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年前來台設廠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因為讓員工喝受汙染的地下水,且廠房空氣、工作中所接觸的溶劑含有劇毒,有上百名員工罹癌、死去,被害人求償27億。
最高法院2018年判死亡與部分罹病的262人獲賠5億1000餘萬元確定,且奇異公司也須賠償,但另外有246人部分廢棄、發回。
高院週五(3/11)更一審判其中24人(一軍)獲賠5470萬元,最高院判24人部分確定,但222人再廢棄發回更審。現場數十名RCA員工聽聞判決,高興大聲歡呼,「RCA工人,我們贏了!」
(原文刊登時間2015/4/23,更新時間2022/3/11)
「流產後的她,面對喪子之痛,同時也覺得對不起先生和家人,在羞愧中,迎來第二個又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小孩,沒想到,這一切的起因,都來自於RCA(美國無線電公司),她奉獻青春工作的地方……。」這些話說來平淡,但出自一位盲人律師李秉宏之口,話語頓時有了感人的魔力。他與他所代表的四百位RCA職災受害者,同樣奮鬥不懈走過漫漫黑夜,才能看到今天露出的陽光。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拿著導盲杖的盲人律師李秉宏,站在台北地方法院的律師席,緩慢而堅定地陳述他十五分鐘的結辯。他是台灣第一位擁有律師執照的盲人,也是唯一一位執業的盲人律師,而這次台灣最大的職災訴訟案──RCA案則是他手上唯一的訴訟案件。
在纏訟十多年終於一審獲勝的跨國RCA案件中,最終答辯律師李秉宏,是全台第一位盲人律師。他執業九年多,因視障難有機會站上法庭,卻未因此阻礙他伸張正義,帶著對弱勢更深的同理心,持續發揮屬於自己的亮光。
全台唯一盲人律師 「就算只有一百兩的能力,也要賺一百兩回來⋯」
這場結辯後,纏辯十多年的跨國訴訟案,終於獲得勝訴。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美國RCA桃園廠區,其使用的致癌有機溶劑,導致員工罹癌,原本求償二十七億元,最終判決包括RCA、美國奇異等五家公司,應向四五四名員工及家屬賠償新台幣五.六億元。
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十多位義務辯護律師群中,李秉宏是其中一位,「我相信我不是最優秀,貢獻度也有差,但就是盡力做到最好。」李秉宏以《聖經》中一位主人分別交付三位僕人五千兩、三千兩和一千兩銀子得以自由運用的比喻,來表明自己也許不是那個最有能力的人,但是「就算只有一百兩的能力,也要賺一百兩回來。」他說。
由於他的視障背景,對於同樣處在社會弱勢的RCA受害員工有深刻的同理心,所以律師團決定把法官進行終審前的「最終言詞辯論庭」重要任務,交由李秉宏負責。
「人生第一次有自己(在法庭上)的時間,他做得非常好,我聽了都想哭。」RCA一案的主責律師、也曾和李秉宏多年同事的周漢威說,整場辯論,他的聲音好聽、溫和又富有情感,每一句都很動人。
最讓周漢威驚訝的是,當法官臨時壓縮可講述的時間時,早已把PPT內容全都背下來的李秉宏,雖然看不見、卻彷彿看得見一般,精準描述要跳過的段落、跳過的頁面,讓人看見他的用心和專業態度。
「剛開始加入時一片空白,所有的開會、開庭都盡量去參加,就是盡量去弄明白整個事件。」李秉宏說。在當年台北法扶會長林永頌的引薦下,RCA的案子,開啟了他律師生涯的一扇窗。
RCA案牽涉專業複雜,跨國官司耗日費時,還曾一度停擺,○七年,法扶接手RCA案子,加上外界聲援律師,組成十四人律師團專研法律事務,另有顧問團隊,包含法律學者、社團代表如工殤協會、其他領域專家如環境工程和流行病學等、以及紀錄片拍攝者和志工群。○八年加入團隊的李秉宏本來礙於先天障礙,在法扶長期以來做的是法規研究等內勤工作。
點字摸完十四卷卷宗 「不像一般年輕律師會卻步,他總是勇於發言」
漸漸的,除了法律問題研究外,李秉宏也開始負責法律訴狀、和其他人演練出庭事宜。過程中讓他印象最深刻的,除了前後六次參與在針對三百多位受害者的大型問卷訪談,還有一次傳喚RCA前員工黃春窈的作證。
