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政治能夠解決的問題,實際上,政府不給人們帶來不幸,我們就已經很滿意了,因為這件事對於政府來說反倒是相當容易做到的。
因為別人的自由而感到恐懼
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中,是一件非常非常複雜的事情。極權國家當然會壓抑個人自由,因為它們本身就是藉著「眾人」之名施加統治,它們當然不甘心和每位公民分享權力。但是,自由的敵人不一定永遠在自身之外,也可能藏匿在個體自身當中。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裡。公民害怕他自身擁有的自由,各種各樣的選擇與誘惑鋪陳在他面前,還包括那些他可能犯下的錯誤,那些他可能做出的野蠻行為……如果他願意那樣做的話。他就像在一片讓人疑惑的海域上漂浮,找不到什麼固定的參照,一切價值都要他親身去揀選,他必須獨立判斷什麼是他應做的事清。但是,公民首先會因為別人的自由而感到恐懼。自由的制度就是具有這一特徵,因為每個人對於將要發生的事情都沒有十足的把握;每個人都感到別人的自由是一種威脅,因為我希望每個人都依照我的預期行事,每個人都有義務順應我的要求,絕對不能觸犯我的利益。如果其他人是自由的,那麼很明顯,他們可以做好事,也能夠做壞事。如果他們能如我所願只做善事,豈不更好? 如果放任他人生活於自由中,我豈不是要擔待巨大的風險? 只要別人不能享受自由,很多人寧願放棄他本人的自由: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每當大家覺得必須如此,情況就已不可挽回。
我的自由是非常危險的,因為我可能會濫用自由,可能會傷害自己;別人的自由,那就更不用說了,因為他們可能會濫用自由,以此達到傷害我的目的。取消這種不可靠的狀態不是更好嗎? 你不要以為永遠是執政者想要取締自由或者盡可能削弱自由──在很多情況下,是公民們對自由感到厭倦或恐懼,於是主動呼籲當權者進行鎮壓。每當民眾要求國家「為了我們好」而限制自由時,國家決計不會放過這個天賜良機。某些極權主義政客──譬如希特勒──就是通過選舉程序掌握政權的,因此我們可以得知,自由公民可能會運用他們的自由來終結自由,也可能會利用大多數人的民主來取消民主。
負責:覺得自己真理在握,也樂意聽別人的想法
政治上的自由包含著責任。做一個負責任的人,意味著有能力應對做過的事情,為自己的行動承擔責任。這種「應對」至少包含兩個重要方面。其一,某種行為直接引發這樣或那樣的(好的,壞的,或者好壞參半的)結果,當別人質詢這件事是誰做的,我們應該答道:「我做的,我對此負責。」其二,當人們問及我為什麼要採取這一重大行動,我要申述自己的道理。
在民主制度中,如果一組行動可以引起公眾回響,其間又蘊藏著某種真理,那麼行動執行者不能將那真理私藏起來,而是應該與社會成員論爭,甚至是相互辯難,最終完成這一組行動。即使覺得自己真理在握,也應樂意去聽聽別人的想法,不能死守自家的道理,如果偏要反其道而行,就會導致悲劇,或者陷於瘋狂。
負責任者如果在闡明自己的道理後依舊不能勸服其他社會成員,他就要準備好接受他人的非難,甚至要準備好因為堅持自己的不同意見而遭受社會排斥。柏拉圖在對話錄《克里托篇》中記載了蘇格拉底飲鴆之前所說的一番話,當時蘇格拉底拒絕逃出監牢,寧願面對死亡也不願放棄自己的觀點。這番話成就了一個經典象徵,即公民精神極度成熟的立場。
