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搜索見豐貿易公司發現過期產品,《今周刊》追查發現,見豐前科累累,已有六次產品出包,但惡行不改,政府沒有建立資料庫,未能掌握問題廠商,加上事發後相關單位未積極懲處,廠商設空殻公司鑽漏洞,是最大問題。
「黑色的活蟲,在食品包裝內蠕動……。」八月二十五日,高雄地檢署及相關單位前往食品進口商見豐貿易公司各地據點搜索,當場查獲多項逾期、內含活蟲、標示不實的產品,包括JASONS、全聯等知名超市都受到波及。
消息傳出,輿論譁然,除了活蟲蠕動的畫面噁心至極外,媒體也發現,見豐兩年前亦曾出包,《今周刊》進一步搜尋歷年資料發現,行徑惡劣的見豐公司及其董事長鄭淑珠,根本就是前科累累,一再戕害國人健康的食安累犯。
根據資料,成立三十九年的見豐公司,在這次「活蟲事件」之前,一九八四年以來至少已有五度出包,包括賣發霉義大利麵、過期汽水等黑心惡行。問題來了,這樣一家罔顧國人健康的食品進口商,為何能夠一犯再犯、數十年如一日的賺取暴利?
事件爆發後,記者親臨位於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的公司登記住址,無人應門之際,三樓一對老夫妻告訴記者,二樓是他們借給親戚登記的地址,從來都沒人來上班。
總公司直擊!進出貨照常,還反嗆記者
至於位在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的總公司,門口外原本應該是人車通行的巷弄,卻被前後兩道鐵門封住一段長約三十公尺的巷道,記者正觀望時,一名工作人員在鐵門外貼上紙條:「送貨請打○九七七××××××」。後巷的總公司後門,仍有工作人員照常搬貨上車,三輛貨車似正準備出貨。
一位鄰居透露,見豐的老闆與老闆娘時常開著黑色BMW轎車出入。約莫上午十一時,一輛灰色BMW開到見豐後巷門口,中年駕駛下車搬運後座物品,記者上前詢問,對方雖否認是見豐人員,卻生氣地反問記者:「妳家米缸如果有米蟲,妳會怎麼辦?」當記者回答「丟掉」時,中年人卻回說:「那麼浪費,台灣氣候溼熱,就是容易長蟲,他們(指見豐)已經在處理了。」
這樣的直擊場景,令人不免做出以下推論:首先,即使已被檢調封存了一萬六八五○公斤產品,但見豐的進出貨狀況似仍持續當中;其次,即使不斷出包受罰,但見豐負責人財力似乎仍然可觀;第三,如果那位開著BMW的中年人是見豐相關人員,那麼,即使活蟲畫面引起消費者作嘔,但見豐相關人員顯然仍理直氣壯。
這樣的心態,或許就是見豐一犯再犯的原因之一。早在一九八四年,該公司就曾因進口貨中夾藏罌粟花種子,遭警方搜索;八年後的一九九二年,則被發現其販售的義大利麵有發霉變質現象,當時的負責人曹昌源遭台北地院判處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一萬五千元。
問題一:通路商管理輕忽 廠商出包 竟能受邀美食展
二○○七年十月,見豐所進口、在台北大葉高島屋百貨JASONS超市所販售的「丹麥切達乾酪」,遭台北市衛生局發現,營養標示數值有誤、有效日期未以中文標示,以及成分「培養菌」標示不清。諷刺的是,就在隔年,大葉高島屋舉辦「歡樂法國美食節」,見豐還受邀參與活動。
容許出包連連的供貨商繼續在自家販售,甚至參加美食節活動,相關業者若非嚴重健忘,就是管理輕忽,抑或是對消費者食安漠不關心,而這也是見豐成為累犯的另一幫兇。
見豐近年來再度因為食安問題躍上媒體版面,是一二年偷換七喜汽水、麥根沙士的有效期限標籤。這一次,除了大葉高島屋的超市再度中鏢之外,SOGO和微風廣場等知名百貨公司的超市也受波及。當時檢方在見豐的八里倉儲中,發現有效期限打印不實的,還包括芥菜籽油等。
《今周刊》致電見豐總公司,總機與採購部門都以主管不在為由拒絕受訪,無法得知回應。
見豐黑心情事不斷,卻仍有廠商願意一再進貨,令人不解。對此,JASONS表示,目前見豐同系列相關產品已全數下架,也受理消費者憑發票退換貨,過去見豐出事時,曾應衛生局要求下架其問題產品,待衛生局後續追蹤確認廠商改善合格後,又再上架。而這次受到活蟲事件波及的全聯,公關楊欣霖僅表示,五月已將見豐產品退回,至於過去有不良紀錄為何還進貨,公司並無回應。
問題二:政府未建資料庫 法官不知情 累犯遭輕罰
