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兆豐銀紐約分行反洗錢不力,遭罰五十七億元的案件,背後的問題,遠比表面嚴重。它代表的,是台灣從行政院、金管會到銀行業者對於反洗錢、反恐的輕忽。
一名外商清算銀行(指能直接參加票據交換所進行票據清算的銀行)主管搖頭表示,「台灣金融業普遍對反洗錢標準認知不足。」他之所以這麼說,來自於兆豐紐約分行受罰的真實意義,其實比想像中還嚴重。它凸顯出台灣從行政院、金管會到銀行業者對於反洗錢、反恐的輕忽;而從國際案例來看,在美國的龐大壓力下,這樣的輕忽將可能造成近似「國安層級」的金融業重創。
這名主管首先指出,兆豐銀紐約分行是台灣本土銀行中唯一一家清算銀行,而清算銀行在反洗錢程序上,又扮演關鍵角色。
他
美國標準嚴格 兆豐輕忽流程「踩到地雷」
這名主管接續解釋,九一一事件後,美國對反洗錢的監控越加嚴格,清算銀行由於地位特殊,反洗錢能力備受重視,被要求用更嚴謹的態度防制洗錢。也因此,過去因反洗錢不力而遭罰天價罰金的,多為清算銀行。
事實上,反洗錢不力的後果不只罰錢而已,銀行業務也可能面臨美國監管機關限制,甚至關閉。舉例來說,法國巴黎銀行在一四年遭罰史上最高罰款八十九.七億美元,罰款金額幾乎是兆豐銀的五十倍;此外,它在部分地區的石油、天然氣能源和大宗商品融資業務的美元直接清算業務,也遭停權一年。
在美國老大哥雙重制裁下,可以說,反洗錢監控對國際銀行不再是「經營成本」,而是進化到與「業務利益」緊密相扣的一環。
銀行要如何防洗錢呢?該外銀主管拆解流程,反洗錢最重要的步驟就是過濾資料,審核匯款過程中付款、受款兩方的底細。假如受款方為潛在風險分子,銀行就需要向付款方要求更多資料,查明匯款目的;假如受款方確認為黑名單分子,則扣留該筆匯款,並申報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
在整個過程中,「本地銀行通常也會建置一套自己的掃描系統,但和清算銀行不會完全一致;有可能發生本地銀行認定沒問題的交易,到了清算端卻被擋下的情況。」他表示,清算銀行為合乎資格,在反洗錢管理上,不僅設備較完整,政策訂定與內部稽核也應該更加嚴謹,而這正是作為清算銀行的兆豐銀紐約分行「踩到美國地雷」之處。
問題丟給清算銀行 台灣反洗錢 亞洲只贏緬甸
在這位主管眼中,兆豐銀行只是台灣整體銀行業者輕忽洗錢防制的「一葉知秋」案例。根據他的實務經驗,本土銀行面對洗錢防制問題時,普遍還是存在「仰賴清算銀行」的心態。「接過不少台灣本土銀行的電話,他們會直接問清算銀行:這筆款究竟能不能匯得成?會不會被扣?」他說。
在接到這類電話時,「我們僅能給予建議,但終究得讓對方自行判斷。」這位主管表示,清算銀行除非確實收到交易指示進入系統,否則無法做事前的審核,所有交易都是確認執行送到系統後,才開始掃描,「一來是制裁名單每分每秒都在更新;另一方面,也避免有事前刻意規避的問題。」
以上種種,凸顯台灣業者的輕忽心態,反洗錢師發展協會亞洲發展總監楊智全即表示,「台灣近年在反洗錢上,已落後鄰近亞洲國家例如泰國、印尼,或許與印度差不多,略勝緬甸而已。追根究柢,是台灣整體文化不重視反洗錢,才導致不管在法規與人才訓練上,都落後鄰國。」
台灣《洗錢防制法》上次修正是二○○九年,期間,國際組織已屢次更新法規,台灣在兆豐案爆發後,行政院才於八月底火速通過修正草案,《資恐防制法》則是今年年中才通過立法院三讀。「在法規未定的情況下,業者自然跟不上國際腳步。以泰國來說,它三年前曾經因為資恐防制沒有徹底落實,被國際組織列為黑名單;但經過這幾年來大力整頓,法律規範已經比台灣還完善。」楊智全說。
訓練嚴重不足 不到50人有反洗錢師執照
另一方面,楊智全也認為,台灣從業人員對反洗錢的訓練不足,「大部分外資銀行的反洗錢從業人員都已取得認證,但台灣擁有反洗錢師執照的不到五十人;沒有資格認證,從業人員的專業難免引人質疑。」
熟悉亞洲反洗錢事務推廣的楊智全舉例,印尼央行的監管人員都必須有反洗錢師執照;而印度私部門最大的銀行之一印度聯邦銀行(Federal bank of India),所有外派海外的人員,也都必須具有反洗錢師資格。
文化建立非一朝一夕,人員教育或政策規畫都須從長計議,但反洗錢的重要性迫在眉睫,外商清算銀行主管提出短期至少該盡力改善的方案,「我認為本土銀行應將兩點徹底落實,一是對於客戶先置作業的調查(KYC)。二是提高資料庫的維護與更新頻率,以加強即時性。」
就其經驗,台灣的銀行偶有發生對客戶背景調查不確實的情況,甚至出現客戶往來的對象明確屬於高風險,但銀行卻未事先篩選出來的情況。此外,這位主管也表示,本土銀行業者的總行都設有資料庫,但應該做到讓分行都有查閱資料庫的權限,並確保資料即時跟上國際組織的進程。
反洗錢與國家經濟發展、外交聲譽息息相關,但台灣本土銀行中唯一一家清算行兆豐紐銀約分行,態度都如此輕忽,更遑論一般銀行的水平。這次兆豐銀事件,敲響的是金融警鐘,或是喪鐘,端看主管機關與業者們的後續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