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中國的新《環保法》通過後,第一樁環境公益訴訟案勝訴。福建南平市一群非法挖礦造成二十八.三三畝林地被破壞的人,被判要立刻清除機械設備,還要種樹恢復被毀壞的山林,這樁案子判決結果,被視為中國環保運動一場重要的勝利。
2004年,廈門綠色營大學生到福建屏南地區調查化工廠汙染問題。 (圖片來源/綠色營提供)
早在十餘年前,福建屏南居民 便深受環境問題所苦。(圖片來源/張長建提供)
非法挖礦,破壞植被 總體環境惡化,釀生態災難
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四被告五個月內清除礦山工棚、機械設備、石料和棄石,恢復被破壞的二十八.三三畝林地功能,補種林木,並撫育管護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恢復林地植被,則共同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一一○.一九萬元人民幣;共同賠償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一二七萬元人民幣,用於原地生態修復或異地公共生態修復。
在判決當中,最令環保團體振奮的,莫過於法院要求被告共同支付在訴訟過程中所支出的評估費、律師費,以及為訴訟支出的其他合理費用,共計十六.五萬餘元人民幣。中國森林保育至此跨前一大步。
中國森林消失原因,與馬來西亞不同。在馬來西亞,森林消失主要肇因於伐木業的侵蝕、盜採猖獗;但對中國來說,森林消失是總體環境惡化的冰山一角,農地開墾、工廠進駐,種種像南平案般的汙染是更大因素。
森林損耗,全球第六 奇特野生動物,均瀕臨絕種
根據Global Forest Watch統計,○一至一二年間,中國森林的損耗面積高達六一一.三萬公頃,排名全球第六。影響所及就如常到中國進行自然生態觀察的荒野基金會董事長徐仁修所說:「中國有很多奇特的野生動物,都瀕臨絕種,像西藏的金絲猴、雲南的白眉長臂猿⋯⋯。」環境公益訴訟制度逐漸成熟,才有南平案的勝利,這背後是十年來許多先行者的開拓與犧牲所換來的。
現任綠色營的理事賴芸便是先行者之一。○二年的某一天,他習慣性地上網看看各論壇的帖子,突然有一張照片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照片上是一輛藍色四輪農用拖拉機,頂棚上赫然豎立著一塊紅紙黑字標語的大牌子,在屏南街道巡迴宣傳著一個令當地村民充滿希望的口號:「榕屏化工廠被國家環保總局定為違法企業。」側面寫著:「堅決擁護國家環保總局的決定。」
看到這張照片的賴芸隨即打電話給帖子的主人:屏南「村醫」張長建。
接到電話的張長建十分驚喜,「因為這個事件在互聯網發布之後,並沒有得到很多人的關注。」他口中的「這個事件」,正是後來中國環保運動與公益訴訟史上重要的案件,發生在福建屏南的「榕屏化工」汙染案。
屏南縣位於福建省東北方,是一處偏遠寧靜的小山城,不但有鴛鴦獼猴的自然保護區,同時也是中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居民多以務農為生。但自一九九二年開始,福州市為了轉移汙染企業,以「支持落後地區發展經濟」為名,將許多鉻鹽生產企業轉移到屏南縣的溪坪村,稱為福建榕屏聯營化工廠。
根據建廠資料顯示,該廠是「亞洲最大的氯酸鉀生產基地,經濟效益十分可觀。」但自九四年開始營運後,卻成為周邊居民無止境的噩夢:廠區直接排放大量廢水、廢氣、廢渣,導致溪水嚴重汙染、河流魚蝦絕跡,農民也發現,工廠周邊的山坡農田、菜地、水果開始枯萎、變異,終至無法收成。
工廠廢水,汙染山林 農地無法收成,居民提訴訟
村裡的醫生張長建發覺不對勁,「我當時覺得這情況實在太可怕了,如果不趕快加以阻止,後果真的不堪設想!」他開始協助居民,向化工廠與各級單位提出陳情,他的小小診所成了居民的集散地,來討論訴訟策略與進度的居民不絕於途。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賴芸踏上尋訪屏南的旅程,並引介廈門綠色營的支持與聲援。○四年八月,由廈門大學綠野協會組織、全國七所大學學生組成的廈門大學生綠色營,到屏南進行為期二十天的環境考察。
雖然面對警察、當地學校領導與地方政府的盤問、「關心」與干擾,綠色營最後仍成功交出一份五十多頁的專題調查和訪談報告,遞交到國家環保總局。「屏南立縣兩百年來,第一次迎來這麼多天之驕子。你住進農家寒舍,打地鋪、自煮飯菜,彷彿又讓我們看到當年下鄉的知青。」這是當地居民劉仙斌寫給綠色營的信,文字背後,滿是農民對綠色營真誠的感謝。
○五年四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被告榕屏化工有限公司造成環境汙染損害,但僅要求賠償原告山場林木、果樹、毛竹和農田等損失人民幣二十四.九七萬元,並限期清除堆積於廠內的及傾倒於後山的工業廢渣,至於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則予以駁回。原、被告均表示不服,同時上訴,○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大致維持了原有判決。
屏南案引起中國環保界與法律界注目,更被《法制日報》社、中華律師協會、清華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等單位共同評選為「二○○五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案件」之一,為當年十大影響訴訟中,唯一一起環境訴訟案。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教授江平這麼點評,「這個案子很具有典型意義,也極具現實意義。在環境受到損害時,運用司法程序啟動賠償制度,在現階段要廣泛推廣仍具有相當難度。」
2015年,同樣在福建的南平案成為新《環保法》下首例環境公益勝訴案, 提出訴訟的是知名環保團體「自然之友」。
(圖片來源/自然之友提供)
新《環保法》,醞釀十年 若損害環境,法律適時制裁
○五年三月,自然之友創辦人梁從誡,以全國政協委員身分,在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正式提交《關於盡快建立健全環保公益訴訟制度的提案》,呼籲當局盡速著手建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
身為提案人的梁從誡,不但是全國政協委員、知名環保人士,更是民初思想家梁啟超的孫子、建築師梁思成與林徽因的兒子,被譽為「中國民間環保第一人」,在他帶頭的努力下,各地前仆後繼的奮戰與倡議聲浪中,一五年,新《環保法》通過。同樣位於福建的南平案,成為新法下第一個勝訴案例。
從屏南案到南平案的十年之間,汙染受害者的眼前總算出現一線光明。
「過去我所做的一切並不後悔,也盡力了。如今看到南平案的勝訴,只能說環境公益訴訟的環境,真的有所改善吧!」張長建不無感慨地說。作為環境運動的「先行者」,張長建長期以來面臨警告、毆打、恐嚇,他也因為投入環保運動後,被刁難、吊銷村醫執照,至今仍為回復自身工作權而準備上訪申訴。
在可以預期的未來,環境公益訴訟將會是中國環保工作的重要出口。尤其是綠色營、自然之友等機構,長期以來更培養不少年輕尖兵。「從綠色營離開之後的小夥伴,確實有一部分投入環境公益訴訟這一塊。」綠色營自然教育指導老師張冬茜表示。
就像徐仁修掛在嘴邊的口頭禪:「我常常說,只要讓孩子愛上自然,等他長大以後,就不會放任環境受到破壞而坐視不管。」隨著新《環保法》通過,綠色營、新中國之友等投入,正讓中國的環保種子慢慢開花,奮力與各地的汙染企業角力,讓好不容易「富起來」的中國,能找回大口呼吸、安心喝水、綠意盎然的環境。
受到徐仁修(左)啟發,賴芸(右)投入中國環保運動,守護山林生態。
(圖片來源/徐仁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