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第六屆董監事選舉難產,落選名單竟包括上一任表現亮眼的董事童子賢,再次引發各界對同意門檻過高、董事席次過多的檢討聲音。
同樣和童子賢擔任第五屆公視董事、本次順利連任的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就投書媒體為他叫屈,強調童子賢任內積極為公視募款,並大力推動公視派遣員工納入編制,「值得大家的肯定。」
此外,透過網路直播觀察審查會議的進行狀況,可發現在三小時的會議中,審查委員並未針對童子賢提出任何質疑,僅詢問其過往出席開會次數,而「開會三十八次、出席二十六次」,將近七成的出席率並不算低,最後卻未成功續任,令人不解。
修正《公視法》改審查機制 防少數委員杯葛
所謂公視董事,指的是「公視基金會」董事,依《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每三年一任,由行政院提名,提交「審查委員會」,須得到超過四分之三審查委員同意才能當選。
至於審查委員會,《公視法》規定,是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換言之,審查委員等於是依各政黨在立法院的比率推派人選,以本屆十五位審查委員來看,民進黨、國民黨各有九位及四位,時代力量與親民黨則各一位。
從上述制度來看,十五位代表各政黨的委員中,只要有四位不同意,被提名的候選人就無法出線。
「這次落選者,反對票多是只有四、五票,只要特定政黨杯葛就有能力阻擋。」台大新聞所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林麗雲說,放眼過去兩屆董事提名遴選,皆困難重重,其中第五屆更歷經五次審查會議、長達九百多天無法組成新董事會。
可借鏡國外 董監事人選 由國會同意通過
換句話說,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的同意門檻設計,就是一大爭議點。「公視董事是無給職,沒有實權,門檻卻比責任重大的NCC委員還要高,這不合理。」林麗雲說,公視董事一般是監督的角色,一個月開一次會而已,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才有實權。因此,她認為董監事審查的同意門檻下修到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都是可行的方向。
林麗雲並表示,甚至可以進一步思考,不按政黨比率組成審查委員會,而是由立法院同意即可。放眼各國,美國公共廣播公司(CPB)董事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審議並同意通過;日本放送協會(NHK)董事人選也是由總務省提名,再經由國會同意。
「誰執政誰負責,對於董事會人選就要負起完全責任。」新頭殼董事長、前新聞局局長蘇正平也認為,回歸責任政治,是比較好的作法。
不過,本次審查委員會主席、公視前總經理、現任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認為,回歸國會同意並非不可行,但當時設計審查委員會機制,就是為了在政治責任之外,更添加一些專業考量,因此恐需要更細緻的思考,「公視董監事與一般公職人員的同意權行使並不相同,例如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NCC委員都是專職,且具有明顯的政治意涵,(若公視董事)改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仍然必須有適當且完整的配套措施。」
除了審查門檻之外,蘇正平也不認同目前的董事人數設計,他指出,立法院在二○○九年通過《公視法》修法,將公視董事席次由原先的十一到十五人、提高為十七到二十一人,「明眼人都知道目的是為了稀釋當時的董事會,把更多執政黨的人馬加入,應重新考量這樣龐大的編制,意義何在。」蘇正平說。
歷年來,多位文化部長都曾表示,由於現行制度窒礙難行,造成許多優秀人才擔任董事的意願低落,而越是補提名、越提不出好的人選。公視作為國家出資捐助、擁有經濟與政治獨立性的全民電視台,為使其長遠發展能長治久安,制度上改革的確已有迫切和必要性,而目前看來,降低董監事審查門檻,已是較具共識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