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十四日在召委林岱樺主導下,推翻農委會所提在《野生動物保育法》增訂「放生應經主管機關同意」規定,理由是農委會不顧放生團體立意良善的放生行為。問題是,何來立意良善的放生?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放生動物涵蓋物種繁多,更包含走私的外來物種,造成食物鏈改變、基因汙染等生態浩劫,「台灣若不妥善管理不當放生行為,恐影響國家形象。」
動保團體與民眾不滿林岱樺擋修法,林岱樺回應,將擇日舉行公聽會,廣納意見。不過,二○○四年動保團體首度發表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後,行政院各單位積極與宗教團體座談,努力已久;但台灣的放生行為仍存在,不修法規範,如何遏止?事關生命權與生態保護,立委諸公應深思。
(陳柏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