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酒駕肇事死亡率遠低於其他國家,但交通部證實,酒駕致死的計算標準要改了,未來,交通部將交叉比對衛福部資料庫,調查三十天內酒駕肇事死亡率,接軌世衛標準。
事實上,如果單看數字,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今年一到十月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為八十六人,比去年同期少三十九人,降幅達到三一%,看似酒駕問題已大有改善,但其實這個數字,恐怕嚴重失真。
癥結點在於,目前警政署計算交通事故時,使用的「A1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表」,是以「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作為計算標準,在國際上,通用作法則是以三十天的死亡人數為基準。這也是關心酒駕的倡議團體普遍認為,警政署的數據和實際狀況有落差的原因。
酒駕防治社會關懷協會祕書長林美娜便指出:「現在醫療技術發達,若受害者超過二十四小時才死亡,就不會被納進統計中。」
標準與國際落差大 交通部:將比照世衛規範
「國外在交通統計上,都是用三十天的傷亡人數作為比較基準,台灣需要與國際接軌。」交通部道安會組長徐台生說,交通部部長賀陳旦上任後,希望改變計算基準,以三十天作為單位,呈現更完整的數據。
交通部為了掌握酒駕追蹤統計,原本希望由警方協助追蹤統計,但警政署因警察業務繁忙,若要長時間追蹤恐有難度。交通部於是決定,將先以車禍時警方的報案紀錄為基礎,進一步交叉比對衛福部的資料庫,確認受害者送到醫院後的處置結果。
根據統計,發生交通事故者,若傷勢嚴重致死,多在三十天內就離世,很少大於三十天,所以「以三十天作為統計基準,是國際通用做法」,徐台生說。
徐台生說,因為要比對的是衛福部國人十大死因統計資料,二○一五年的數據,須等到二○一六年六月底才會統計出來,交通部才能更進一步比對「機動車輛死亡」的確切人數。這個數字才能算接近真正的酒駕死亡率。
「過去酒駕數字不完整,是被低估了。」對於交通部打算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規範,修正酒駕死亡率計算基準,林美娜給予肯定。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可追查理賠、救護車紀錄 要命數據無所遁形!
但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提醒:「這樣還是會漏掉!」若酒駕當下警方沒有落實報案機制,只填報案單、沒有輸入電腦,就無法和衛福部資料做比對,他直言:「只要超過二十四小時,酒駕死亡人數就很難追蹤。」
目前除A1統計外,也有A2統計,計算「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的交通事故」。
徐台生表示,目前真正納入A2的,大多是有保險理賠、要向警方申請報案證明的人。
蔡中志建議,金管會若能要求保險公司,公開車禍強制險的理賠金額,裡面的酒駕數據,會比官方目前數字還準確。
另外,透過內政部消防署的緊急救護統計,也能比對數字。蔡中志說,救護車出動會填單,說明事故原因,資料也會和醫院連結,由此回推實際酒駕的死亡人數。
酒駕連坐法、清掃大體室 真能遏阻憾事重演?
此外,台北市殯葬處已和地檢署等單位進行協調,希望近期內要讓酒駕者前往殯儀館,協助清掃「大體進出室」,學習尊重生命。
種種方向,都在訴求遏止酒駕憾事。隨著未來酒駕嚴重性的真實數據曝光,酒駕問題要根本解決,除了重罰之外,建立喝酒不開車、喝酒找代駕的觀念, 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