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財產稅,從以前以來一直都是調降。
調降財產稅,包括遺產及贈與稅、地價稅、房屋稅等等,也造成我們這個世代最大的社會不公。
一連串錯誤 讓賦改會建議形同虛設
二○○八年十月二日,在賦改會開會之前,已傳出總統府諮詢小組對遺贈稅降至一○%做出共識,理由就是為了要吸引資金回國。賦改會副召集人曾巨威說,這是「錯誤的人、錯誤的理由、錯誤的決策」;高級顧問陳聽安還曾當場說:「若這是府院決策的話,行政院置賦改會於何地?我不會做橡皮圖章,既然工商界已進入決策,可直達天聽,賦改會不必再開會了。」負責主持研究計畫的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之後在一場論壇中表示:「我也面臨很大壓力,工商界加入諮詢委員,賦改會結構和以前不一樣,工商界跟立委當諮詢委員,這是壓力團體。」
財政部的意圖很明顯,十月十四日,召集人邱正雄在同一天,召開兩場長達三個小時的會議,就是要在行政院院會前,把賦改會的建議逼出來。但黃耀輝仍堅持最後底線:稅率調整部分,提出最高邊際稅率五○%、三○%、二五%、二○%及單一稅率一○%的五個方案。而且,每項稅率調降,都有擴大稅基、增加消費稅、彌補稅收損失等七項配套措施。
結果,十月十六日,當時的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不顧賦改會建議,在行政院院會上提出「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方案」,將遺贈稅降至一○%,並且完全無視賦改會建議的配套措施。十月二十三日,一○%單一稅率遺贈稅修法案由行政院提出,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
遺贈稅調降表決前夕,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立法院當著李述德的面說:「按照你們的案子,八○%的人都不用繳稅了。六大工商團體的聲音比較大,尤其是在賦改會裡講話的囂張行徑,我認為你們一定要慎重考慮。我在這裡講,我是堅決反對的,你們真的不要做歷史的罪人。最後要通過時,我提議應該採取記名表決,看誰同意要調降遺贈稅,我們必須對歷史負責。」
○九年一月十二日,國民黨以絕對多數,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將現行的遺贈稅率,由最高五○%調降為一○%單一稅率,並提高遺產稅免稅額至新台幣一二○○萬元。當時國民黨立委幾乎全部贊成,全都與李述德、召集人邱正雄,一同成了費鴻泰口中的「歷史罪人」。
(插畫/李俊建)
降低遺贈稅 卻肥了高財富族群 主張1 :回歸公平,遺贈稅調升至二○%
前後只花了不到一百天,遺贈稅就大幅調降了八成。手段之粗糙,連贊成調降稅率的財政部前部長何志欽都看不下去。「從五○%降到一○%,實在降太多,而且完全沒有配套。」何志欽接受專訪時痛陳:「這是對社會公平很嚴重的打擊。」
事實上,國外調降、廢除遺贈稅雖成趨勢,但幾乎都有配套措施。例如高稅負的瑞典在○四年廢除遺贈稅,但是移轉不動產等財產時,仍要課徵實價的一.五%印花稅;並且調升資本利得稅至三○%。
何志欽指出,雖然遺贈稅占總稅收比率不高,但是「遺產稅和贈與稅,是達成社會公平的最後防線。」
因為終身的財富移轉,只能靠遺贈稅才能課稅。「遺贈稅真正的目的,在於補強個人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的不足。很多遺產,其實是未實現的資本利得。」
舉例來說,若父親三十年前買了一棟房子,三十年後過世,遺產繼承給兒子。因為繼承不是交易,所以免交土增稅,土增稅的起徵點變成兒子獲得房子當時。假設兒子在隔天賣出,等於兒子用繼承避掉土增稅。若不課徵遺產稅或遺產稅過低,就算房價三十年來漲了一百倍,稅收也寥寥無幾。
因此,要拯救台灣的財富不均,遺贈稅這個錯誤的決策,一定要補回來。何志欽與學界及《今周刊》獨家民調中都普遍認為,遺贈稅升至二○%,才是適當合理的稅率。
何志欽的理由很簡單:「遺贈稅作為資本利得稅的補強,設在二○%,也能讓台灣的資本利得稅更好接軌。」
低房屋持有稅 讓房地產投資越來越熱 主張2 :打擊囤房,實價課徵房地產持有稅
過低的遺贈稅,犧牲了社會公平,換來了什麼?按照財政部的官方答案,資金的確有回流。但是資金往哪裡流?台灣並沒有增加就業,經濟也沒有欣欣向榮。因為遺贈稅調降而回來的資金,都流入房地產市場。
在國內所有的投資〈固定資本形成〉中,這幾年增加最明顯的就是「房屋住宅」。在遺贈稅調升前十年,房屋住宅占總資本形成的比率平均是六.六八%,但這個數字在一一年開始增加,從六%成長到一○%,代表國內房地產投資越來越熱烈。
財政部前部長顏慶章也認為,這個結果,「是在過程中,政府若干的行政行為,誤導了資金進到房地產。」為什麼?原因在於台灣的另一項財產稅──房地產持有稅。
在主計總處的國富統計中,台灣的資產有七成都是土地和房屋,價值高達一一二兆元。但這些資產的課稅基準,還在用「公告地價」及「房屋評定現值」來課稅。以房屋稅來說,政府定價只占市價的七分之一。
「台灣的財產稅,是全世界最落伍、最沒有效率的稅。」財政部前部長林全毫不客氣地說。他認為,「土地與房屋價格分開計算,但是現在地方政府卻用調高路段率的方式,課『豪宅』房屋稅,這是極度扭曲的制度。台灣一天不能實價課徵持有稅,財產稅的問題就一天不能解決。」
在財產稅不彰的情況下,台灣七成資產等同於一一二兆元的土地與房屋,去年地價稅與房屋稅的稅收加起來,還不到總稅收的七%,只有一三六一億元。算起來,台灣房地產的實質持有稅率,只有不到萬分之一.二。元大一品苑的豪宅,每年持有稅不過四萬元,比一台四千西西跑車的燃料稅加牌照稅五.七萬元還低。
的確,台灣的財產稅早已淪為有錢人炒房的工具,整體配套應該如何?例如,房地產未來實價課稅,那麼遺產稅現有的一二○○萬元免稅額,可能就會嚴重不足,反而傷害到一般老百姓。例如市價一五○○萬元的房子,公告和評定現值可能只有五百萬元,實價課稅後,可能就產生數百萬元遺產稅,一般家庭如何負擔?未來是否要提高免稅額?像這樣的配套,政府應通盤檢討,擘畫一個完整的財產稅改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