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出售網路核心業務,象徵曾被視為推不倒的科技高牆,也被來勢洶洶的後進們拆了。
雖然令人不勝唏噓,但手中保有阿里巴巴與日本雅虎股權,使它的下台仍然華麗。
阿里巴巴股權達320億美元
於是,當七月二十五日傳出,雅虎執行長瑪麗莎‧梅爾(Marissa Mayer)宣布以四十八‧三億美元,將包括雅虎搜尋引擎、電子郵件、網路廣告等核心業務及部分不動產,出售給美國電信公司威訊(Verizon)後,市場上反應普遍存在一種「不勝唏噓」的感嘆。
不勝唏噓,一是來自「網路拓荒者走入歷史」的情感因素,除此之外,不少人也將雅虎的賣價今昔相比,強調在二○○八年,時任雅虎執行長的楊致遠斷然拒絕微軟提出的四四六億美元收購案,如今卻只能以接近當年收購價的尾數賣出,情何以堪。
不過,這樣的比較明顯有失公允。在本次交易中,雅虎固然將核心業務以低價賣出,預計在一七年第一季完成交易後,公司也將更改名稱轉型為投資公司,但若從資產價值來衡量,本次交易未包含雅虎持有的一五%阿里巴巴股權,以及三五‧五%的日本雅虎股權,此外,估計價值超過十億美元的諸多專利權,雅虎也仍握在手上。
據估計,雅虎手中的阿里巴巴股權目前市值約達三二○億美元,日本雅虎股權則有八十七億美元,兩者相加即已超過四百億美元,若再加上專利權與此次的賣價四十八億美元,此時此刻的雅虎,身價仍高於當年微軟所提出的聘金。
相較○三年解散的網景,同為網路時代的拓荒者,雅虎「美好一役」打得更久、更精采,而它若論資產價值,下台身影也不算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