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人口老化、少子化、人才外流的三重壓力下,相較於美、星等先進國家,我們仍無完整的移民政策。所有的移民法令都老舊過時,讓想留在台灣的外國人寸步難行。在這裡,他們屈膝躬身,只求一個能稱作「家」的地方;他們只能輕聲祈禱:別讓我走……。
一如往常,出境大廳塞滿提著大包小包,準備出國的旅客。然而陶比和歐陽瑞父子,沒有帶行李,他們只要去香港一天來回,背包裡只有一堆身分文件。他們離開台灣,只為了留在台灣。
法令嚴苛!智能障礙小孩 被迫四年出境二十次
「我可以、我可以自己check in!」二十四歲的歐陽瑞在自助登機報到機器前,用不太靈活的手指,在螢幕上點擊,但怎麼點都不成功,原來他把護照拿反了。就算已經教過幾百遍,他的爸爸還是耐心地指導他。終於,登機證印出來。「很好!你看,你可以的。」爸爸陶比拍拍歐陽瑞的肩膀。
歐陽瑞從小就有智能障礙,因為爸爸工作的關係,五歲時從南非來到台灣。爸爸陶比原本是自由攝影師,受雇於《國家地理雜誌》等媒體。走過世界各地,一九九八年來到台灣後,深深愛上這塊土地,決定帶著全家人定居台灣。多年前和妻子離婚後,陶比留在台灣,把歐陽瑞和弟弟威廉帶大。雖然辛苦,但是他們一家真正的苦難,出現在兩個孩子的二十歲生日後。
在歐陽瑞二十歲之前,可以用《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依親居留」,跟著爸爸留在台灣。但是,依法持有居留證的外國人,若子女超過二十歲,除非他們在台灣工作或念書,就不能再依親居留。
今年二十四歲、患有智能障礙的歐陽瑞,連簡單的登機都有困難,工作與念大學對他來說難如登天。他唯一的選擇,就是每三個月在簽證到期前,飛到香港辦事處重新簽一次最長九十天、不得延期的停留簽證。持續四年,超過二十趟,「只為了蓋一個章」。陶比說:「為了讓他留在台灣,這是唯一的選擇。」
陶比在台灣是知名攝影師,因為拍攝台灣的檳榔西施,開了攝影展而享譽國際。私底下,他深愛台灣的原住民文化,假日會帶著兩個男孩到新竹的清泉部落,幫忙募資蓋社區中心,和愛慈基金一起照顧愛滋寶寶,他可說是「比台灣人還台灣人」的老外;但陶比與兩個孩子,在台灣卻連基本的生存權都沒有。
歐陽瑞的弟弟威廉,雖然還在台灣念大學,拿學生簽證,但大學畢業後,除非他馬上找到工作,否則就會面臨和哥哥一樣的問題。「台灣是我的家,在我心目中,這裡是全世界最棒的地方,我從未想過離開。但這個家,卻在把我一步一步逼上絕路。」陶比說。
照顧情況特殊的孩子,陶比已經身心疲憊。而台灣的移民法令,更讓他四面楚歌。
為了保住他的孩子,陶比試過所有的方法。當官方承辦人員告訴陶比,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歐陽瑞讀大學或是娶台灣老婆時,一向冷靜的他終於失控,向對方咆哮:「我兒子是智障!你聽不懂『智障』兩個字嗎?」
陶比無助地說:「我很『愛歹丸』(台語),但是台灣的法令對待外國人,是我看過最瘋狂、最沒道理的。」
陶比一家人,只是台灣眾多默默容忍的移民法令受害者之一。目前在台灣居留的外國人,共有五十萬人,已經超過台灣原住民人數,而《移民法》背後代表的是從未全面檢討的移民政策。這不但加深了讓在台灣居留、工作、生活外國人的困難,在台灣人才不斷流失的情況下,也加速了台灣的人才負成長,影響台灣經濟與社會的未來。
根據二○一四年IMD全球人才競爭力報告〈World Talent Report〉,台灣的人才流入在六十個國家中,排名僅第五十名,不只輸給港、日、韓,連中國都輸。根據經濟資訊公司牛津經濟〈Oxford Economics〉預測,在二○二一年,台灣將成為全球人才赤字最嚴重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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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政策!老化及人才外流嚴重 法令還不斷趕走國際人才
