重建更生可能。」才能由公司、股東或公司債權人向法院聲請重整。
之後法院會選任檢查人, 檢視公司業務、財務、資產狀況,確認是否尚有經營價值及重建更生可能,再由法院認定是否批准重整。
只是,據司法院統計,二○○二年到一五年間,向地方法院聲請公司重整的舊案加新案共二二三件,截至去年底,法院已裁定二一七件,其中僅三十七件獲批准,占一七%;一七一件被駁回或撤回,占七九%,另九件為移送管轄或另做處理。
由此來看,公司或利害關係人聲請重整,被法院拒絕件數遠高於獲准件數;更不用說,公司獲准重整後,最後成功「起死回生」的機率更低。近二十年來,國產汽車、大眾電信等大企業陸續聲請重整,但其中僅東隆五金、遠東航空、台中精機是少數重整成功案例。
一位資深會計師指出,興航近年發生兩次空難,影響載客率,很難再找回民眾信心,如果確認公司經營不下去,「重整只是拖時間、不確定因素更高,對債權銀行、員工未必有利。」
外界以遠東航空為例,認為興航也應聲請重整。這位會計師表示,遠航歷經多組人馬評估是否接手重整,員工數從一千多人掉到四十多人,「現在興航有一千七百多人,無法相提並論。」
東隆五金之前受八十多億元掏空案衝擊,一度撐不下去,但因東隆鎖頭專利獨步全球,憑藉無可取代的技術及員工努力,終於重整成功。一位資深律師分析:「興航沒有這樣的條件。」
這位律師表示,若興航已體質不良,勉強聲請重整也很難成功,「不如現在完整清償,保障員工該有的資遣費。」兆豐商銀等主要債權銀行也早就表態,直接拍賣抵押品,對雙方較有利。
啟示二:市場重大訊息 不該刻意隱瞞
此外,興航最大爭議是說法反覆、衝擊股市。十一月二十一日早上即傳出停飛消息,但興航發言人在當天股市盤中還回應媒體「絕無此事」,並稱「鄭重否認流言」,當晚才改口承認。
對此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陳泰明說,「興航可以不回應,或說盤後有重大消息宣布,但不能說沒有。」這有違企業經營誠信,甚至涉及欺瞞。
陳泰明指出,興航應先知會民航局、金管會,告知有此初步想法,或至少提前通知將開董事會、宣布重大訊息,諮詢後續如何因應。
外界擔憂,興航若先和相關機關溝通,恐有內線交易問題。但陳泰明認為,內線交易有具體違法規定,「若什麼都怕內線交易,很多重大訊息統統不能有,」也無法先應變。
一位資深律師指出,公司法規定,召集董事會應載明事由,並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其中雖有但書「緊急情事得隨時召集」;但以興航解散來說,「這是何等大事,怎麼可能一、兩天內才做決策?」
這位律師強調,興航應循正常程序通知、公告將開董事會,有重大訊息宣布,「至少兩天前就提早申請暫停交易」。但興航沒這麼做,還神祕兮兮,造成股市波動,「是很不好的示範」。
證交所第一時間依據「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認定復興航空未在期限內召開記者會說明,以及對外澄清資訊不完備、造成股價波動,共開罰一五○萬元,但仍無法彌補對投資人造成的傷害。重點是未來如何記取教訓,別再犯如此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