不負責任者可能有很多種類型。有些人拒絕承認做過的事情是自我意志的結果:「不是我決定的,是環境決定的。」這些人無所作為,只是被各種因素所驅策──現行的政治體制與經濟系統、政府的宣傳、別人的樣板、教育或缺乏教育、不幸的童年、受到父母溺愛而過於幸福的童年、上級指令、根深柢固的習慣、難以抗拒的激情、命運的偶然等等。
當然,無知也是一個重要因素──既然我原本不知道我的行為會帶來這些結果,所以我也就不能為此負責。請注意:想要準確地理解一個人的行為,應該關注他的經歷、他周圍的環境,以及其他相關因素。但是,關注這些因素是一回事,把這些因素視為宿命,進而取消個人為其行為擔負責任的任何可能性則是另外一回事。反過來說,如果人們正在尋找某件事的責任人,為的是頒發獎章或獎金,那麼我立刻就會站出來,滿懷自豪之情,大聲宣告:「就是我! 」很少有人會說歸於他名下的英雄事蹟或天才發明跟他本人沒多少干係,而是環境或偶然因素的結果。
不負責任還有一種形態,那就是狂熱崇拜。狂熱分子拒絕為自身行為做出任何解釋,他只會宣揚自己的真理,絕不屑跟別人講道理。既然他就是無可辯駁的正途之化身,與他辯論的人就一定是被低劣情欲或骯髒利益所驅使,或是某個魔鬼蒙住了眼睛,見不到光明。
狂熱分子用不著承擔責任,因為他們只向超越之物負責,當然那些超越之物是無需檢驗的(比如神祇、歷史、人民或者隨便什麼近義詞):慣常的敬重與法律都不是為這等人設立的,因為有一項超驗的使命等待他們去完成。
官僚主義式的不負責任
更常見的是官僚主義式的不負責任,在管理機構與政府部門當中,這一特徵十分明顯:沒有人為做過的事和沒做的事承擔責任,永遠是別人背負重任,永遠是上級單位派下來的人拿主意,總是別的機關才能辦手續,只有領導發話才能做決定(但是沒人知道是哪個領導),永遠是下級理解錯誤(正因如此,這些人的腦袋裡老是盤算著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由此他們也就用不著進一步追問真正的職責所在)。
這種不負責任的官僚主義作風之所以具有上述特徵,是因為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不會有人引咎辭職,不管是政治腐敗、政府無能,還是出現嚴重失誤,需要公民們為此掏腰包付帳,或是工作效率極端低下,或是有些問題,原來承諾要大力整飭,到頭來卻無力解決,如此等等。
政府官員不僅不負責任,而且往往還會利用機構關係網為自己提供便利,最終從容脫身,逍遙法外。所有那些對濫用職權問題的揭發,不論其可信性有多高,往往都是懷有惡意的政治反對派運動中的一部分;有時來自底層的公民通過傳媒表達自己的抗議之聲,政府官員就會想到一條古訓,正好拿來應付一番:「你們只管咆哮吧,咆哮吧,慢慢地你們自己就會感到疲倦! 」
有些人從沒有感受到民主意識的召喚,也從不去完成自己應做的事情,反倒還正氣凜然地譴責政府瀆職,其實這種人自身也難辭其咎。我們絲毫不能削弱個體責任感的重要,同時也應該認識社會責任心的關鍵意義,否則周遭的境況就會警告我們──整個時代必然會在罪惡與災難中收場。
政府下達的禁令越多,不負責任者越感到安全快樂
所有那些否定責任的人,就其本質而言都是在拒斥公共自由;如果把自由與每個人都應承擔的義務割裂開來,自由就會變得難以理解。我們必須自己做出決定,之後不論結果是好是壞,都要勇於面對。
做一個自由的人意味著可能會犯錯誤,甚至會誤用自由而傷害到我們自己。享受自由卻從來不會做壞事,永遠不會遭遇不幸……這種狀況並不符合人類的本性。
