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露營已成國人熱門的休閒活動,業者紛紛搶灘闢建露營區,卻因無專責法令管理,導致露營區品質良莠不齊,不但破壞環境生態,民眾旅遊安全更無人把關,政府應正視露營區亂象,訂出專法加以管理。
但是,《今周刊》走訪其中的一處拉拉山雲頂露營區,發現業者為拓寬營地、增加露營面積,在陡峭的山坡邊僅用幾支細鐵架就搭起木板平台,在上頭露營睡覺、或享受自然景觀的民眾可能沒察覺,帳篷底下就是懸空的山崖,成為名副其實的「騰雲駕霧」。
這樣的險象,不止拉拉山一處,我們再前往全台露營區密度第二高的苗栗泰安鄉,也發現令人觸目驚心的情況。其中一處戀情溫泉露營區,讓民眾搭帳篷的木頭平台,是用細木條搭架,底部結構鬆散,平台下面設有衛浴設備,這片露營區底部被一幅幅巨大的廣告帆布遮蓋起來,從外面看不出問題嚴重,但曾前往露營的民眾即擔心,若遇到豪大雨或發生土石流,營區安全堪虞。
商機巨大 全台露營區品質卻良莠不齊
露營活動已成為台灣的主流休閒活動,近年全台露營區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根據國內最大營地資料庫「露營窩」統計,今年全台露營區已超過一三○○處,比去年增加三○○多個;拉拉山雲頂露營區業者也坦言,近五、六年,每逢周六預訂率至少九成以上,露營商機不容小覷。
目前國內露營區收費行情,每個營位租金一天約八百至一千兩百元,價格不高,但開發與清潔成本低,回收快速,吸引不少業者跟進。若以每個營位最便宜八○○元計算,全台一三二一個營地,每個營地平均可提供五十個營位,光每月四次周休二日,全台露營區月營業額上看兩億元。
日商雪諾必克公司今年五月估計,去年台灣民眾至少花五億元購買產品;不包含炊具、休旅車等周邊設備,台灣露營區產值一年就有二十億元。
然而,巨大商機下,各營區品質良莠不齊,並衍生出幾個亂象:
亂象一:濫墾山坡地,民眾旅遊安全現紅燈。
炎炎夏日,熱門的露營區多在山上,不少業者將山林夷為平地,就這樣做起成本低廉的生意。前進苗栗泰安鄉天狗部落的瓦浪露谷營地,會看到山坡地被當成梯田一樣開墾,只是,每個斷層平面種的不是稻米,而是適合露營的草坪。
加上前述桃園拉拉山、
亂象二:廢水垃圾汙染環境與水質。
苗栗泰安鄉曾發生,不少當地居民抗議,常有露營客在溪邊亂丟垃圾,造成水汙染。
一名露營
亂象三:營區超收引發消費爭議。
露營區遇大假日就超收遊客的現象非常普遍,不少人常在網路上抱怨,熱門營區光是等洗澡就等到半夜。
無法可管 導致中央與地方互踢皮球
時常趁假日露營的王小姐表示,台東縣成功鎮有業者讓民眾在沙灘上紮營,但浴間與廁所數量各只有四間,「一個帳篷約可睡四個人,現場約有三十幾帳,加上沙灘上的其他遊客,營區環境衛生令人擔憂。」
對於露營區亂象,中央與地方政府接獲不少民眾檢舉,但卻束手無策,最主要是目前並無明確專責法令管理規範露營區,導致中央與地方互踢皮球,甚至連中央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也莫衷一是。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坡地管理科科長王士綜表示,七月曾至拉拉山雲頂露營區勘察,但因鐵架屬人工開挖的臨時性設施,不涉及山坡地開發的行為,也不違反《水土保持法》,無法開罰。
「非固定式紮營區,確實沒有相關法令可依據。」苗栗縣國際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長劉柏瑩說,日前已針對露營區法規設立的問題,分別發文至交通部、觀光局與教育部,至今未獲任何回應。
但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組長柯建興強調,據內政部營建署頒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中「露營野餐設施」細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或教育局,並非由觀光局受理,「法令早就存在,端看地方政府願不願積極稽查」。
不過,記者致電教育部,僅獲新聞室回應,目前僅國教署負責童子軍露營,至於大眾休閒露營區則無專責管理的單位,無法受理相關事務。
曾多次至觀光局溝通的露營休閒車協會祕書長郭冠雄質疑,觀光局始終將露營視為童子軍活動之一,認為監督權責歸教育部或教育局,但在歐美,露營被視為住宿與休閒活動,相關法規由觀光局制定管理,「政府應改變思考方式,才能保障遊客與業者權益。」
郭冠雄進一步指出,目前露營區若想合法,唯一管道只可根據行政院農委會訂定的「休閒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申請為合法休閒農場,但前提是,土地面積不得小於○•五公頃(約半個足球場大)才可能被接受評核。「門檻訂得過高,多數露營區皆為中小型業者,根本無法符合要求,公部門又不制定符合大眾休閒露營區的規範,反而讓人對法規卻步,寧可放棄合法,自行在山區、溪邊設置小型露營區。」
盡速立法 政府應替民眾把關旅遊安全
公部門不願處理燙手山芋,也讓部分小型業者無所適從。苗栗泰安露營區業者坦言,「露營區亂象無法可管」的爭議在網路蔓延,大幅衝擊想合法經營但規模較小的業者,「政府若頒布可依循的法規,許多業者絕對會舉雙手贊成。」
對於露營區安全遭質疑,泰安瓦浪露谷營地業者與拉拉山雲頂露營區業者皆回應,沒有遊客反映過安全問題。泰安戀情溫泉露營區業者則說,露營區是近一年半新增的設施,目前只能參考其他業者的作法,能改則改。
露營協會理事長蔣大程建議,公部門可將露營視為公共事業經營,主動統籌、出資,建置完善又符合安全規範的公辦露營區。露營協會執行長石盛良也說,不論是替農村或偏鄉創造更多收入,或推廣農地發展正當休閒活動,農委會介入、協助整合工作,責無旁貸。
「公部門處理國人旅遊安全的態度與效率不彰!」醒吾觀光休閒系教授劉永隆感嘆。蔣大程指出,八仙塵爆事件提升了國人對旅遊安全的重視,觀光局或農委會應邀請各地業者召開公聽會,一併解決這些亂象,「官員不該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應好好替民眾把關旅遊安全與品質。」
雖然經濟活動總是走在法律之前,但生命安全更重要,中央與地方政府再不採取行動管理露營用地,難道要等到問題鬧大,再來亡羊補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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