當然,幫兇不會只有業者,「輕罰」絕對才是見豐屢屢出包的最大原因。回到一二年,見豐被發現包括七喜汽水、義大利麵等產品都竄改有效期限,董事長鄭淑珠遭檢方以詐欺罪嫌起訴,但法院卻僅輕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並支付七十萬元回饋社會。
累犯為何只獲輕判?因為法官恐怕根本不知道見豐與鄭淑珠是累犯。判決書是這樣寫的:「其因一時輕率失慮,偶罹刑典……;另加強執行公司內部控管改善機制,避免再犯……,信無再犯之虞。」也就是說,法官認為眼前這家早已連連出包的業者「無再犯之虞」,這次的犯行只是「一時輕率」。
「《刑法》是最後一道防線,《刑法》量刑是整體衡量,所以法官才會看在被告初犯的份上,給予從輕量刑。」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認為,當年見豐獲得輕判的原因,就在於被法官認定為初犯。「所以,關鍵在於政府應該建立一套平台或是列出黑名單,讓不良紀錄更容易查詢。」游開雄表示。
歷經幾次修法,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將行政罰鍰金額不斷加重,經過大統黑心油等事件,從原本的最高金額三百萬元提高到兩億元,但只要政府管理問題廠商欠缺完善機制,「僅會被輕罰」恐怕仍會是業者的僥倖心態。
事實上,由於過去地方衛生單位稽查的結果對外公布後,不需向食藥署回報,因此連這次的「活蟲事件」,政府單位第一時間也不知道是累犯廠商。更誇張的是,直到目前,見豐仍未遭到勒令停業的處分。
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質疑,當年強冠、頂新的油品在有危害公眾之虞時,衛生局都可以勒令停業,「這次為何不行?在歐、美、日等國,如果廠商不誠實,就可限制出貨或勒令停業,台灣卻是限期改善,也不會罰錢,或是罰最低的錢,實在是太輕。」
問題三:空殼公司橫行 地方政府推說無權 互踢皮球
為何沒有勒令停業?我們詢問見豐總公司所在地的新北市衛生局局長林奇宏,他表示:「新北市是配合查廠的單位,稽查人員只看到倉儲有蟲的義大利麵,不能說見豐有把過期義大利麵賣出去,目前已經把所有過期品封存,很難裁處勒令停業,且營業登記在台北市,只能轉給北市處理。」
於是,我們又問了營業登記所在地的台北市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他表示:「台北市大同區公司設立地址是空殼,一二年已處分過,罰幾萬元,並移送地檢署,未來若新北市與高雄市將存放過期食品與竄改標籤的事實移送到台北市,對於素行不良的廠商會加重處罰,也不排除撤銷食品登錄字號,禁止其銷售。」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姜郁美表示,對於惡行廠商,食藥署一定會加重處分,最嚴重可以撤銷其食品登錄字號,禁止販售,但勒令停業的權限在地方,除非地方怠惰,中央可以代為行使。
懂了嗎?因為營業登記在台北市,所以即使新北市倉庫有過期食品,新北市政府不能勒令停業,又因台北市的地址是空殼公司,沒有犯罪事實與證據,所以台北市也不能勒令停業,兩地政府的說詞,竟像是鼓勵業者設立空殼公司,而中央食藥署若不積極督導,不肖業者就有機可趁。
食安風波不斷,透過見豐屢次觸法,可以發現台灣對於黑心廠商完全沒有資料檔案,政府未能掌握問題廠商過去紀錄,每次只能輕罰了事,加上互踢皮球的地方政府、健忘輕忽的通路商,才會導致廠商膽大包天,一犯再犯。衛福部應盡速建立問題廠商的資料庫,對消費者,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對黑心廠商,也才有遏止的效果。
見豐販售的過期義大利麵袋中,可見黑色活蟲蠕動,相當噁心。(圖/食藥署提供)
北市登記處大門深鎖
據鄰居表示,見豐位於台北市重慶北路的登記處(二樓),長年大門深鎖,未見人出入。(攝影/林煒凱)
新北總公司 還在搬貨
見豐遭相關單位搜索後,位於新北市八里的總公司後門仍有貨物持續進出。(攝影/林煒凱)
見豐董事長鄭淑珠多次犯行,此次販售過期產品,再度被抓包。(圖/UDN.COM)
▲點擊圖片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