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引爆的毒豆乾事件引發國人譁然,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台灣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竟被香港先行檢驗出致癌物。比較香港對食安與時俱進的把關模式,到底台灣在食品的檢驗上,出了什麼樣的漏洞,值得檢討。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滿腹委屈地表示:「香港也沒將二甲基黃列為常規檢驗項目,否則,我們出口那麼多次,怎麼偏偏只有這次被查出來?」
但對照香港食安中心,以及國內擁有多年食品稽查及檢驗經驗的官員及學者的說法,我們發現台灣現行食品安全稽核制度上「要命的三大漏洞」。
漏洞一:考古題式檢驗讓商人鑽漏洞
漏洞一:考古題式檢驗讓商人鑽漏洞
反觀台灣,查驗時只檢驗幾個固定測項。以豆製品為例,政府正面表列以外的禁用物質數百種,衛生單位常規卻只驗過氧化氫、苯甲酸、甲醛等防腐劑以及皂黃等染色劑,而二甲基黃雖被禁用,卻很少查驗。為何如此?官方理由不外乎人力不足。立委田秋堇對於衛福部這種只驗「考古題」的制式檢驗頗不以為然,「這好比想超速的人都知道高速公路哪裡有測速器,想要犯規的人,一定會選擇不常查緝的部分。」
事實上,除了本來禁止就該全面檢驗之外,添加物的技術日新月異,食安單位也該與時俱進。而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指出,食品科學日新月異,黑心商人研發出的添加物更是族繁不及備載,香港政府為食安把關,產、官、學、研聯合對世界各國的食品添加技術戮力情蒐,往往能掌握最新的化學添加物,進而及時遏止黑心情事。
漏洞二:不知舉一反三 輕忽陳年毒物
漏洞二:不知舉一反三 輕忽陳年毒物
除了檢驗項目的「網」撒得不夠密,檢驗時不夠靈活亦是一大問題。拿這次的毒豆乾事件為例,衛福部解釋,當初沒把二甲基黃列入常規檢驗項目,是因為過去沒有先例。但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則看法不同:「二甲基黃就是大家熟知的『奶油黃』,早在日據時代就常被拿來染黃其他食品了,即使沒在豆乾出現過,也要注意風險!」而香港食安中心也表示,既然曾染過其他食品,檢驗時就要舉一反三,設想可能的風險。「人家就是抱持著最高的懷疑態度在查緝,我們的官員就是懶惰!」田秋堇說。
值得注意的是,多個縣市衛生局更向《今周刊》透露,二甲基黃依法不得使用於豆製品,但中央卻從未公告過在豆製品檢驗二甲基黃的實驗方法,因此就算地方衛生機關有心查緝,卻礙於法令和技術不足,而窒礙難行。
對此,田秋堇就氣憤難平:「二甲基黃只是冰山一角,歷史上的禁用添加物,衛福部應全面檢討。
漏洞三:主動登錄制度 難抑制黑心
漏洞三:
此外,現行的食品添加物的登錄制度亦是讓黑心商人得以逍遙法外的一大漏洞。由於目前國內對於食品添加物只要求單方(單一化合物製成)要查驗後才可以登記販賣,至於複方(由數種單體化合物調配合成)則不用查驗就可以販售,只要求業者自行登錄以備查。
偏偏就有黑心廠商利用這個方便之門,將成本較低的工業級甚至非法的添加物混進來,拿這次的毒豆乾事件來說,就是將非法的二甲基黃摻進乳化劑中,而製成乳化劑是複方免受檢驗,才使得黑心乳化劑在市面上流通三年都沒人知道,「我們的政府居然天真地以為黑心商人會主動登錄,這未免太滑稽。」立委林淑芬無奈地說。
目前,台灣的食品已成為世界各國的黑名單,若政府不能及時提高規格嚴格查驗,屆時台灣美食的聲譽,恐怕再也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