「她是鼻咽癌患者,連講話都不清楚,卻願意三次站上證人席,進行每次長達四小時的詢問。」李秉宏說,面對來自被告律師尖銳的詢問,黃春窈拖著病體、一字一句努力回答的場景,烙印在他的心裡,後來才知道,當年有一位RCA的同事在罹癌病逝前,曾表達希望黃春窈代表站上證人席,而她真的做到了,對李秉宏來說,也是一個極大的震撼,因為更深刻感受到自己「不是弱勢者,而且可以幫助別人」。
因早產造成的先天性失明,使得李秉宏只能在強烈的光線中感受到模糊影像,也因此當他在○四年考上律師、成為全台第一位盲人律師後,所走的路也比同業艱辛許多,光是投履歷就多次石沉大海。
就閱讀法律卷宗來說,由於他只能用聽的或用點字摸,需要花上一般人兩到三倍時間,而一般的案子可能連一卷都不到,但是RCA案子的複雜程度,卻讓卷宗多達十四卷,加上閱讀後要摘錄重點的時間,可以想見李秉宏所須花費的心力驚人。
「不像一般年輕律師面對資深前輩會卻步,他總是勇於發言,很有自己的看法。」
陪伴RCA受害者走過救濟和法律訴訟超過十五年的工殤協會專員賀光卍說,初次看到李秉宏,看著他篤定的走路姿態、明亮的眼神,並未發現他是視障者,深入認識後,更是看見他歷經挫折後散發出的生命力,對當事人的同理心更強,針對RCA一案討論時的思考點,都讓他深受啟發。
▲結辯當天,RCA原告律師團率領自救會成員現身。(圖/工殤協會理事長張榮隆提供)
▲李秉宏(左三)於2014年受邀至美國盲人協會參訪。(圖/李秉宏提供)
受限視障無案可接 「我決定要放低姿態,有問題就謙卑地多問多聽」
在美國有超過兩千位視障律師,亞洲如日本、馬來西亞也都有,但是台灣的環境相對不友善,令李秉宏吃足苦頭。例如法庭中的卷證至今仍採紙本作業,不像美國早已電子化,讓視障者可以方便語音辨識,這也造成李秉宏雖然執業九年多,卻得額外找人力協助電子化,曠日費時,難以接到案子。
對李秉宏來說,如同許多身心障礙者,人生有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熬煉與艱辛,猶記得從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四處投履歷,卻因視障身分無法謀得一職的煎熬,等到○四年進入法扶會,他在第二年遇到一件和車禍有關的法律諮詢案件,當事人詢問一個出庭相關的問題,他卻答不出來;自此好幾年,他心中充滿對自己能力的懷疑,曾消沉一段時日。想要更積極在工作上表現以獲得肯定,卻是更低沉。
「後來我決定要放低姿態,有問題就是謙卑地多問、多聽,也看更多判決書來累積經驗。」李秉宏說,他所面臨另一個很大的挫折,就是錯別字問題,點字學習的是拼音,無法辨認同音異字,讓他所打出的文件都需要錯字辨正,覺得自己給別人添麻煩。
偶然間,他發現注音輸入法有建立詞庫的功能,於是趁著工作空檔,六年來,建立超過十四萬個常用詞彙,《今周刊》記者採訪當下,他興奮地表示,剛剛又建立「心有戚戚焉」一詞,由於詞庫可以匯出,希望建立到一定規模後,能幫助更多有需要的視障朋友。
RCA案子一審判決後,由於賠償金比當初預計的少很多,律師團決定上訴,這也代表李秉宏會持續參與其中,為遭受職災的四百多位員工和家屬發聲。
對於未來,除期許自己再進修博士、踏上教職,李秉宏最大的夢想,還是擁有一個自己的法律事務所,接下更多有興趣的案子,走上法庭為當事人辯護。至於台灣法律實務上所給予視障人士的障礙,他也積極表示,自己正進修外文,希望有更多的機會和各國視障律師交流經驗,例如先前他就曾寫信給日本已執業數十年的足下義樹律師,而對方也給予不少實用的建議,讓他收穫良多。
接受完《今周刊》的採訪,李秉宏隨即要隻身趕赴下一場在公視的錄影,只見他帶著爽朗的笑容朗聲道別,按電梯、叫計程車離開。
雖然手拄導盲杖,卻仍能感受到他從心中散發出來的生命力,比許多身體健全的人更有朝氣和盼望。可以想見,這位眼盲心不盲的律師,將在人生和法律專業上,繼續散發屬於自己的亮光。
李秉宏
出生:1979年
現職: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經歷:台北市勞保局財務處專員、萬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學歷:東吳大學科法所、台北大學法律系
家庭:未婚
編輯部報告:
文中所提「RCA案子一審判決後,由於賠償金比當初預計的少很多,律師團決定上訴。」此採訪內容為律師團成員之一的意見,非最終律師團決議,目前此案上訴與否,仍在研議中,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