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引起非議的高中課綱微調案,二月中,由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違法敗訴,教育部卻堅持上訴,不願公開相關紀錄,在政府公開資訊成為民主社會必然趨勢之際,成為負面教材。
一四年七月,台灣人權促進會向教育部申請課綱微調過程相關紀錄被拒,在十月提起行政訴訟。一五年二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認定過程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教育部應公開會議發言紀錄、簽到單和投票紀錄;但教育部部長吳思華執意上訴,並決定如期在八月推行微調後課綱。
相較於二月底,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才宣示政府公開資訊決心,表明去年禽流感延燒時,農委會未及時公開相關資訊,已將兩名研究員記大過、調職,教育部此時仍堅持相關紀錄不給看,態度可議。
違反程序正義 教長卻硬拗
違反程序正義 教長卻硬拗
更令人驚訝的是,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的課審會分組會議上,對於課綱修改,教育部被爆將與會的二十四位委員多數表達「不同意」篡改為「同意」;兩天後,在課審大會通過,敲定一五年八月實施。
由於檢核小組立場鮮明,加上過程引發黑箱爭議,台權會遂提告,高等行政法院也在今年春節前判決教育部一審敗訴。
對此,吳思華三月九日在立法院重申:「若是公開,教育部大大小小會議都要改,是重大工程,要透過上訴釐清法律見解。」「不公開,是為了怕審議委員因其發言,受到差別待遇。」
「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九條,人民有權要求政府公開資訊,課綱涉及受教權,相當重大,不該以個人理由做推拖之詞。」律師黃帝穎指出,若教育部篡改一月二十五日的課審會分組會議結論屬實,需負刑事責任;而依《行政程序法》,也屬於重大明顯瑕疵,可撤銷微調後的課綱,讓原定八月上路的課綱停擺,這就是為什麼教育部無視法院判決,不敢公開資訊的主因。
教育部十人檢核小組逾越權限,擅自通過臨時動議調整課綱,已不符程序正義;相關資訊不透明,更被批黑幕重重,如今面對法院判決堅不認錯,這樣的教育部,要人民如何相信會妥善推動教育百年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