台灣不只有人才危機,也是全世界老年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二○二五年,台灣超過六十五歲的老人占總人口的比率就會達到二○%,進入超高齡國家。另外,我們也是全球少子化最嚴重的地方,根據國發會推估,一六年開始到六○年,我國工作年齡人口平均每年將減少十八萬人,勞動力不足問題日益嚴重。
面對人才流出及人口老化問題,亞洲許多對移民相對保守的國家,例如日本、韓國,近年都開始逐步開放移民法令(詳見法令篇)。只有台灣,仍然沒有完整的移民政策。內政部一三年的《人口政策白皮書》中,雖然提及移民政策,但在近兩百頁裡,只有短短十四頁,關鍵字如下:「掌握」、「管理」、「防制」。
「台灣的制度,就是對國際人才很不友善。」台大財金系教授、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說。「過去台灣的經濟成長,是以資本投入為主,就是靠大量投資來發展產業,像半導體、面板。但是現在創造經濟成長,不能再靠資本了,而是要尋求創新。而創新,就是要靠人才。」
「但是,我們的高等教育早就和產業趨勢脫節,生不出新興產業要的創新腦袋。」管中閔分析:「教育改革,這是要慢慢改的。對台灣當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引進國際人才。」但人才政策,還停在製造業時代。
比起過去二十年,政府「引進國際人才」雖然正在緩步放寬法令,陸續推出「創業家簽證」、「創新拔粹方案」等,但台灣的移民法令,散見在《國籍法》、《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入出國及移民法》,以及無數的辦法、施行細則、釋函裡,各有不同的主管機關。多法共治的情況,經常造成一邊歡迎外國人,另一邊卻不斷扯後腿,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
事實上,移民不只是來台灣的白領勞工。對於產業及看護外籍勞工,也是一樣,「台灣人把移民當成一種『剝削體制』,政策把人切斷,不能留在台灣,這種政策本身就有問題。」記述移工故事的作家顧玉玲接受《今周刊》專訪時說。
台灣拿著這套恐怖的移民法令,一面死命地對國際專業人才招手,另一面卻拆散別人家庭,到底有誰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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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不足!只想招國際人才 卻逼走國外配偶與孩子
去年四月,一篇「在台灣工作─別帶家庭來」〈Work in Taiwan|Don't Bring Family〉的英文部落格文章,在台灣外國人社群裡引發共鳴,正呼應了顧玉玲「把人切斷」的看法。文章大義很簡單:如果你是單身的專業人才,台灣很適合工作個幾年、吸收亞洲經驗;但是「如果你是想帶著老婆和小孩來台灣,你最好重新考慮。」
我們找到文章作者詹森爸爸〈Ralph Jensen〉。他在九八年帶著全家人從德國來台灣當軟體工程師,隨之而來的,是他全家人的簽證問題。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規定的工作限制,除了他自己之外,放棄德國工作的老婆、兩個德國出生的孩子、兩個在台灣出生的孩子,五個人全都遇到工作及居留問題。
「台灣真的在砸自己的腳!」詹森爸爸對《今周刊》憤怒地說:「台灣需要我的專業,讓我拿到永久居留權,但是我的家人卻限制重重。」「在德國,如果我拿到居留權,我的直系親屬也都可以自動取得。」但是在台灣,居留人士仍像是次等公民,「我的老婆、孩子,基本上已經一隻腳在飛機上。」他說。
