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升醫療水準,除了有限的健保資源合理分配,其實還可以在不影響健保的公平性下開源節流,讓健保永續。並且積極立法,改善醫療環境,讓醫療品質更好。
方向一:僑民納保 停保欲復保 應補足之前保費
一名台大醫院主治醫師透露,有華僑看診時跟他大讚,台灣健保真的好便宜,只要繳一點錢,就可以拿很好的藥;住院即使住單人房,一天自費三千多元,比五星級飯店還便宜,每天還有專業的醫師與護理師噓寒問暖。
依現行規定,民眾如果出國六個月以上,可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如果選擇停保,出國滿六個月後,回台第一天就可以復保看病;但如果出國未滿六個月就回台使用健保,就得補繳三個月保費之後才能再停保。這樣的制度,讓許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僑民、台商,回台灣只要繳一點保費,就可以大享健保資源,對每個月乖乖繳健保費的民眾而言,十分不公平。
第一線醫師發現,越來越多有錢的僑胞回台就醫,在國慶日前後達到高峰。另一位台北榮民總醫院醫師也說,病人告訴他,在國外排膝關節的刀要等很久,不然得花大錢到私人醫院;而台灣健保只要花不到十分之一的錢,就能得到很好的照顧。「這些病人到醫院付五十元,就可以做很好的治療,非常不合理。」一名大醫院的物理治療師說。
「只要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依法都應該繳保費,健保署不應該讓人民有停保的選擇,應該延續投保,健保的費基應該越大越好。」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說。謝天仁強調,健保署主動讓民眾停保,「若停保後欲復保,就應該補繳之前的全部保費才合理。」
此外,僑民保費便宜,也是另一不公平之處。不少旅外僑胞在國外收入頗豐,但因沒有台灣的薪資所得,回台後只要月繳最便宜的第六類保費七四九元,便可享受健保。
健保署長黃三桂在立法院答詢時坦承:「這個制度的確不公平,但無法查到僑胞的海外所得。」即使如此,仍可依平均保費金額來課徵僑民的保費。這項不合理的制度已經飽受非議二十年,但遲未解決,健保專家批評健保署因循苟且,應儘速改革。
方向二:論人計酬 致力讓民眾不生病 醫院才賺錢
現行健保制度設計大多是「論量計酬」,也就是醫師開藥和檢驗項目越多,醫院的收入就越高,導致各醫院都在衝量,造成許多健保資源浪費與過度醫療。
衛福部次長林奏延說,「論量計酬」制度讓醫療治療處置增加,健保花費宛如無底洞,非全民之福,大家應該要改變觀念,做好疾病預防工作。
為了讓醫院走回正軌,健保署推動「論人計酬」制度,新北市台大醫院金山分院從二○一二年開始試辦三年,成效顯著。當時推動的院長、現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說,金山分院一年舉辦兩百九十場講座、運動會等活動,幾乎一天一場,建立衛教知識也獲得當地民眾信任,養成「小病不亂看,中病才到金山分院看」的共識,明顯降低民眾就醫次數,讓醫院也有盈餘,「有做的人都覺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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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計酬:以往健保「論量計酬」是指有看醫生拿藥、做檢查才會給點數,導致各醫院衝量。論人計酬是以人為單位,健保給一定的點數,如果這個人沒有生病,點數就歸醫院所有,所以民眾越少生病,醫院才賺錢。
「民眾健康就是醫院營利最大來源。」黃勝堅認為,論人計酬的概念很好,醫療團隊是靠關心病人的健康來賺錢,而不是靠開藥、開刀來賺錢,層次比較高。
由於在都會區看病容易,要限制民眾就醫行為相對困難,不少專家建議從非都會區開始推動。林奏延說,下階段要走向區域整合,未來將在屏東恆春和嘉義市擴大實施。
方向三:安寧醫療 重症「救到底」 無效醫療反浪費
過去,不論民眾或是醫師,都認為對重症病人一定要「救到底」,造成過度醫療情況發生。過度醫療除了浪費醫療資源,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蔡宏斌表示,延長死亡的過程,可能導致全身性血管內彌漫壞死,導致病人七孔流血,或是全身水腫,令人不捨。
先後在台大金山分院與北市聯醫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黃勝堅表示,世界潮流已轉變,當不可逆的情況到來,家屬與醫師要適時地放手,「希望每個人都帶著微笑離開」。根據台北市聯合醫院最新統計,參與安寧緩和醫療的病人,每人每月平均減少六萬元醫療支出,而且沒有人因此住進加護病房,住院比率也從八七%降到四六%。
「越早介入,節省越多,加上良好的醫病關係,也減少醫療糾紛的產生。」儘管有些醫師擔心,推動安寧緩和將影響醫院收入,但黃勝堅強調,健保已提高安寧緩和的支付點數;加上不接受過度醫療,減少被健保署核刪的機會,故不會影響醫院營運,反而帶來更良性的效益。
方向四:立醫糾法 病人可合理求償 醫師可免訴訟
台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調查顯示,醫學生認為,造成醫師人力「四大皆空」最重要的原因是「醫療糾紛頻傳」,目前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案件年約五百件,其中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科包辦前五名。
有鑑於台灣每年約有三十六.七名醫師被告,遠高於美國的一.二名與日本的十五名,為解決醫療糾紛帶給醫界的困擾,醫糾相關法律修訂刻不容緩。
在各界妥協下,修改《醫療法》八十二條之一,明訂屬於醫療上可容許之風險,不須負刑事責任;並以《醫糾法》草案作為配套,以建立明確的醫療糾紛調解程序,是努力方向。
一四年五月,立法院朝野完成協商,僅保留《醫糾法》草案中關於補償基金來源的條文待協商。但由基層醫師組成的醫勞盟率先反對立法,並在網路上串聯,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擔心,立法後會鼓勵病人求償並責難醫療人員。
外界最期望解決糾紛的補償基金,不少醫師反對自掏腰包出錢。謝天仁認為,風險與利益應結合,健保簽約對象是醫院,醫糾補償基金應由醫院出錢,金額約四、五億元就足夠。為平息醫界怒火,衛福部曾提修正草案,但仍無法力挽狂瀾,法案就此冷凍在立法院。
「《醫糾法》有助醫病關係和諧。」台大法律系教授陳聰富說,糾紛產生後,病患或其家屬要求真相或賠償,醫師則希望不要進到司法程序,立法符合雙方需求,值得繼續努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