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賴清德因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涉雙重賄選案,兩百多天以來拒絕列席議會,遭監察院彈劾,成為首位被彈劾的直轄市長。彈劾案將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而市長作為政務官,只能撤職、申誡擇一處置。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直轄市議員有權向市長提出質詢,市長有義務接受質詢,賴清德不進議會顯然違法;「討厭一個人,跟尊不尊重職位、職務,是兩碼子事。」李茂生直言。
賴清德的「官司釐清」之說,其實不無解釋空間,起訴、一審判決和全案定讞都可解釋為「釐清」。但李全教兩度提法官迴避,以訴訟手段拖過當選無效之訴一審須半年審結的法定時程,再加上偵辦此案的檢察官近來職務異動,戰線延長對賴清德已十分不利。
如今監察院已通過彈劾案,賴清德在抗辯之餘,或可藉此台階化解台南府會僵局,於九月審查年度預算時,順勢進入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