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二三五個國家,有二○五個國家,投票年齡為十八歲,台灣是少數二十歲才可投票的國家。《今周刊》曾提出台灣邁向進步社會最需要推動的三十個觀念,下修投票年齡到十八歲就是其中之一。
十二月五日,立委鄭麗君、盧秀燕與學生代表共同舉行記者會,要求立法院立即成立修憲委員會,審議由五十多名朝野立委聯合提出的《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修正草案,將投票年齡門檻修改為十八歲。
鄭麗君認為,在社會期望藍綠和解的氛圍下,朝野有加速推動改革的良好條件,只要國會在明年六月以前通過修憲案,修憲公投就有機會與後年的立委或總統大選合併辦理。
近年台灣人口日益老化,政策傾斜問題嚴重,在永續經營理念下,舉凡年金改革、國家財政等涉及世代正義的問題,皆應有青少年共同參與。
《今周刊》近期民調也顯示,有四七%的民眾贊成將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高於反對者的四○%,可見下修投票年齡的觀念,已逐漸被台灣社會所接受。
修正《憲法》茲事體大,但正如鄭麗君所言,現在正是改革的好時機。期待立法院讓這件刻不容緩的改革事項成真,讓台灣邁向公平社會。