大女兒雷提娜〈Krystyna Jensen〉,六歲時隨著爸爸來台生活,從小在高雄長大,現在是台藝大舞蹈系的學生。但畢業前她才發現,雖然爸爸有永久居留證,但是她與兩個弟弟,二十歲之前可依親,二十歲之後,除非馬上找到公司願意雇用他們,否則無法待在台灣。
她的大弟雷傑〈Alex Jensen〉,知道自己畢業後無法留在台灣,已經從中原大學休學,回到德國找到工作。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台灣雇用外國人的公司資格太困難。法令規定,一般公司如果不符合政府的創新條例,若要雇用外國人,資本額必須超過五百萬元,而每年營收要超過一千萬元,才能雇用外國人。
「我在收拾雷傑的房間時,一時忍不住,自己躲到房間裡偷哭。」詹森太太回憶:「孩子長大離家是正常的。但是我感覺,他是硬生生地從我身邊被奪走。」未來,她還要再看著三個孩子,一個一個被迫離開她。
門檻極高!工作法令嚴苛 在台長大外籍生也待不下來
「為什麼把我當成外國人?如果我不照鏡子,我根本忘了其實我長得和台灣人不一樣。」有點台灣國語腔的雷堤娜,她與在台出生的弟弟從小在高雄長大,台語講得比德文好,卻被迫離開這個他們從小當成家的地方。活潑、喜歡跳舞的雷堤娜,想要留在台灣,這麼簡單的願望,能夠達成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走過一段複雜的法令迷宮。
首先,她幾乎沒辦法在畢業後找到工作。按照《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她需要有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月薪需要在三萬七六一九元以上,對主修舞蹈的雷提娜自然不可能。
雖然勞動部在去年提出了《在台畢業僑外生工作許可配額評點制》,讓外籍留學生可以更多元標準留在台灣,但是博仲法律事務所法務助理費浩文〈Michael Fahey〉認為,她也無法適用。因為,評點制需要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中規定的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而雷堤娜的專長,實際上是屬於審查標準中的第四十六條「運動、藝術及演藝工作」,因此也沒辦法用評點制取得跳舞的工作許可。
評點制雖然開啟台灣留才的一個小門,但是門檻還是太高。一三年,只有一三%的外籍留學生在畢業後留台工作。評點制允許開放兩千個名額,但截至今年八月,勞動部只讓七七○人通過許可。
就算想要放棄德國國籍,雷堤娜也沒有辦法歸化台灣國籍。因為《國籍法》規定,歸化國籍需要連續五年居留台灣,但留學生身分居留台灣的時間,不能算在內。內政部日前通過修法,允許在台灣居住十年的外國人在滿二十歲之後,給予最多六年的居留權。但是仍沒有解決她的工作權問題。「要我留在台灣五年,不能工作,我要拿什麼養家?」雷堤娜質疑。
博仲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慧玲說:「一個人想要在台灣居留,工作常常是重要的關卡。勞動部的思惟是要保障台灣人就業,如果 (在《就業服務法》)這塊沒辦法開放,一定會影響到後續居留的問題,他可能就會選擇離開。」
詹森爸爸說話比較直接:「台灣的法令擺明告訴我們,別在台灣久留,請你和家人『快滾蛋』!」費浩文也說:「這裡的《移民法》還停留在二十年前,當時幾乎沒有外國人在這裡生孩子。但是,二十年後,孩子一個一個長大,當初法令沒有考慮到這點,如果《國籍法》不改,可能會出現很大的社會問題。」
傳統的法令綁死,要留在台灣,最好的方法只剩下和台灣人結婚。事實上過去二十年,歸化台灣國籍的人有九七%是透過結婚,只有不到三千人是自願歸化。這些年來,雷堤娜得到最多的建議就是「趕快找個台灣人嫁!」她也只能無奈地笑笑。「要我把一生幸福當成工具,我寧可離開台灣。」然後,她像是許願般喃喃地說:「但是,可不可以不要讓我走?」
不留情面!不幸喪偶 還被限定三周內得離開台灣