國家原本只是我們的經營顧問,卻有一種狂熱的想法,要把國家變成我們的父親(所有那些在國家面前顯得膽怯、幼稚、嬌生慣養的人大都支持這種狂熱想法),我們將這類官僚主義色彩的狂躁症統稱為家長制思想。這種思潮影響深廣,超出你的想像。
患有幼稚病的不負責任者又可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懼怕別人,另一類懼怕他們自己。但是這兩種情況的最終結果是相同的:政府下達的禁令越多,他們越會感到安全、快樂。他們將國家視為偉大的父親,並以他們的方式懇求父親「不要讓我們墜入誘惑」。這是因為所有的不負責任者都不相信自由(自由是一件美好事物,但也是一件艱難的事),而是相信一種神話:誘惑是不可抗拒的。
換句話說,他們相信有一些形象、一些話語、一些物品,還有一些陰謀詭計,或者其他什麼東西會不斷地引誘他們,這種誘惑與生俱來,勢不可擋,以至於在這些誘惑面前他們不可能做出絲毫反抗,因為他們的決斷能力已經完全潰敗。於是,國家──父親就成了唯一的拯救力量,他親自出馬,禁絕一切誘惑──一旦消滅了誘惑,危險也就消失了,這群可憐的傢伙正是這麼想的。他們非常幼稚。他們還沒有反應過來,在這種局面中至少有兩個不可解決的難題擺在面前:第一重困難在於,越是禁止、壓抑某種誘惑,誘惑就會變得越強烈。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不把禁果指給我們看,我們並不會意識到對禁果的渴求。倘若那不只是禁果,而且是嚴加禁止的禁果,你就會看到快感可能變得何等強烈。
第二重困難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奇思妙想,因此每個人都面對著某種特別的誘惑。這就是說,不論何種事物,只要它給某人帶來麻煩,讓他以及像他那樣的人欲罷不能,這類人就希望將這一事物禁絕。例子有很多,不妨回顧一下歷史,美國曾經推行讓人反感的禁酒令:禁酒之前,人們除了酗酒鬧事也不會惹什麼麻煩;禁酒之後,就不只是酗酒鬧事的問題了,還多了一個艾爾.卡彭。我的孩子,我們不可能通過禁止的手段來戰勝誘惑,禁令只會助長誘惑,並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這些人原本可以駕馭他們的自由,有能力利用那些事物而不去濫用。永遠會有人濫用身邊的事物(比如化學藥品、情色衝動、政治、宗教,或者隨便什麼東西),以此來自我戕害,或懲罰自己的罪孽。如果我們希望擁有一個更加成熟、不壓抑人性的社會,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透過教育,培養公民的節制與謹慎。總會有人從六樓往下扔石頭,難道為此我們就只能建造平房嗎?
民主政治中如何寬容共處
這些思考將我們引向另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寬容。生活在現代民主制度中,意味著共生共處,即使有些習氣與行為是你無法贊同的。我堅持認為,共生共處與不贊同之間的平衡決定著民主的程度。首先我們談一談什麼是共生共處。從文化與社會的角度來看,所謂的一致性,所謂的「萬眾一心」,所謂的「在這裡我們說了算」,所謂的「不樂意就走人」,所謂的種族清洗,以及對民族融合和民族風氣相互影響的恐懼等等,都是些野蠻行徑,甚至比野蠻更糟糕──因為這種野蠻註定徒勞無功。
