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以後的台灣餐桌,也能繼續嘗到本土野生海鮮滋味?
專家與第一線保育人員呼籲,科學護漁、支持執法、培養海洋公民精神,這三件事不能再等!
同樣身為漁業重鎮、民眾一樣愛吃海鮮,為何阿拉斯加的漁業得以生生不息,台灣卻面臨無魚可吃的窘境,對於過度捕撈危機幾乎束手無策?想要年年有野生海魚可吃,海洋政策不能再空轉。
今年二月掛牌上路的「海洋事務委員會」,已改善過往各海洋主管機關權責不一的困境,新官上任,應盡速落實科學護漁、支持前線執法,民眾也該扛起「海洋公民責任」,讓台灣海洋恢復生機。
解方一 憑科學數據說服漁民 進行海洋基礎調查 捕撈限額不再「喊樂透」
許多專家都想索取完整的台灣海洋資料,作為研究與倡議的工具,但與主管機關交涉的經驗,令所有人灰心不已。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邵廣昭向《今周刊》抱怨,「拒絕我們的理由千奇百怪,從研究成果尚未發表、敏感保育物種不能公開、資料的智慧財產權有爭議,甚至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怎麼說就是不願公布詳細的漁業統計資料。」
目前學者據以研究的漁業資料,多數是由漁民自行填寫,雖然仍能觀察到大致的變化趨勢,卻與真實情形有所出入,更缺乏完整持續的海洋經濟基礎統計資料,要用來制定有效的漁業政策時,捉襟見肘。
缺乏科學根據的禁捕政策,讓保護區的捕撈限額數字形同「喊樂透」,一點也無法讓漁民服氣,遑論誠心遵守休漁規定。
一名東北角的漁會總幹事透露,漁業署數字亂喊,「早就被漁民看破手腳。」以近年來熱門料理「飛魚卵」為例,根據經驗,過往飛魚卵的產量多落在六百到一千噸左右,漁業署卻訂出年捕三百噸的限量政策,讓漁民紛紛質疑:「為什麼是三百噸,不是五百噸、七百噸?有確實調查飛魚族群數量嗎?如果沒有,要人乖乖遵守保護區、休漁規定,很困難。」
台灣少數成功的保育魚種,每日限捕二○九公斤的東港櫻花蝦,就是科學護漁的最佳案例。被稱為「櫻花蝦之父」的水試所前研究員陳守仁,精準計算櫻花蝦的最適漁獲量,才讓漁民服氣,「漁民對大海最熟悉,要說服他們,就是要拿出專業數據!」
解方二 前線執法有後盾 升級漁船監控設備 官方態度更有魄力
浩瀚無邊的海洋,最容易成為執法死角,阿拉斯加為了解決非法捕撈的問題,要求每一艘漁船都必須裝設VMS(漁船監控)系統、讓觀察員隨船監督,甚至規定「騷擾觀察員」者必須負刑事責任。
對照台灣沿近海漁船多數未強制裝設VMS系統、執法人員必須承受恐嚇與民代「關切」壓力,連巡邏船隻都要向民間租借的窘境,漁業保育成果不如阿拉斯加,並不令人意外。
「人家上了外太空,我們卻還在殺豬公!」曾經遠赴挪威、美國阿拉斯加考察的共生藻協會理事陳盡川,發出了無奈的評論。
「很多同仁都有守護海洋、和漁民溝通的熱忱,只要長官、社會願意添購必要設備,重點是支持我們嚴格執法,態度不要搖擺不定,民代不要太『關心』,前線士氣就不會被打擊!我們相信,海洋保育還是大有可為。」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南方四島小隊長蕭再泉信心滿滿地說。
解方三 推動餐桌上的革命 公民意識抬頭 發揮「抵制魚翅」精神
自二○一三年「洪仲丘事件」開始,「公民覺醒」就是台灣社會最夯的口號,是否也能成為守護海洋的力量?
海洋公民基金會理事吳雙澤樂觀地舉例,以社會運動方式拯救海洋,台灣人早已有成功的小革命經驗:「就是現在年輕人婚宴時,幾乎都強力抵制魚翅!」
而觀察阿拉斯加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以健全的商業模式支撐生態保育的理念,消費者願意多花錢購買永續認證的漁獲,也抵制來路不明的水產品。
根據美國國家海洋及大氣總署資料顯示,即使在嚴格的捕撈限制之下,阿拉斯加漁業仍為當地帶來一年近十九億美元的收入。
阿拉斯加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從小培養「從餐桌保護海洋」的海洋公民文化,減少漁獲捕撈量,並不必然使漁民收入降低。
亦即,除了嚴格執法之外,「消費者學著了解海洋,搞清楚現在什麼魚該吃、什麼魚不該吃,建立永續漁業的良性循環,才能確保台灣年年有魚。」邵廣昭語重心長地說。
讓海洋永續發展,政府與社會大眾,都有必要加把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