當台灣的就業環境已經不甚理想,我們的《國籍法》、《就業服務法》、《移民法》,還交織成一張複雜的迷宮,讓有心想待在台灣的外國人四處碰壁。不只是居留,在工作上,也被法令卡住。
一名歐洲來的創業家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在二○○○年,他來到台灣娶了台灣老婆,和她一起創立公司。五年前,妻子不幸去世,因他居留時間不足以取得永久居留權,按照《移民法》,他居留台灣的理由隨著太太亡故而喪失。結果還在守靈期間,政府竟發函,限他三周內離台。
最後,是靠妻子的家人寫一封信,證明這家人「需要他留在台灣」,他才能取得一年一簽的居留證。「直到我的公司規模夠大了,夠資格『雇用我這個老外』,我才能留下來經營我自己創立的公司,荒謬至極!」這名現在已是兩百名員工的老闆說。
檢討法令!兼顧情理法 要和時代一起進步
對此,勞動部表示,雇用外國人資格實際上已經不用五百萬元資本額等限制,勞動部可以邀集移民署、經濟部,以「個案會商」用專案方式審核,通過就可以雇用外國人。
然而,陳慧玲律師表示:「絕大多數的公司根本不知道可以透過這樣方式雇用外國人,真的用這個管道的個案,就比率來說還是很少。」
「真正應該檢討的,應該是雇用外國人的資本額限制,在現在是否還合理?」費浩文說:「在過去製造業時代,五百萬元的資本額或許合理,因為你需要大量的工廠、機械投資。但是在各種類型的創業不斷出現,一台筆電,就足夠開一家成功的網路公司;一台3D列印機,就可以開始生產商品。」當全球正在進行知識經濟的轉型,但是我們的政策,還停留在製造業時代的思惟。
落後的法令,三十六歲的創業家洪善群〈Sebastian Ang〉很有感。九年前,他從德國來到台灣創業,做出可以即時線上翻譯的手機App「Linkqapp」。但是公司才剛開始,營收未達雇用外國人的要求,「所以這家公司沒辦法雇用它的創辦人!」洪善群說,他與外籍夥伴也因此拆夥,公司差點關掉,只剩愛上台灣的他,留在這裡繼續摸索。
往好處看,政府已注意到這些落伍的地方。今年七月起,經濟部推出「創業家簽證」,開放兩千名已經拿到外國創投資金、或進駐國內育成中心的創業家,可以來台灣創業,不受學歷、公司資本額等限制。
放寬限制!推「創業家簽證」 但吸才效應仍待檢驗
洪善群興奮地拿出申請創業家簽證的
吸引外籍人才的成效,仍等待檢驗。但是,更重要的是,進來之後呢?看似歡迎外人的新制背後,仍有一整套的嚴苛細節,可能讓他們連基本的居留保障都沒有。
國發會副主委林桓指出,台灣法令得從根本開始修改:「很多環境的問題,都很瑣碎,但很重要,影響著國際人才願不願意待在這邊。台灣現在最需要做的,就是改變過去因襲的作法,讓法令環境變友善。」
除了政府的移民政策,管中閔也指出,台灣社會的觀念也需要改變。「我們都說很歡迎外國人,對『國際化』趨之若鶩,但是真的談到開放,大家又變得很曖昧。」他說。
事實上,東亞社會調查(EASS)曾進行橫跨亞洲的問卷調查,在去年被中研院的學者引用。若從調查中比較台、日、韓三國的國民對國際化的態度,結果結論十分耐人尋味。
台灣雖然認同國際化對經濟的好處,但是對於「是否應該增加外籍工作者」及「是否應該增加外籍配偶」,台灣人的反對聲音都是最大的。而被問到「重視國家利益,即使傷害到與外國關係也無所謂」,台灣受訪者竟有七八%的人表示贊成。
「他們最年輕力壯的時候都留在台灣了,但我們好像是把他們當機器看待,不把他們當人看。」顧玉玲觀察台灣對移民的態度:「所有政策優惠,都是降低資本流動的門檻,有利於資本家賺錢;但自然人的流動,卻重重壁壘。」
別忘了,台灣正面對著嚴重的少子化、高齡化問題,未來將讓台灣陷入更大的困局,台灣在移民政策上如何讓自己更有競爭力,刻不容緩。我們如何納入普世價值、和世界接軌,更是全民得思考的課題。
喜歡跳舞的雷提娜,從小在高雄長大,台語講得比德語好,卻因台灣限制外國人工作,讓她無法留下。(攝影/林育緯)
洪善群離鄉背井來台灣創業,卻因法令限制,自己創的公司竟沒辦法雇用創辦人,逼走外國創業家。政府推出的「創業家簽證」新制,也許是他留在台灣的唯一機會。(圖/洪善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