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登入全球最大網路論壇「Reddit」的台灣討論區,你看到最常見的話題,不是外國人討論台灣的美食,而是各種對創業、工作、簽證等法令的疑難雜症與牢騷。台灣對外國人不友善的法令,早已聲名遠播。修法,迫在眉睫。
人才競爭,已從過去單純看「誰的薪水高」變成「誰的環境友善」,台灣無法從這場國際人才競賽中免除。國發會副主委林桓指出:「台灣的經濟狀況、薪資水準,在吸引人才上已經處於弱勢了。我們目前能做的,就是除了經濟誘因外,讓外籍人才在居留、工作、生活的規範上,改善過去被扭曲的法令。」
國籍申請不合理!要求放棄原國籍 違反國際人權
為了讓已經在台灣而且愛上台灣的外國人能在台灣長住久安、成家立業,肯夢創辦人朱平創立「向前台灣」〈Forward Taiwan〉組織,和許多律師、學者、藝術家、創業家合作,對政府部門提出改革建議。
「台灣擁有美好的人文風土、自由民主及絕佳的生活居住環境,我們應該可以成為亞洲的中心點。」朱平說:「但我們現在因為許多守舊的法令,把自己推離開那個位置。台灣要在世界上有所貢獻,就需要更多朋友來參與我們、把台灣當成他們的家,讓台灣的文化更豐富、更多元,但是我們卻因為不友善的法規,把他們推離開這個國家。」
朱平強調:「解決台灣人才外流危機及人口危機,最有效及最經濟的方法,就是修改不合時宜的《移民法》及《就業服務法》」。因此,「向前台灣」提出了一份修法提案,針對外國人在台灣居留、就業、國籍、生活等問題,提出修法解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移民法規的三大母法:《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而這三法,正是各國在放寬移民法規時,最重要的指標。
韓國從二○一一年開始,大幅放寬國籍法令,允許高級人才保有雙重國籍,不像過去需要放棄原國籍。只要是符合條件,例如在科技、經濟、文化等領域能對韓國做出貢獻,不需要像台灣得先住滿五年,高級人才在韓國,隨時可以申請成為韓國人。而且,一般的外國人歸化,放棄原國籍的期限,也延長為拿到韓國籍之後的一年內。然而,台灣還在要求外國人先放棄原國籍,才能申請歸化,還很可能因為申請被拒絕,而成為無國籍的國際人球。
美國籍神父甘惠忠在台傳教五十年,一生奉獻給台灣,就因為不願意放棄祖國愛爾蘭的國籍,無法一圓成為「真正台灣人」的夢。「要是我還能活過十年、二十年,也許還有機會。」八十一歲的甘神父說。
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祕書洪滿枝也說:「而且,就算拿到台灣國籍後,五年內還有可能會被撤銷。」她舉例,一名外籍配偶在拿到國籍後離婚,卻因為之前婚姻中有外遇,雖然前夫未提告,但仍因為「品行不端」而被剝奪國籍。
當《世界人權宣言》已宣示不得任意剝奪國籍,我國《國籍法》卻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國際公約》中對於婦女國籍權的保護。為什麼台灣不能像新加坡、韓國一樣,確定拿到國籍後才讓外國人放棄原國籍,保障國際人權?
工作權利管太多!為了執法方便 禁止所有外國人做志工
來到台灣的外國人,不但在工作上有諸多限制,更誇張的是,他們連免費的「志工工作」都不能做!
「外國人禁止從事志工行為」的規定,實際上是來自於十多年前的一份解釋令。根據勞職外字第0950502128號函釋定義「工作」,無論有償及無償,都是工作,也就是外國人做志工觸法的法源。
林桓解釋:「因為當時有很多逃跑的外勞,在工廠非法工作,宣稱是志工。結果,為了執法單位方便,勞動部定義外國人只要提供勞務,不管有償或無償,一律算是『工作』。」從此以後,外國人在教會、社區做志工,都算違法。「因為執法技術問題,我們竟把法令扭曲、擴張到這種地步,造成了外國人的不便,這就慘了。」林桓說。雖然政府推出許多特殊方案,讓外國人在台工作門檻降低,但仍有這種無限擴張的法令,讓外國人隨時走在被驅逐出境的邊緣。
居留條件沒彈性!換工作有空檔 卻導致申請永久居留受阻
來台八年的日本人大沼敬吾,在台中一家貿易公司上班,他與台灣女友一同扶養她有腦性麻痹的小孩「天使」。但他連基本的永久居留權都申請不到。因為三年前,當他申請永久居留權時,才發現過去因為換工作,前後有一個月的空檔沒有銜接上,造成他不符合「連續在台灣五年」的規定,被移民署拒絕申請。
「我當時真的很傻眼!」大沼敬吾與女友拿著法令和承辦人員爭執不下。他至今仍想不通,為什麼台灣的法令會設計成讓一個小小的空檔,成為他拿不到永久居留權原因。「我沒有辦法想像,如果萬一哪天我又犯了什麼錯,讓我失去『天使』會怎麼樣。」大沼說。
一天的空檔,就會讓你拿不到永久居留權。就連日本都開始修法,放寬居留限制,將申請永久居留原本必須居留五年的期限降為三年。台灣卻因為枝微末節的法令限制,讓外籍人士擁有永久居留權者截至今年七月,只有「幸運的」一萬二千名。
事實上,台灣有許多移民法令的修法,都已開始討論,但步伐緩慢。例如《國籍法》允許優秀人才持雙重國籍的修正草案,去年就已送進立法院,但仍遲遲沒有下文。我們要與國際接軌到底還得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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