構成民族共同體的個人有能力擺脫強制,離開自己的出生地,離開傳統,離開血統,昨日的神聖規則經由他們的努力,提升為變革性的新秩序。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作為集體紐帶的共同記憶與共同經驗在當下已經不再重要了呢? 不,絕非如此──需要變革的是一個人原本無從選擇的宿命。在一個現代民主國家中,應當營造一個唯一的基礎,然後在其上建構多重現實。唯一的基礎由法律營造而成,而法律之中包括抽象因素、保守因素、妥協因素及革命因素,因此在眾人面前,法律必須具有穩定性,必須保障人權並確立相應的義務。
所有那些否定責任的人,就其本質而言都是在拒斥公共自由;如果把自由與每個人都應承擔的義務割裂開來,自由就會變得難以理解。我們必須自己做出決定,之後不論結果是好是壞,都要勇於面對。
做一個自由的人意味著可能會犯錯誤,甚至會誤用自由而傷害到我們自己。享受自由卻從來不會做壞事,永遠不會遭遇不幸……這種狀況並不符合人類的本性。
國家原本只是我們的經營顧問,卻有一種狂熱的想法,要把國家變成我們的父親(所有那些在國家面前顯得膽怯、幼稚、嬌生慣養的人大都支持這種狂熱想法),我們將這類官僚主義色彩的狂躁症統稱為家長制思想。這種思潮影響深廣,超出你的想像。
患有幼稚病的不負責任者又可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懼怕別人,另一類懼怕他們自己。但是這兩種情況的最終結果是相同的:政府下達的禁令越多,他們越會感到安全、快樂。他們將國家視為偉大的父親,並以他們的方式懇求父親「不要讓我們墜入誘惑」。這是因為所有的不負責任者都不相信自由(自由是一件美好事物,但也是一件艱難的事),而是相信一種神話:誘惑是不可抗拒的。
換句話說,他們相信有一些形象、一些話語、一些物品,還有一些陰謀詭計,或者其他什麼東西會不斷地引誘他們,這種誘惑與生俱來,勢不可擋,以至於在這些誘惑面前他們不可能做出絲毫反抗,因為他們的決斷能力已經完全潰敗。於是,國家──父親就成了唯一的拯救力量,他親自出馬,禁絕一切誘惑──一旦消滅了誘惑,危險也就消失了,這群可憐的傢伙正是這麼想的。他們非常幼稚。他們還沒有反應過來,在這種局面中至少有兩個不可解決的難題擺在面前:第一重困難在於,越是禁止、壓抑某種誘惑,誘惑就會變得越強烈。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不把禁果指給我們看,我們並不會意識到對禁果的渴求。倘若那不只是禁果,而且是嚴加禁止的禁果,你就會看到快感可能變得何等強烈。
第二重困難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奇思妙想,因此每個人都面對著某種特別的誘惑。這就是說,不論何種事物,只要它給某人帶來麻煩,讓他以及像他那樣的人欲罷不能,這類人就希望將這一事物禁絕。例子有很多,不妨回顧一下歷史,美國曾經推行讓人反感的禁酒令:禁酒之前,人們除了酗酒鬧事也不會惹什麼麻煩;禁酒之後,就不只是酗酒鬧事的問題了,還多了一個艾爾.卡彭。我的孩子,我們不可能通過禁止的手段來戰勝誘惑,禁令只會助長誘惑,並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這些人原本可以駕馭他們的自由,有能力利用那些事物而不去濫用。永遠會有人濫用身邊的事物(比如化學藥品、情色衝動、政治、宗教,或者隨便什麼東西),以此來自我戕害,或懲罰自己的罪孽。如果我們希望擁有一個更加成熟、不壓抑人性的社會,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透過教育,培養公民的節制與謹慎。總會有人從六樓往下扔石頭,難道為此我們就只能建造平房嗎?
