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拜訪罹難弟兄的父母,他們不斷對我說,希望兒子是最後一個殉職的消防員,可是這句話,我們已經聽過好幾次、好幾次了!」農曆年前夕,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余宗翰,站在桃園市政府前,勇敢地喊出所有打火英雄的心聲。想起一月二十日桃園新屋事件中罹難的六個弟兄,余宗翰再也壓不住哽咽聲音,流下男兒淚。
過去十年,台灣已有四十二名消防員因公殉職,死亡人數超越香港過去八十四年的總和:自一九二七年開始,香港因公死亡的消防員,只有三十一名。死亡率居高不下,青春正盛的消防員,卻宛如「耗材」一般,不斷在災難中折損。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發出呼救聲,早在二○一二年八月,高雄基層消防員便發動「我不要爆肝」大遊行;一四年高雄氣爆後,民間再度發起「守護消防大遊行」,痛陳人力不足、裝備老舊等問題。歷任執政者,如總統馬英九,雖然都曾回應,「弟兄的訴求,我們聽到了!」卻都未確實解決各縣市消防局的致命困境,最終造成新屋大火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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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不足 值二休一 疲勞程度全球第一
人力不足 值二休一 疲勞程度全球第一
失去了六條人命,帶給台灣什麼教訓?事發之後,輿論一致批評消防員人力不足、裝備缺損、非法定勤務過多,是肇禍主因,但是三大問題的實情,恐怕比想像中的還要荒謬。
依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全台標準員額應為兩萬八千餘人,實際消防員額卻僅有一萬三千餘人,缺額高達一萬五千人。攤開世界各先進國家、大都會區的消防人力配置,台灣亦敬陪末座,在新加坡,九二五位民眾便配有一位消防員;鄰近的香港則是七三五位市民,配置一名消防員;東京七三一位市民配有一位。同樣人口密集、高度發展的台灣,一名消防員卻必須負責「救援」一千七百多位民眾。消防隊疲於奔命,也讓隊員多處於「過勞」狀態,增加在火場死傷的風險。
不願具名的消防員指出,「光是把車子開到火場的路上,都已經是疲勞駕駛了,你還指望消防員能好好救人嗎?」檢視台灣消防員工時,均採取值一休一(連續值勤二十四小時、休息二十四小時),甚至是值二休一(連續值勤四十八小時、休息二十四小時),疲勞程度堪稱全球先進國家第一。
在勞委會一二年出版的《消防工作人員健康危害評估研究》顯示:部分消防局對消防員健康檢查經費編列不足,值「勤一休一」、「勤二休一」等輪班制者相較於對照組,分別產生高達四.七至八倍的睡眠品質不良問題。
事實上,世界各先進國家對於消防員的身體健康與睡眠品質極為重視,多採取三班制輪休,讓隊員執勤十二小時便能回家休息,或者起碼採取值一休二的方式,讓隊員擁有健康的身心與正常的私人生活;英國的消防隊員甚至做四休四,即值兩個日班(九小時),兩個夜班(十二小時),可休四天,許多隊員兼差做模特兒、水電工,與台灣消防員的勞動條件天差地別。
人力吃緊、工時過長,卻還常常要幫民眾捕捉寵物、處理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讓消防員苦不堪言。除了抓貓抓狗之外,消防員要負責的雜務包山包海,堪稱「全能辦事員」,嚴重擠壓隊員受訓、吸收最新消防觀念的時間,只能銷假上班進行訓練,可謂本末倒置。
外務超多 抓貓抓狗 還要寫一大堆報告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鄭少書形容,隊上雜事眾多,消防員根本是辦事員兼職滅火隊。「我們應該是武官,國家卻把我們當文官來用,每天應付一堆paper work(書面作業)。」甚至有匿名的消防弟兄指稱,隊部平均一、兩個月就要更換一次印表機墨水匣,「看看我們寫了多少莫名其妙的書面資料,嚴重排擠我們進修、訓練的時間!」
除了抓貓狗、處理文書作業之外,消防隊考評項目另有給車子打蠟洗底盤、熱水器遷移、災害防救業務、節能減碳宣導、寄宿生調查、消防形象工作、列管瓦斯行等。當《今周刊》記者拿出這些五花八門的「考評項目」向鄭少書求證時,鄭少書苦笑著說:「不用看就知道,你列的肯定太少。這些奇怪的外務是一張A4紙也列不完的!」道盡了消防員必須武兼文職、無法專心救災的辛酸。
