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傳出一票五千萬元賄選,民進黨也要求黨籍議員投票時亮票,引發爭議,如何解決這些亂象才能弊絕風清,值得深究。
早在九合一選舉結果出爐後,於十二月初出刊的《今周刊》九三七期即預測,各縣市兩黨議員席次多未過半又不相上下,議長選舉競爭激烈,賄選機率大幅提高,馬政府應強力預防。如今不幸言中,其中以台南市綠營居多數卻翻盤、新北市則有立委林淑芬具名指控「不要低估一票五千萬賄選的影響力」最受矚目。
法務部、最高檢察署未能預先蒐證、預防,僅在事發後偵辦,不免讓外界質疑是否縱放賄選。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應,法務部與高檢署確有聽到賄選風聲,各地檢署在選前便已加強蒐證,一切以檢方偵辦進度為主。
亮票爭議 近年多判無罪
亮票爭議 近年多判無罪
不過,對於民進黨要求黨籍議員亮票,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最高檢察署以亮票違反《地方制度法》正副議長「以無記名投票互選」之規定,也觸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祕密文書罪,在選前就宣布將介入偵辦。
但對亮票行為,過去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皆有,近年以無罪判決居多,高雄高等法院即曾在二○一○年判決認定議長、副議長選舉屬於政黨責任政治範疇,不受《選舉罷免法》規範,亮票是放棄無記名投票對自由意志的保障,宣判無罪。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近日將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以統一法律見解。
縣市議會生態反映地方派系與黑金政治的複雜關係,為根絕多年來縣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歪風及亮票爭議,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以及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相繼提議修改《地方制度法》,讓正副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方式,票票向選民負責。這項提議也獲法學教授、知名律師陳長文呼應。
陳長文投書媒體指出,對於表決採記名(美國國會)、無記名(英、法、日、澳國會)只是制度選擇,各有利弊,須考量國情、落實配套。地方議長選舉何不改採「記名投票」落實責任政治?把黑金、黨意都攤在民意陽光下接受檢驗,由政黨承擔提名議長人選、提升代議品質的責任;若黨意與民意相違,也當接受檢驗。
基於責任政治與民主憲政原則,正副議長選舉應正本清源採記名投票,馬政府與國民黨也應拋除黨派之見積極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