民主政治中如何寬容共處
這些思考將我們引向另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寬容。生活在現代民主制度中,意味著共生共處,即使有些習氣與行為是你無法贊同的。我堅持認為,共生共處與不贊同之間的平衡決定著民主的程度。首先我們談一談什麼是共生共處。從文化與社會的角度來看,所謂的一致性,所謂的「萬眾一心」,所謂的「在這裡我們說了算」,所謂的「不樂意就走人」,所謂的種族清洗,以及對民族融合和民族風氣相互影響的恐懼等等,都是些野蠻行徑,甚至比野蠻更糟糕──因為這種野蠻註定徒勞無功。
構成民族共同體的個人有能力擺脫強制,離開自己的出生地,離開傳統,離開血統,昨日的神聖規則經由他們的努力,提升為變革性的新秩序。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作為集體紐帶的共同記憶與共同經驗在當下已經不再重要了呢? 不,絕非如此──需要變革的是一個人原本無從選擇的宿命。在一個現代民主國家中,應當營造一個唯一的基礎,然後在其上建構多重現實。唯一的基礎由法律營造而成,而法律之中包括抽象因素、保守因素、妥協因素及革命因素,因此在眾人面前,法律必須具有穩定性,必須保障人權並確立相應的義務。
大多數人制定民主決議,但是民主並不僅僅是大多數人的律法。就算大多數人有可能做出「不允許黑人公民或信奉佛教的公民參與集體政治生活」的決定,但這絕對不是一個民主決議。即使大多數人承認嚴刑拷打,承認對不同性取向者的歧視,這樣的決議也是不可接受的。民主不僅僅是一個做決定的方式,它具備更豐富的內涵,包含一些不可撼動的原則──尊重少數人,尊重個人自主權,維護每個個體的尊嚴與生存方式。
我有權信奉一種禁止女人抽菸、投票、駕車的宗教,但我無權阻止那些想要抽菸、投票、駕車的女人。同樣,我也無權在民主社會中創建一個特別組織,以種種理由(例如遺傳因素、家庭背景、族裔特徵等)強迫人們參加,或者在這一組織中嚴禁女人抽菸、投票、駕車。學會與不同的生活方式抉擇和意識形態抉擇共生共處是非常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要容忍那些直接違背民主合法原則的行為。民主好比是一個框架,信仰和生活方式必須嵌入這一框架中。或者我們可以借用法國當代哲學家呂克.費里一個十分精準的表述:「在民主制中,如果為差異要求權力這一行為過度延伸,變成對權力差異的要求,這一行為就已超出民主範圍。」
民主社會的基礎是自由,而不是強制性的協調一致。別人也許會問你:為什麼我們要擁有這麼多的自由? 少一些自由,我們不是可以更幸福嗎? 坦誠地說,我認為政治學只能提供政治上的治療方案,而幸福則不是政治能夠解決的問題。政府不能給任何人帶來幸福──實際上,政府不給人們帶來不幸,我們就已經很滿意了,因為這件事對於政府來說反倒是相當容易做到的。最後,我決定以一則掌故作為結束。西班牙第二共和國曇花一現,旋即被佛朗哥軍事政變推翻。在此期間,曾有人問共和國總統曼努埃爾.阿薩尼亞:「曼努埃爾閣下,您真的相信自由可以讓人們更加幸福嗎? 」阿薩尼亞答道:「老實說,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我能肯定,自由可以讓人們活得更像一個人。」〈本文選自全書,曾琳之 整理〉
我有權信奉一種禁止女人抽菸、投票、駕車的宗教,但我無權阻止那些想要抽菸、投票、駕車的女人。同樣,我也無權在民主社會中創建一個特別組織,以種種理由(例如遺傳因素、家庭背景、族裔特徵等)強迫人們參加,或者在這一組織中嚴禁女人抽菸、投票、駕車。學會與不同的生活方式抉擇和意識形態抉擇共生共處是非常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要容忍那些直接違背民主合法原則的行為。民主好比是一個框架,信仰和生活方式必須嵌入這一框架中。或者我們可以借用法國當代哲學家呂克.費里一個十分精準的表述:「在民主制中,如果為差異要求權力這一行為過度延伸,變成對權力差異的要求,這一行為就已超出民主範圍。」
