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著年輕民意浪頭當選總統的蔡英文,背負了眾多的改革期待,而未來她卸任時,有件歷任總統忙著做的事,可千萬別跟進。
二○一六年一月十六日總統大選國民黨敗選,隨後即進入政權交接期;在這段期間,共有四十人獲得馬英九授勳。然而,馬英九過去八年任內,也不過有一九三人次獲授勳章,等於在交接期就送出二一%的勳章。尤其交接前一個月內,也就是四月二十日起至截稿的五月十七日,高達三十人獲得授勳,引起側目。
馬英九這麼密集的授勳,對象全都是國內人士,最主要是卸任政務官,包括副總統吳敦義,五院院長中,有三院皆是前任與現任皆有,行政院前院長毛治國、現任張善政,考試院前院長關中、現任伍錦霖,監察院前院長陳履安、現任張博雅,司法院只有現任院長賴浩敏在列。有意思的是,立法院兩位院長,包括「馬王鬥」主角之一的前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籍現任院長蘇嘉全,皆未獲青睞。
親信全有份 獨缺立院院長
接受勳章的卸任官員中,不少被認為是馬英九親信,包括總統府資政金溥聰、楊進添,國安會祕書長高華柱、總統府祕書長曾永權、兩位總統府副祕書長熊光華和蕭旭岑;國安會諮詢委員中,也只有曾任總統府發言人的王郁琦。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說,不是所有卸任政務官都會獲得總統授勳,須有重大功績、獲相關單位提報經審核,譬如外交部只給部長林永樂與駐美代表沈呂巡,其他看功勞程度,由行政院或部會給予獎章。他並解釋:「未授勳王金平,是因他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獲贈中正勳章,到頂了。」
在政權交接期,民間人士獲總統授勳者,有企業界的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上銀科技董事長卓永財、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被視為「第四權」的媒體也有人受勳,包括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董事長高希均、《天下雜誌》創辦人殷允芃、《聯合報》前社長張作錦。
不過,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接受這項殊榮,馬英九在五月四日頒發二等景星勳章給八名文化界人士,原本在列的作家黃春明即婉拒。陳以信說,黃春明之前曾獲三等景星勳章(陳水扁任內授勳),這次要升到二等,他認為沒有功勞因此謙辭;另,企業界授勳除考量企業成功與產業貢獻,熱心社會公益也是原因之一。
依據《勳章條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透過總統授勳,除了對受勳者是一項榮耀,更可彰顯國家價值。然而,無論是為了肯定某人對國家社會的貢獻,或是藉此對民眾傳達價值,似乎都不適合、也不應該集中在下台前「趕進度式」地授與榮典。
馬英九總統卸任前大舉授勳,政務官與親信幕僚在列。(總統府提供)
避免浮濫 授勳時機宜分散
以日本為例,勳章由天皇授予,有一定的制度,譬如春秋敘勳由各部會首長推薦,每年約四千人,固定在四月和十一月各頒一次;對於高齡者、從事危險工作者(例如警官)、促進外交有功的外國人士、文化發展有顯著功勞者等,也會在其他時期頒贈勳章。
但在台灣,這種下台前忙著授勳的情況,幾乎是常態。不只馬英九,在前總統李登輝與陳水扁任內也都發生。為統計三任總統授勳情況,《今周刊》請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及公共事務室,提供歷年完整的授勳名單遭拒絕後,本刊透過總統府網站公開的新聞稿逐項查詢整理出名單,並請總統府確認,陳以信回覆「並無評論」。
統計結果顯示,李登輝最後八年任期共授勳一一七人次,陳水扁共授勳二○四人次;在進入政權交接期後,李、陳各授勳三十六人次、三十九人次,各送出八年任期內三一%、一九%的勳章。
總統卸任前「清倉大拍賣」式的授勳作法,有必要調整,否則不但對肯定專業表現或貢獻失去意義,更有濫用國家名器之虞,對受勳者而言價值也不高。
蔡英文就任總統之後,應該要有新作法,每年在適當時機透過授勳去展現總統高度,肯定個人具體貢獻並彰顯社會多元價值,數量上宜精不宜多;授勳時機則應分散,不宜集中在卸任前夕,千萬別再走前任總統的老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