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社會福利政策,是為了讓所有人享受安定、尊嚴的生活。
但政府開出優惠支票之前,應同時考慮財政能力及必要性。高鐵敬老票,就是其中一項案例。
敬老尊賢,是華人社會固有的美德,台灣當然也不例外。政府為了讓銀髮族享有安定、尊嚴的生活,在法律中制定許多優惠條款,其中相當重要的一項就是《老人福利法》規定的:「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讓年長者也能自在暢行各地。
這項立意良善的社會福利政策,各級主管機關卻從未編列預算支應,一切價差成本,都視為大眾運輸營運成本;政府用一張空頭支票,假惺惺地博取造福弱勢美名,卻讓大眾運輸單位獨自承擔巨額虧損,真是典型的偽善做作。
差額應由政府補貼 非業者買單
在虛有其表的「敬老福利」上吃了最多虧的,當屬民間BOT的台灣高鐵公司,根據公司統計,高鐵提供的敬老身障愛心半價票,讓公司每月收入短少超過一億兩千萬元,自二○○七年營運至今的累積成本則高達一一○億元。台灣高鐵今年二月曾提出仲裁,主張敬老政策由政府提出,票價差額理應由政府預算補貼,而非業者買單,例如日本新幹線就無敬老票優惠。
儘管給予使用大眾運輸的年長者適度的票價優惠是社會多數共識,但考量高鐵屬於相對「奢華」的運輸工具,政府是否該一視同仁提供半價敬老票仍有爭議。畢竟社會福利的本質,是維持弱勢族群基本生活需求,而非高規格享受;《老人福利法》立法精神也是「維護尊嚴與健康」,因此,搭乘台鐵或公路客運,就足以讓有往返南北需求、但經濟較弱勢的年長者得到基本禮遇與尊嚴。
身為社會福利決策者,政府當然有承擔部分福利支出的責任,而非強迫運輸業者無條件吸收。以財務狀況搖搖欲墜的高鐵為例,一旦台灣高鐵公司不幸破產,留下的爛攤子,還是得由政府及全民共同承擔。既然如此,還不如坦然面對現實,通盤檢討現行制度是否有修改必要,而不是為了擁抱虛假的「敬老」美名,盲目提供超出能力範圍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