民主社會的基礎是自由,而不是強制性的協調一致。別人也許會問你:為什麼我們要擁有這麼多的自由? 少一些自由,我們不是可以更幸福嗎? 坦誠地說,我認為政治學只能提供政治上的治療方案,而幸福則不是政治能夠解決的問題。政府不能給任何人帶來幸福──實際上,政府不給人們帶來不幸,我們就已經很滿意了,因為這件事對於政府來說反倒是相當容易做到的。最後,我決定以一則掌故作為結束。西班牙第二共和國曇花一現,旋即被佛朗哥軍事政變推翻。在此期間,曾有人問共和國總統曼努埃爾.阿薩尼亞:「曼努埃爾閣下,您真的相信自由可以讓人們更加幸福嗎? 」阿薩尼亞答道:「老實說,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我能肯定,自由可以讓人們活得更像一個人。」〈本文選自全書,曾琳之 整理〉
作者:費南多.薩巴特(Fernando Savater)
西班牙馬德里中央大學哲學教授,著名哲學家,被譽為「西班牙的沙特」。是一位多產作家,作品主題以哲學及倫理學為主,多達40本以上,包括散文、小說還有詩作,被翻譯成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國發行,曾獲西班牙國家論文獎,2008年以小說作品《La Hermandad de la Buena Suerte》獲得西班牙行星文學獎(Premio Planeta)。
除寫作之外,費南多亦致力於公共事務,是歐洲著名公共知識分子之一,被稱為「西班牙的魯西迪」,2000年作為Basta Ya民眾運動的代言人獲Sakharov人權獎。另外還曾獲Anagrama獎、Fernando Abril Martorell獎、Cerecedo Cuckoo獎、奧爾特加‧加塞特新聞獎等。2003年5月曾代表西班牙與哈伯瑪斯、德里達等七位公共知識分子一起聯名發表文章,挑戰美國霸權,呼籲打造核心歐洲。
他捍衛自由、寬容和人權,秉持個人信念,公開反對巴斯克地區激進獨立組織的恐怖攻擊行為,並呼籲民眾共同對抗,也因此曾被埃塔組織列為狙殺目標。主要作品有:《尼采的思想》、《倫理與政治》、《教育的價值》,其中最有名兼具普及性的為《哲學的邀請》與《對與錯的人生邏輯課》(漫遊者出版)。後者首版於1991年,現已譯成近30種語言,發行30多個國家,單在西班牙就已重印60多次。與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羅素的《西方哲學史》等書一起被評為「20世紀20本最有影響的哲學著作」。
出版:大雁出版基地
除寫作之外,費南多亦致力於公共事務,是歐洲著名公共知識分子之一,被稱為「西班牙的魯西迪」,2000年作為Basta Ya民眾運動的代言人獲Sakharov人權獎。另外還曾獲Anagrama獎、Fernando Abril Martorell獎、Cerecedo Cuckoo獎、奧爾特加‧加塞特新聞獎等。2003年5月曾代表西班牙與哈伯瑪斯、德里達等七位公共知識分子一起聯名發表文章,挑戰美國霸權,呼籲打造核心歐洲。
他捍衛自由、寬容和人權,秉持個人信念,公開反對巴斯克地區激進獨立組織的恐怖攻擊行為,並呼籲民眾共同對抗,也因此曾被埃塔組織列為狙殺目標。主要作品有:《尼采的思想》、《倫理與政治》、《教育的價值》,其中最有名兼具普及性的為《哲學的邀請》與《對與錯的人生邏輯課》(漫遊者出版)。後者首版於1991年,現已譯成近30種語言,發行30多個國家,單在西班牙就已重印60多次。與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羅素的《西方哲學史》等書一起被評為「20世紀20本最有影響的哲學著作」。
出版:大雁出版基地
書名:哲學大師寫給每個人的政治思考課
目錄:
序言
第一版序言
第一章 為什麼我們要組成社會?
第二章 服從,還是反抗?
第三章 誰在發號施令?
第四章 希臘人發明了民主
第五章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第六章 經濟問題與人類文明
第七章 如何向戰爭宣戰
第八章 少一些自由,會更幸福嗎?
尾聲 我們能夠抵達此處
附錄 政治術語小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