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網路業者在第三方支付市場競爭力、由銀行公會負責預擬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子法,預計將在二月中旬以前送交金管會;值此關鍵時刻,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日前公開表態,「希望主管機關別太用金融的角度看待這個新興產業。」似乎暗示銀行公會研擬的子法將會確保「非金融業者」的伸展空間,不致獨厚銀行業者。
一路以來,被稱為「第三方支付專法」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始終存在「不該由銀行公會擬訂」之議。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即對此重炮轟擊金管會及李紀珠,銀行公會隔日回應「建議改由網路業者訂定草案」,詹宏志隨後雖發表聲明,「願意收回對李理事長所有不禮貌的言詞」並對李紀珠道歉,但仍主張《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子法應由網路業者訂定。
對於網路業者的憂慮,銀行公會內部人員透露,李紀珠雖是銀行公會理事長,但在母法、子法研擬過程中,卻經常為「非金融業者」發聲,強調「在風險可控之下盡量開放」的立場;如今,李紀珠又表態第三方支付不必「太金融」,似乎預言了整起爭議可望能以「皆大歡喜」收場;結果如何?不久之後即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