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第二次公開收購矽品股票將於三月十七日截止,在此倒數階段,矽品經營團隊三月二日在四大報刊登廣告,表明「無法認同日月光功利的企業作風」,將與董事長林文伯及總經理蔡祺文共進退。
什麼手段該被防止呢?OECD的公司治理原則亦提醒:被併者在使用任何反收購的手段時,都要謹記其對公司與股東的受託義務;也就是抗衡手段必須以「公司及股東利益」為前提。
日月光收購矽品案,終究必須回到「公司與股東利益」的討論,若攻防主軸流於「情感」,對台灣公司治理的發展,恐怕又是羈絆。
(陳柏樺)
(圖/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