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火熱的希臘,為年金付出了慘痛代價。然而,台灣並沒有隔岸觀火的資格。因為希臘早年產生的年金病症,早已在台灣發生。是時候把場景拉回台灣了。
雖然銓敘部一再安撫民眾,指出基金仍有餘額,短期內沒有破產危機。但是,這一切絕不只是短期現象,基金收益只會越來越少。根據銓敘部的精算報告,最快在民國一○七年,軍人退撫基金就會破產;民國一一五年,輪到教師退撫基金破產;最後是民國一一八年,公務人員基金破產。
有多慘?33億虧損黑洞,26年後滾成兩兆元
別小看這個虧損金額,希臘在一九八四年,基金首次出現虧損時,就是因為輕忽年金的財政風險,一直拖到一九九○年代,才開始改革計畫,累積成無法翻身的龐大債務。「台灣的老化速度是不可逆的,退休人數一年比一年增加。如果年金不改革,單冀望提升基金投資效益,那是自己騙自己。」淡江大學保險系副教授郝充仁說。
根據精算報告統計,這個三十三億赤字的小裂縫,在二十六年後就會變成上兆元的財政黑洞。在民國一二○年,退撫基金累計虧損就會比現在惡化一百倍,達到三三二六億元;再過十年,累計虧損更將超過兩兆元,接近台灣去年一年的財政支出。而且,不只是軍公教退撫,對勞工退休金最重要的勞保基金,也會在民國一一六年破產。很快地,台灣的退休金,不論公、私部門,都將會變成政府財政最沉重的負擔,全體納稅人所繳的稅,最大的用處也會是支付退休金。
面對這樣的情況,「年金改革」自然成為過去幾年政府的重要目標之一。但不幸的是,台灣的年金改革,結果多半像希臘一樣無疾而終,不斷空轉。不但如此,在政府退休金不斷加碼的情況下,早已造就了一群龐大的「超高福利族群」。
以一個大學畢業、高考三級、薦任六級的公務員為例,如果他在年資三十年退休,退休前以薦任最高薪資計算,在民國八十四年以前退休與今年退休時,國家保障他能在退休領到的錢,可以說是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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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得利?八十四年以前退休公僕,領最多
根據計算,在民國八十四年以前退休時,這名公務人員的優惠存款和月退休金,可以讓他每個月最多領到五萬三七九一元,比照退休前的本俸及專業加給,退休後的實質所得替代率是八三.八八%。
然而,在民國八十四年、退撫新制上路後,退休所得有了快速的成長,這名公務員的退休金,因為同時享有新制的月退金,又有舊制的優惠存款,退休金越來越多,一直到民國九十四年的「一八%」改革之前,達到最高峰八萬○三八七元。
他的實質退休所得替代率(非銓敘部以本俸二倍作為分母的公式)高達一○一.六一%,也就是說,退休後領到的錢,比工作時還多!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民國一○○年改革後,公式中的退休所得替代率設了七五%至九五%的上限,但這其實是以本俸二倍作為分母的計算。然而,一般公務員的專業加給和主管加給,很難超過本俸,造成替代率計算失真。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名公務員本俸五萬元、加給三.五萬元時,退休後每月若領到八.五萬元退休金。在銓敘部的眼中,他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是八五%(八.五萬元退休金/本俸二倍的十萬元),剛好沒有超過現職同職等人員全薪;但若以實質薪資來計算,他的替代率則高達一○○%(八.五萬元退休金/八.五萬元的實質所得)。
反觀在民國八十四年後進入公職的公務員,早已沒有優惠定存。依銓敘部退休金試算系統,在他於民國一一四年退休時,其實只領得到現值約五萬六千元,其實質退休替代率剩下六七.二三%。也就是說,整個年金的問題,實際上是出現在民國八十四年前進入公職體系,已經退休、或是快要退休,而享有最大福利的「超高福利族群」。
政府在民國一○二年推動的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計畫,就是為了消除這群即將退休的高福利族群。然而,《今周刊》早已獨家揭露,政府的年金改革消失於無形之中,行政院的年金改革小組,也早已解散。徒勞無功的年金改革,只讓年金亂象繼續延伸,到現在還在發生。
今年一月,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李德威退休,他的退休年齡是五十四歲。五十四歲就能退休,讓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嘆:「他為什麼有退休資格?!」原來,依照公務人員退休現制,只要年資達三十年,就可以申請退休。任職三十一年的李德威,自然可以合法退休,並且領取全額年金。這並不稀奇,因為根據銓敘部統計,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是五十五.二歲,比希臘平均五十七歲還要早。
更誇張的是,李德威與同為公務員的妻子轉任私人公司上班,夫妻兩人每個月領到的十八萬元退撫金完全不受影響,原本的退休俸照領不誤。如果以台灣國人餘命八十二歲來計算,政府支付李德威夫妻的退休金,就高達五千多萬元。
(攝影/陳俊銘)
推不動?姚嘉文改革一八%,竟遭凍結預算
民國八十四年設計退撫新制時,國人平均餘命僅七十一歲,如今,平均餘命已延長近十年,也就是國家也要多負擔李德威十年的退休金。而李氏夫妻只是台灣去年九千四百名退休公務員的其中兩名。
誰來阻止這樣荒謬的亂象?沒有人。當年考試院院長姚嘉文在做「一八%」改革時,就遭到立法院的凍結預算。而他的公務員同事甚至在他的辦公室外設了靈堂,詛咒他早死。就連總統馬英九都在最近接受國外媒體採訪時,說出執政八年最遺憾的,就是沒有完成年金改革。
然而,年金改革將是台灣一條必走的路,不只是公務員,一般勞工也必須面對。除了公務人員的退休基金,勞工的勞保基金也將在民國一一六年破產。時間,絕對不站在我們這邊。
除了提高退休金的提撥率、延長法定退休年齡、設定明確的所得替代率上限,以減少給付等不可避免的強硬手段外,政府實際上有許多配套措施能夠先施行,以減少衝擊,避免像希臘短時間內急砍退休金所造成的社會動盪。
舉例而言,同樣面對少子化的德國,從二○一二年,法定退休年齡已經延長至六十七歲。但德國政府也同時實行「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方案」,讓退休人士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合法退休,但直到法定退休年齡,才開始支領全額的退休金。
也就是說,若政府規定公務人員法定退休年齡是六十歲,原本五十四歲的李德威,仍然可以在年資滿三十年時自願退休,但是直到六年之後,他才能開始領全額的月退金。依照德國的制度,雖然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每早一個月申請退休,領到的月退會減少○.三%(一年減少三.六%),但在延後支領期間,若被保險人不幸早故,遺孀仍有領取年金資格。合情合理,讓德國人民心甘情願地延後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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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改?澳洲公僕退休若受雇,不能領退休金
澳洲政府的作法也值得學習:在一九九○年及二○○五年,澳洲陸續進行兩次退休金制度改革,九○年代,公務員退休金採用對國家財政負擔較重的「確定給付制」,○五年後則改為不會造成財政負擔的「確定提撥制」。而對於適用確定給付制的退休公務員,政府特別規定,若退休後重新受雇於企業或政府,則退休金將暫停給付。換言之,若在澳洲,李德威夫婦將暫無退休俸可領。
看到希臘的慘痛教訓,我們不能再無動於衷。事實上,根據《今周刊》的獨家民調(見《調查篇》),台灣人民雖然擔憂台灣「希臘化」,但是對於年金改革的態度,我們展現了更成熟的態度,包括軍公教人員在內的受訪民眾,都願意晚退、少領。民氣可用之下,下一任的新政府是否有決心扭轉台灣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