在本次事件中,消防員裝備缺損,尤其是未配備足夠「熱顯像儀」,也成為輿論撻伐焦點。但是余宗翰提醒,「問題並不只出在熱顯像儀,它雖然可在關鍵時刻救人一命,卻不是萬能的。」事實上,台灣消防員現行的裝備,多半老舊不堪使用,「從頭到腳」都有讓消防員受重傷、甚至斷送性命的可能。
裝備缺損 消防衣沒送檢過 氣瓶沒灌滿
鄭少書根據親身與弟兄經驗,一一細數:「消防帽的護頸布太短,在火場裡一低頭,脖子就暴露出來;呼吸面罩結構脆弱,轉接頭一扭就斷;護目鏡的塑膠邊框甚至會整個爆開,有一位高雄的弟兄因此嗆傷,緊急送醫插管;一件消防衣穿八年,按照美國消防協會(NFPA)的制度,應該要每年送檢一次,有些分隊根本從不送檢!」
更致命的是,被稱為消防員在火場的「保命符」、維持呼吸的壓縮氣瓶,竟也因為品質不良,讓許多分隊不敢灌滿氣瓶,導致消防員待在火場的時間被壓縮。鄭少書表示,壓縮氣瓶本就有爆裂風險,「有些隊上分到的氣瓶讓人害怕,能壞掉的地方全都壞過一輪,背帶會斷、背架會斷、呼吸管會裂開,請問你敢把氣灌滿嗎?」原本能支撐三十分鐘的氣瓶,只能支撐十五至二十分鐘,讓火場救援更加困難。
官官相護 球員兼裁判 檢討徒具形式
內政部、消防署與主計總處協調後,終於動用第二預備金購買熱顯像儀、救命器、五用氣體偵測器等裝備,總經費一.二億元,全數由第二預備金支出。桃園市長鄭文燦也正式下令,「非法定消防勤務,未來不再執行。」捕捉貓狗的工作,將與農業局協調接手辦理。但除了補足人力、去除外務之外,長期到各地消防隊授課的新光醫院醫師哈多吉認為,更根本而重要的機制,是建立消防安全官制度,讓每一次的殉職檢討報告,不再只是徒具形式的文書作業,而是能夠避免未來再發生憾事的珍貴經驗。
消防隊文化階級嚴明,講求對上級長官服從,導致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被掩蓋。消防人員殉職分析報告,至今仍由各縣市消防局自行撰寫,球員兼裁判的角色,使檢討時容易迴避指揮戰略、人力分工、裝備器材等因素,而常常歸咎於不可抗力的因素,更別提高層施壓的情形嚴重。
積極組織消防員抗爭、向上級爭取人力與裝備支援的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兩年間被記了四十二支申誡,進而免職;高層更是一再調查與禁止隊員參與遊行,導致許多隊員至今仍不敢現身為自身權益發聲。
在勞委會的報告中,甚至有消防隊分隊長反映,在進行救火過程,往往必須移開呼吸防護具、接聽長官電話,導致吸入火場濃煙,長年下來,胸部X光檢查結果呈現異常。哈多吉等四位作者更以論文形式爆料,中央政府以火災的傷亡人數作為評比標準,導致各縣市消防局在火場發現焦屍後,堅持將焦屍送往醫院急診室,只因「焦屍送醫就不算火災死亡」,在這樣的文化之下,每次消防事故的檢討往往徒具形式,無法真正提供具有意義的建議與改進方式。
哈多吉分析,在消防體系中,有心升官的幹部,「希望升遷過程中一切平安無事,如果有事,也最好沒我的事。」若進行扎實、徹底的傷亡原因分析,就代表有人需要「認罪」,也意味著升遷機會被斷絕。在這樣的陋習之下,消防機關很難對釀災原因進行追查,遑論跨縣市的分享討論,進行主管教育訓練。
桃園大火犧牲六條年輕生命,讓台灣消防員的惡劣處境有機會被社會大眾所重視。(圖/UDN.COM提供)
建立安全官制度 隸屬中央 記錄救災缺失檢討
如何突破官官相護的消防體系,讓致災原因可以得到客觀而公正的檢討?哈多吉強烈建議,台灣應引進美國的消防官(Safety Officer)制度,讓消防官隸屬中央,以旁觀的角度記錄現場表現,甚至扮演守門人的角色。
哈多吉表示,在八○年代後期,美國各地消防局開始設立局內的安全官制度,大幅減少救災工作所造成的人員傷亡,也減少政府經費損失。安全官在現場專心扮演客觀角色,「可以在氣瓶即將耗盡時,提醒隊員盡速撤離;或者阻止熱血單兵衝進火場,避免犧牲。」雖然一起執行救災任務,卻必須同時進行觀察以發現問題,專心蒐集不當救災行為,並在事後進行客觀的檢討,給予實際改進建議。
「打火兄弟可以當英雄,但不想當烈士!」一次次的抗議、遊行現場,消防員心聲令人不捨。六條人命的犧牲,讓台灣消防員的惡劣處境終於被社會大眾所重視。然而,添購設備、取消外務,只是改革的第一小步,未來消防員是否真能補齊人力,甚至設置獨立的消防安全官,才是台灣的消防工作能否與國際接軌、保障消防員人身安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