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打算開放鄰近日本福島四縣的食品進口,並參照美、日標準,將十四縣「特定品項」納入管制。但如何管? 官方含糊不清,引發爭議。
新制與現制相較,不變的是,續禁四縣風險較高的茶、飲用水、嬰兒奶粉、野生水產品,以及日本仍限制流通的產品;改變的是,除上述產品外,四縣其他食品只要附產地證明、日本官方輻射檢測證明就可進口台灣,再經國內「逐批查驗」合格後即可上市。
二○一一年福島核災發生後,台灣隨即禁止福島及周邊茨城、櫪木、群馬、千葉五縣所有食品進口。至今五年間,各國已陸續依輻射檢測值變化,放寬管制範圍及品項,台灣是少數管制範圍未再放寬的國家。
各國標準陸續放寬 歐盟解禁 美國比照日本
台灣此次預計調整的管制新制,仍比美、日、新加坡、香港及多數國家還嚴。且若如官方規畫,美、日不能上市的食品,台灣也禁止進口,管制範圍將擴大至原未管制的宮城、岩手等九縣,符合依「品項」而非「區域」禁止的國際趨勢。
不過新措施卻因政府內部資訊混亂,加上官方說明不清楚,導致錯誤訊息滿天飛,變成棘手的政治核彈。
檢視國際現況,歐盟自今年一月起,全面解禁,僅要求附官方輻射檢測證明,並進行「逐批查驗」。
美國部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管制規定主要明載於《進口警示九九——三三》報告書,從福島核災發生後,報告內容採動態修正,至今已更新二十餘次。該報告主要列舉檢驗出超標輻射的產品,列入禁銷清單,檢驗合格前不得上架。美國採與日本相同標準,針對福島周邊十四縣特定產品,只要有任何日本禁止出貨上市的食品輸出到美國,海關就可免驗查扣。
該清單所列產品,近年陸續解禁,自一五年至今,未再增加新管制品項,顯示依據科學證據陸續開放為國際普遍作法。
就管制內容來看,至今只有中國、台灣仍採嚴格的「特定縣市、全品項禁止進口」措施。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網站顯示,韓國至今仍禁止福島及鄰近十二縣特定產品,但只有菇類產品是十二縣全禁,其中八縣雖管制水產品,但僅針對特定品項,而非全面禁止。香港則相對寬鬆,只禁止福島、千葉、茨城、群馬、櫪木五縣的蔬果、牛乳、乳製品等,肉和水產品附輻射檢測證明即可進口,加工食品和五縣以外的所有食品,則在香港抽驗。
雖然我國現行措施和研擬中的新措施,都比國際標準嚴格,但本刊向政府各單位查證,想詢問「美國、日本不能上市的食品,台灣也禁止進口」的具體作法,卻無法獲知明確答案。
有疑慮扣留或禁止? 政府被問倒:仍在研議
食藥署承辦人員表示,美國《進口警示九九——三三》意指 FDA有權將有疑慮的進口食品在入關時扣留(detention),而非完全禁止(reject)進口,如業者提出第三方檢驗報告以資證明,貨物仍可進入美國。
食藥署表示,我國海關或食藥署的邊境人員若對進口產品有疑慮,也有權扣留,並請業者檢附相關文件。但未來台灣擬參照美國標準採行的管制新措施,到底是「只扣留在海關、檢查合格就放行」,還是「全面禁止輸台」,包括食藥署、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等各單位承辦人員的說明都含糊不清,只推說目前仍在研議中。
更不用說,民進黨政府這次研擬解禁的其中一份重要參考,是政府跨部會人員八月赴日的考察報告,但報告中各國管制方式比較,美國竟只有九字:「與日本管制措施相同」,完全忽略細節,如此溝通顯然「有溝沒有通」,能怪誰?
行政院先前密集在三天內辦十場公聽會,被罵翻「沒有說明誠意」,狼狽收場。在蔡英文總統指示下,行政院十二月將在台北、高雄再各辦一場公聽會及一場媒體直播說明會,能否端出具體標準、查驗配套措施,將是說服外界的關鍵。
政府宣稱未來對日本四縣新開放的產品,將採最嚴格的「逐批查驗」,但是否已有妥善查驗機制、人力,這才是應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